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2 (1700-172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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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宋之《神臂克敵》其最也。其製略見於史,謹錄於此,使後世留心邊事者,或因其名而得其遺法,想像而造之,是亦禦邊衛民之一助也。

神宗時,有臣僚上言曰:「方今外禦兩邊之患,內虞盜 賊之變,而天下歲課弓弩甲胄之類,入充武庫之積, 以千萬數,乃無一堅好精利,實可以為武備者。臣嘗 觀諸州作院,有兵匠乏少,而拘市人以備役,所作之 器,但形質具而已矣。武庫吏亦惟計其多寡之數藏 之,未有貴其實用者,故所積雖多,大抵敝惡。為政如 此,而欲抗威決勝,外懾四裔之強獷,內沮奸兇之竊 發,未見其可。臣私計其便,莫若更制法度,斂數州之 作,而聚以為一處,每監擇知工事之臣,使專於其職, 且募天下之良工,散為匠師,而朝廷內置工官,以總 制其事,察其精窳而賞罰之,則人人務勝,不加責而 皆精矣。」

臣按:此王雱所上之疏,其言雖為宋神宗時發,然今日亦可依此而行焉。

又「熙寧六年,置軍器監,凡產材州置都作院,凡天下 知軍器監利害者,聽詣監陳述。」於是吏民獻器械法 式者甚眾。是歲,又置內弓箭南庫,而軍器監奏「遣使 以利器頒諸路,作為式。」

臣按:設官以造軍器,是誠嚴武備之要務。我祖宗以來,以其事屬之工部,「凡軍器專設軍器局,軍裝設針工局,鞍轡設鞍轡局掌管時常整點。若有缺少,即行下本局計料,委官監督,定立工程,如法造完,進納內帑,遇有關支,奏聞支給。其外藩府、州、縣呈稟成造,具奏行下,依式造完支撥。若各處有司歲造之數起解」 到部,辨驗堪中,送庫交收。有不堪者,坐監造者以罪。其所造軍器,弓有二等,曰「二意角弓,曰交阯弓。」 鎗有二等,曰魚肚鎗,曰蘆葉鎗。刀之制,有馬軍鴈翎刀、步軍腰刀、將軍刀,凡三等。又有馬軍,又黑漆鈚子箭、紅油團牌等器械。若夫甲胄,則有水磨頭盔、水磨鑞子、護項頭盔、紅漆齊腰甲、水磨齊腰鋼「甲、水磨柳葉鋼甲、水銀摩挲長身甲併鎗馬赤甲之類,此皆國初所造之制。」 其後內兵仗局各以巧計加漆新樣者,又不止是。臣考漢之史臣,稱頌宣帝,綜核名寔,至謂其技巧工匠,咸精其能。此雖有司之事,然亦上繫朝廷之政。蓋有是君則有是臣,有是臣則有是政治,政治之大者,不徒在文事,而亦有武功焉。文事有一物之或遺則是其文之未明,武功有一器之或虧則是其武之未備。是故經武之有「五兵」 ,猶修文之有六籍也。六籍未明固是文之缺典,五兵未具豈非武之失策乎?漢宣帝于技巧工匠猶且留心,況此兵戎之器,所以修武備、立戰功,以衛國家,安生靈,而保國祚于億萬年者哉。

宋高宗紹興中,詔有司造克敵弓。弓乃韓世忠所獻 者。命殿前司閱習,詔能貫甲踰三石弓施二十矢者, 進秩一等。帝謂宰執曰:「此弓最為強勁,雖被重甲,亦 須洞徹。若得萬人習熟,何可當也。」其後楊存中以為 克敵弓雖勁,而士病蹶張之難,乃增損舊製,造馬黃 弩,制度精密,彼一矢未竟而此發三矢矣。

臣按:觀其所謂「施二十矢」 及「病蹶張之難」 之語,則克敵雖以弓名,其實弩也。竊惟自古論兵者莫不以弩為長技,臣故備載之以貽後世。

元西域人亦思馬因善造砲。世祖時,與阿老瓦丁同 至京師,從攻襄陽未下,亦思馬因相地勢,置砲於城 東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機發,聲震天地,所擊無不摧 陷,入地七尺,宋呂文煥遂以城降。元人渡江,宋兵陳 於南岸,擁舟師迎戰。元人於北岸陳砲以擊之,舟悉 沉沒。後每戰用之,皆有功。

臣按:元人始造此砲以攻破襄陽,世因目曰「襄陽砲。」 考《唐史》李光弼作砲,飛巨石,一發輒斃二十餘人,疑即此砲,蓋古原有此制,流入西番,亦思馬因倣而為之也。自有此砲,用以攻城,城無不破,用以擊舟,舟無不沈,今民間多有知其制度者,宜行天下,俾民間有傳其式樣者,許具其圖本赴官投獻給賞,有私藏習製者治之,而賞其首者,仍將其式樣給與邊將收藏,非警急不許輒造,亦猶宋徽宗禁民不許習製《神臂弓》然。

器械部藝文

《武庫銘》
漢·李尤

「搏噬爪牙」,鋒距之先。毒螫芒刺,矛矢以存。聖人垂象, 五兵已陳。

《代武相公謝槍旗器甲鞍馬表》
唐·呂溫

臣元衡言:「今日中使某乙至臣宅,奉宣聖旨,賜臣槍 旗器甲、鞍馬并錦幣。禮殊其數,物備其容,肅以將威, 燠以昭寵。雲澤濡體,天光照門。抃駭失圖,兢惶罔據。 臣某誠荷誠感,稽首頓首。」臣才無可進,取不因人。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