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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0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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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宣武帝本紀》:「元年九月丙午,詔緣淮南北所 在鎮戍,皆令及秋播麥,春種粟稻,隨其土宜,水陸兼 用,必使地無遺利,兵無餘力,比及來稔,公私俱濟也。」

北齊

廢帝乾明 年修石鱉等諸屯

按《北齊書廢帝本紀》,不載按《隋書食貨志》:「廢帝乾 明中,尚書左丞蘇珍芝議修石鱉等屯,歲收數萬石。 自是淮南軍防,糧廩充足。」

孝昭帝皇建 年置幽州及河內諸屯田

按《北齊書孝昭帝本紀》,不載按《隋書食貨志》:「孝昭 皇建中,開幽州督亢舊陂,長城左右營屯,歲收稻粟 數十萬石,北境得以周贍。又於河內置懷義等屯,以 給河南之費。自是稍止轉輸之勞。」

武成帝河清三年詔緣邊城守之地皆營屯田

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不載按《隋書食貨志》:「河清 三年定令緣邊城守之地堪墾食者,皆營屯田,置都 使子使以統之,一子使當田五十頃,歲終考其所入, 以論褒貶。」

文帝開皇三年於長城北大興屯田以實塞下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食貨志》:「開皇三年,突厥 犯塞,吐谷渾寇邊,軍旅數起,轉輸勞弊。帝乃令朔州 總管趙仲卿於長城以北,大興屯田,以實塞下。」按 《趙仲卿傅》:仲卿拜朔州總管。於時塞北盛興屯田,仲 卿總統之。微有不理者,仲卿輒召主宰撻其胸背,或 解衣倒曳荊刺中,時人謂之猛虎。由是收穫歲廣,邊 戍無「餽運之憂。」

開皇十年,詔「坊府軍人悉屬州縣墾田。」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十年五月乙未,詔曰:『魏末喪 亂,㝢縣瓜分,役車歲動,未遑休息。軍人權置坊府,南 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苞桑,恆為流寓之 人,竟無鄉里之號,朕甚憫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 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 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

煬帝大業五年大開屯田於玉門柳城外

按《隋書煬帝本紀》,「帝以天下承平日久,士馬全盛,大 興屯田於玉門柳城之外,課天下富室益市武馬,匹 直十餘萬。富強坐是凍餒者十家而九。」按《食貨志》: 「五年,帝親征吐谷渾,破之。於是置河源郡、積石鎮。又 於西域之地置西海、鄯善、且末等郡,譴天下罪人,配 為戍卒,大開屯田,發於西方諸郡,運糧以給之。」

高祖武德六年置屯田於并州

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六年七月己亥,皇太子屯於 北邊,秦王世民屯於并州,以備突厥。」按《食貨志》:「唐 開軍府以扞要衝,因隙地置營田。天下屯總九百九 十二,司農寺每屯三頃,州鎮諸軍每屯五十頃,水陸 腴瘠,播殖地宜,與其功庸煩省收率之多少,皆決於 尚書省。苑內屯以善農者為屯官,屯副御史巡行莅 輸。」上地五十畝、瘠地二十畝、稻田八十畝,則給卒一。 諸屯以地良薄與歲之豐凶為三等,其民田歲穫多 少,取中熟為率。有警,則以兵若夫千人助收。隸司農 者,歲三月,卿、少卿循行,治不法者。凡屯田收多者,褒 進之。歲以仲春,籍來歲頃畝、州府軍鎮之遠近,上兵 部,度便宜遣之。

元宗開元八年十月姜師度開置朝邑屯田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姜師度傅:「神龍初試易 州刺史、河北道巡察,兼支度營田使,好興作始廝溝 於薊門,以限奚、契丹。循魏武帝故跡,並海鑿平鹵渠, 以通餉路,罷海運。元宗徙營州,治柳城,拜營田支度 修築使,徙同州刺史。又派洛灌朝邑、河西二縣,閼河 以灌通靈陂,收棄地二千頃為上田,置十餘屯。帝幸 長」春宮,嘉其功,下詔褒美,按《宋慶禮傅》。慶禮以習 識邊事,拜河東河北營田使。初,營州都督府治柳城, 扼制契丹。武后時,趙文翽失兩蕃情,攻殘其府,更治 東漁陽城。元宗時,契丹款附,帝欲復治故城,宋璟固 爭不可,獨慶禮執處其利,乃詔與太子詹事姜師度、 左驍衛將軍邵宏等為使,築城三旬畢。俄兼營州都 督,開屯田八十餘所,拔漁陽、淄青沒戶還舊田宅,數 年倉廥充

按《玉海》:「開元八年十月十七日,姜師度開置朝邑屯 田。」

開元二十五年,詔「定屯官敘功,以豐凶為上下,并定 屯地,給民耕種。」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開元二十五年, 詔屯官敘功,以歲豐凶為上下,鎮戍地可耕者,人給 十畝以供糧。方春屯官巡行謫作不時者,天下屯田 收穀百九十餘萬斛。」

按:杜佑《通典》:「開元二十五年,令諸屯隸司農寺者,每 三十頃以下、二十頃以上為一屯;隸州鎮諸軍者,每 五十頃為一屯。應置者皆從尚書省處分。其舊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