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重臣一員駐劄固守三邊。奏至。
上曰:「將軍張勇、駐劄邊地年久。深知地方情形。著自」
蘭州遷移,仍駐甘州,固守沿邊地方。
閏三月庚申
諭將軍張勇、提督孫思克等防禦噶爾丹寇邊。兵部
理藩院會奏曰:「大將軍圖海、遣理事官拉都虎來京報稱將軍張勇言厄魯特噶爾丹將征西海厄魯特若來或入大草灘、亦未可定。」又陝督哈占《移文》〈臣。〉部內稱西套厄魯特台吉等聞噶爾丹有三月內舉兵之語因遣其三人至達賴台吉所言我兵俱已整頓爾處亦當備以待之故達賴台吉亦令屬下修治鞍馬器械據此奏
聞。
上諭曰:「噶爾丹興兵往攻西海,厄魯特,如遠從達布」
「素圖瀚海而去,則無庸置議。若來至近邊、欲經大草灘前去,則將軍張勇、提督孫思克等務須令其堅立信誓,不許騷擾人民。仍整飭我軍嚴加防護;一面放噶爾丹過往、一面奏聞。倘或肆橫、強欲入邊,將軍提督等固守地方、一面堅拒止之一面星速奏聞。仍將噶爾丹果否興兵,探實奏報。」 尋
命「拉都虎前赴甘州一帶地方,偵探彝情。」
四月甲午
諭「吳喇忒等旗嚴防汛地。」先是,吳喇忒鎮國公諾門、
等奏報:「閏三月內賊寇數百人闌入邊汛、劫殺本旗巴達里察罕、吳爾圖三台吉及巴達里台吉之妻并男婦子女共二十人,又搶掠男婦子女六十餘人、馬駝二千九百餘匹、并帳房盔甲等物。」 奏至。
上差員外郎色稜、恩格森等馳驛往勘。至是,理藩院
奏曰:「色稜等覆稱厄魯特四百餘人搶掠吳喇忒等,遠遁無跡。查鄂齊爾圖汗為噶爾丹所敗,其屬下濟農四散奔竄,或係濟農等肆行劫掠,亦未可定。但未獲賊寇真情,不便懸擬應存案,俟發覺定議。」 疏入。
諭曰:「濟農輩竄散人等,或又如此劫掠,應檄吳喇忒。」
三旗、《鄂爾多斯》六旗札薩克諾爾布台吉、四子部落札木揚台吉等、遴選精壯軍士。不時巡防汛地。其巴達里台吉等幼稚。著諾門公收養之。
五月甲子
諭將軍張勇親逐濟農。先是,厄魯特濟農遣人至張
《勇所》言:「我祖顧實汗以來,職貢不絕。今為噶爾丹所敗,窮迫來此。欲赴西海往會我叔達賴台吉、兄墨爾根台吉。若由邊外遶去,則行月餘。中途數日乏水。如由內地行,則限於」
主上邊境不敢徑度,祈准由內地過邊,張勇以《由水》
泉出邊,竟日可到墨爾根台吉處,五日可到達賴台吉處。奏請令其由水泉過邊,得
旨允,行乃濟農。逗遛月餘,草盡。北向游牧,未由水泉。
「過邊。」 至是,濟農以布隆吉爾地方見有火光,探聞噶爾丹追迫已近,竟由雙井闌入內地。提督孫思克奏請率兵逐之。
上以「將軍張勇現赴甘州。」即著親身驗看。驅逐濟農。
「部落過邊、赴伊叔兄處所、加意防護、勿使擾民。」 尋
將軍張勇奏報:「驅逐濟農等出邊。」
八月。己巳朔。將軍張勇等、奏報噶爾丹情形。張勇奏曰、前奉
諭旨、「確探噶爾丹情形。」奏報。〈臣〉《與提督孫思克》及《理》。
事官拉都虎,選擇通事,密行遠探。據回報云:有鄂齊爾圖汗屬下達爾漢哈什罕,曾為噶爾丹擄去,今往西海。遇而問之,彼言「噶爾丹既殺鄂齊爾圖汗,今歲二月內,令其屬下兵丁殷實者各備馬十匹、駱駝三頭、羊十隻,窘乏者馬五匹、駱駝一頭、羊五隻。」自其地起兵,不知何向。〈臣。〉向聞甘屬番人素與僧格輸租,僧格歿,屬於噶爾丹。〈臣〉召其頭目永柱等訊之,言「噶爾丹居西北金山,距嘉峪關兩月程,即古大宛國也。」〈臣〉聞噶爾丹遣喇嘛萬春來召番人頭目至河套議事。〈臣〉密遣人誘問之。萬春言:「噶爾丹鄰近諸彝有從之者,亦有從之而復去者。噶爾丹向有侵西海之意,因人心不一,西海路遠,恐一動而本地有事,不敢輕舉。」〈臣〉「復遣人至墨爾根台吉所審視之,眾皆寂然安居。第彝情難以預料,謹疏奏
聞。」疏入,
上曰:「噶爾丹雖無起兵聲息,應仍檄該將軍等不時」
偵探加意防守邊境
十月戊辰朔,喀爾喀台吉色稜阿海遣使補進《九白》之貢。色稜阿海台吉所居地方與厄魯特偪近,聞噶爾丹將舉兵來侵,遠避游牧,致誤去歲年貢。至是色稜阿海台吉陳其遲誤緣由,補進年貢。理藩院議應許其照常上納。
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