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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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四年獵立列只山」及途伱山 按《金史海陵本紀》:天德四年五月「丁酉獵於立列只 山。甲寅賜獵士人一羊。八月癸亥朔獵於途伱山。」

貞元元年獵良鄉

按《金史海陵本紀》。貞元元年八月「壬戌。禁中都路捕 射麞兔。十月丁巳。獵於良鄉。」 貞元二年九月「癸亥。獵於近郊。乙亥。復獵於近郊」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貞元三年十一月辛未獵於近郊。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正隆四年十月乙亥獵於近郊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正隆五年,禁民閒捕獵。

按《金史海陵本紀》:正隆五年十二月「癸丑,禁中都、河 北、山東、河南、河東、京兆軍民網捕禽獸及畜養鵰隼 者。」

正隆六年,獵於河南。

按《金史海陵本紀》:六年正月「庚子,詔自中都至河南 府,所過州縣,調從獵騎士二千。二月己未,禁扈從縱 獵擾民。三月癸巳,次河南府,因出獵,幸汝州溫湯,視 行宮地。」

世宗大定二年獵於近郊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年正月乙亥,如大房山。丙 子,獻享山陵,禮畢,欲獵而還。左丞相晏等諫曰:「邊事 未寧,不宜游幸。」戊寅,還宮。因諭晏等曰:「朕常慕古之 帝王虛心受諫,卿等有言即言,毋緘嘿以自便。」九月 獵於近郊 按《移剌子敬傳》,子敬言山後禁獵地太 廣,有妨百姓耕墾。上用其言,遂以四外獵地與民。 大定三年,秋獵、冬獵,臘獵近郊。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三年九月丁酉,秋獵。十月癸 酉,冬獵。十二月丁丑,臘,獵於近郊,以所獲薦山陵。自 是歲以為常。 按《唐括德溫傳》:大定三年九月九日, 世宗以故事出獵,謂德溫曰:「扈從軍士二千,飲食芻 秣,能無擾百姓乎?」嚴為約束,以錢一萬貫分給之。 大定四年二月辛酉,獵於高陽之北。十月癸亥,獵於 密雲縣。十二月己丑,臘,獵於近郊。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五年九月戊申,秋獵。十月乙未,冬獵。十二月己 丑,獵於近郊。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六年。六月丙戌。發自西京。庚子。獵於銀山。八月 庚辰。獵於望雲之南山。十月丁酉。如安肅州。冬獵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七年九月乙酉,秋獵。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八年七月甲戌,秋獵。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九年,定網捕走獸法,秋冬獵。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九年三月丁卯,以尚書省定 網捕走獸法,或至徒。上曰:「以禽獸之故而抵民以徒, 是重禽獸而輕民命也,豈朕意哉!自今有犯,可杖而 釋之。」九月壬戌,秋獵。十月丁亥,還都。十一月壬戌,冬 獵。丙子,還都。十二月辛丑,獵於近郊。

大定十年秋獵。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年七月「壬戌,秋獵。戊戌,放 圍場役夫。詔扈從糧食並從官給。乙巳,敕扈從人縱 畜牧蹂踐禾稼者,杖之,仍償其直。」

大定十一年九月癸未,獵於橫山。庚寅,還都。十二月 癸卯,冬獵。乙卯,還都。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十二年十二月癸丑獵於近郊。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十三年八月丁亥,秋獵。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十四年八月癸亥,獵於彌離補。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十五年十月乙未,冬獵。丁未,還都。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十七年「九月戊申,秋獵。」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十九年九月癸亥,秋獵。癸未,還都。十一月壬申, 上如河間冬獵。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二十年。八月壬午。秋獵。十二月辛丑。獵於近郊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二十二年七月甲午,秋獵。十一月戊子,冬獵。十 二月庚子,還都癸丑,獵近郊。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二十三年。九月辛未。秋獵。十月癸巳。還都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二十四年七月丙午,獵於勃野淀。十月丁卯,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