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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6 (1700-1725).djv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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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四釐六毫四絲,圍十分三釐九毫三絲。又以大黍 累尺,小黍實龠。丁度等以為非古制,罷之。」

《樂志》:皇祐三年正月,詔民間有藏古尺律者,上之。 《范鎮傳》:「鎮於樂尤注意,自謂得古法,獨主房庶以律 生尺」之說。司馬光謂不然,往復論難,凡數萬言。初,仁 宗命李照改定大樂,下王朴樂三律。皇祐中,又詔胡 瑗等考正。神宗時,詔鎮與劉几定之,鎮曰:「『定樂當先 正律』。神宗曰:『然。雖有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 音』。」鎮作律尺、龠、合、升、斗、豆、區、鬴、斛,欲圖上之。又乞訪 求真黍以定黃鐘。而劉几即用李照樂,加用四清聲 而奏樂成,詔罷局,賜賚有加。鎮曰:「此劉几樂也,臣何 與焉。」至是乃請大府銅為之,逾年而成,比李照樂下 一律有奇。帝及太皇太后御延和殿,召執政同閱視, 賜詔嘉獎。下之太常,詔三省、侍從、臺閣之臣,皆往觀 焉。

《魏漢津傳》:皇祐中,與房庶俱以善樂薦。時阮逸方定 黍,津不獲用。崇寧初,猶在朝廷,方協考鍾律,得召見, 獻樂議。言得黃帝、夏禹聲為律,身為度之說,謂「人主 稟賦與眾異,請以帝指三節三寸為度,定黃鐘之律。 而中指之徑圍,則度量權衡所由出也。」又云:「聲有太 有少。太者,清聲陽也,天道也;少者,濁聲陰也,地道也。 中聲在其間,人道也。合三才之道,備陰陽奇偶,然後 四序可得而調,萬物可得而理。」當時以為迂怪,蔡京 獨神之。或言《漢津》本范鎮之役,稍窺見其制作,而京 託之於李良云。於是請先鑄九鼎,次鑄帝坐大鐘及 二十四氣鐘。四年三月,鼎成,賜號沖顯處士。八月,大 晟樂成,徽宗御大慶殿,受群臣朝賀,加「漢津虛和沖 顯寶應先生」,頒其《樂書》天下。而京之客劉昺主樂事, 論太少之說為非,將議改作,既而以樂成久易之,恐 動觀聽,遂止。

《劉几傳》,几議樂律最善,以為律主於人,聲不以尺度 求合。古今異時,聲亦隨變,猶以古冠服加於今人,安 得而稱?儒者泥古致詳於刑名度數間,而不知清濁 輕重之用,故求於器雖合,而考於聲不諧。嘗游佛寺, 聞鐘聲曰:「聲澌而悲,主者且不利。」是夕,主僧死。在保 州,聞角聲曰:「宮微而商離。」至秋,守臣憂之。及期,几遇 疾,然所學頗雜《鄭》《衛》云。

《蔡元定傳》:「元定於書無所不讀,下至圖書禮樂制度, 無不精妙。其平生問學多寓於熹。書集中。所著書有 《律呂新書》《燕樂原辨》,熹為之序。」

《玉海》:景祐二年,李照請製玉律以候氣。上曰:「試為之。」 四月丁巳,照言:「奉詔製玉律以候氣,請下潞州求上 黨羊頭山秬黍,及下懷州河內縣取葭莩。」從之。 七月庚子,知杭州鄭向言:阮逸通音律,自撰《琴準》,上 其所撰《樂論》十二篇,并《律管十三律管說》一篇。詔令 逸赴闕。

靈臺郎丁濤上《新術律管筭草》三卷。

三年十月,詔丁度等以錢尺、景表尺各造律管。 康定元年,阮逸上《鐘律制議》并圖三卷。

《會要》:皇祐二年,太常言:「五郊迎氣各用本音之樂」,詔 可。

《實錄》:「皇祐中,詔累黍定尺以制鐘律,爭論連年不決。 高若訥以漢貨泉度一寸,依《隋書》定尺十五種上之。」 《玉海》:「皇祐四年二月庚寅,試校書郎房庶上《律呂旋 相圖》。」

政和元年五月六日,頒「《大晟樂》尺。」

《太平清話》:「邵堯夫嘗手裁竹為管,以定五音六律,進 退疏數,細微弗差。」

《杭州府志》:「張雯字子昭,其先浚儀人,南度居錢塘。其 學無所不通,而尤精於律呂。每眾坐聞樂,輒俯首嚬 蹙曰:『國其亡乎』!已而宋亡。」

《元史禮樂志》:「元正受朝,侍儀使詣丞相前,請進酒,雙 引升殿前行,樂工分左右引,登歌及舞童舞女以次 升殿門外露階上。登歌之曲,各有名音,中本月之律。」 《趙孟頫傳》:「孟頫著有《琴原、樂原》,得律呂不傳之妙。」 《杜瑛傳》:「瑛避地河南緱氏山中,中統初,詔徵瑛,辭不 就。所著書曰《律呂律歷》《禮樂雜志》。其於律則究其始, 研」其義,長短清濁,周徑積實,各以類分,取經史之說 以實之,而折衷其是非。

《齊履謙傳》:「元立國百有餘年,而郊廟之樂,沿襲宋、金, 未有能正之者。履謙謂樂本於律,律本於氣,而氣候 之法,具載前史。可擇僻地為密室,取金門之竹及河 內葭莩候之,上可以正雅樂,薦郊廟,和神人,下可以 同度量,平物貨,厚風俗。列其事上之。又得黑石古律 管一,長尺有八寸,外方內為圓空,中有隔,隔中有小」 竅,蓋以通隔上九寸,其空均直,約徑三分,以應黃鐘 之數。隔下九寸,其空自小竅迤邐殺至管底,約徑二 寸餘,蓋以聚其氣而上之。其製與律家所說不同,蓋 古所謂「玉律」者是也。

《已瘧編》:「冷謙字啟敬,杭州人。精音律,善鼓琴,工繪畫。 元末,以黃冠隱居吳山頂上。國初召為太常協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