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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4 (1700-1725).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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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正路寢之位」 ,《司士》不及此者,以其所正者群臣之位,朝畢則退而已。

「王眡燕朝」,則正位,掌擯相。

鄭康成曰:「燕朝,朝於路寢之庭,王圖宗人之嘉事則燕朝 。」 鄭鍔曰:「王有三朝,而燕朝乃燕安之地,親族所聚,正其位而且擯之,相之則王之見之也以禮,而宗人之見王也不敢恃恩以犯分。」

王不眡朝,則辭於三公及孤卿。

《鄭鍔》曰:「一日、二日萬幾,王者不可一日不眡朝,王不眡朝,是必有故,以辭諭諸大臣,使知其不視之故。」

《齊僕》朝覲、宗遇饗食,皆乘金路。其灋儀,各以其等,為 車送逆之節。

鄭鍔曰:「諸侯之朝也,有享王之禮,春夏受之於朝,秋冬受之於廟,雖名不同,至於朝畢而饗食則同也。朝覲、宗遇、饗食皆乘金路。金,西方之義,制諸侯者以義為主,其禮制與其禮儀各視諸侯爵等之尊卑而為車送逆之節,上公九十步,侯、伯七十步,子男五十步,或以車逆,或以車送,初不以意而為輕重,茲所以為」 制諸侯之義。攷周家之法,春夏受贄於朝,無迎賓之禮,受饗則迎之;秋冬朝享皆受於廟,則俱不迎。此則朝、覲、宗遇之下,言「各以其等為車送逆之節」 ,豈秋冬之時亦有送逆乎?果有送逆,則《郊特牲》謂覲禮下堂而見諸侯,為天子之失禮,自夷王始,何以譏之?切謂此文傳為饗食設,當朝、覲、宗遇之時,王有饗食之禮。饗在廟則有送逆,故先儒謂因此朝覲、宗遇而行饗食,則有迎賓之法也 。方氏曰:「天子之待諸侯,朝而下堂,禮也;覲而下堂,則失禮矣。蓋春夏出而與物交,秋冬出而與物辨,朝覲之別如此。《周官齊僕》各以其等為車送逆之節,此朝禮下堂之儀也。由夷王而降,乃有覲而下堂之儀,豈非失禮乎。」

秋官大司寇之職,凡朝覲,會同前王。

《鄭鍔》曰:「朝覲、會同、賓客所在,刑官先焉,然後人知尊王。」

《朝士》「掌建邦外朝之灋。」

鄭鍔曰:「天子有三朝:一曰治朝,司士所掌是也;二曰內朝,大僕所掌是也;三曰外朝,朝士掌之,其官謂之朝士。蓋天子五門,外曰皋門,二曰雉門,三曰庫門,四曰應門,五曰路門。外朝在庫門外,嫌其非朝,故名官特曰朝士。法立則位正而儀肅,然後君臣上下可以議獄斷訟於此矣。或謂宰夫掌治朝之法,不言建司」 士正朝儀之位。大僕,王眡燕朝則正位而不言建。其法獨《朝士》言「掌建邦外朝之法」 ,何耶?蓋治朝乃日日所視之朝,其法素明,不待建而後立。燕朝,大僕正王之服位,而詔其法儀,亦不待建也。惟外朝聚眾庶,凡厥臣民,咸造王庭,事非常有,欲其勿褻,尤慮其體之不嚴,此外朝之法,所以特謂之建焉。

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後。右《九棘》,公侯伯 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後。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眾庶 在其後。

鄭鍔曰:「左右皆植九棘者,三孤六卿,其數九,公侯伯、子男,其服九。棘之為物,其心赤,其刺外向,其華白,欲孤卿諸侯忠赤誠實以事上,而以潔白為義,又欲其外示威儀,使人無敢犯也。槐之三公,上公三人也。槐之為物,其華黃,其實元,其文在中。《坤》大臣之位,以黃裳為元吉,故取其黃。論道佐王,欲其入道之妙,故取」 其元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無成而代有終,故有取於文在其中 。《易氏》曰:「孤卿大夫待之以臣道,故列其位於九棘之左;公侯伯子男待之以賓道,故列其位於九棘之右。三公北面,則以荅王為義,故列其位於三槐之前。」 以至群吏州長眾庶之徒,皆所以斷庶民獄訟之中,故亦各以位序而列於後。所謂「外朝之法。」 其嚴蓋如此。

黃氏曰:「外朝詢民、訊獄,諸侯適來朝則與焉,小。」

「司寇,群臣西面詢訊」 ,不必備諸侯也。適來朝,則其位在此,詢訊及之,與群臣為一等歟。

左嘉石,平罷民焉。右肺石達窮民焉。

王昭禹曰:「地道尊右而卑左,嘉石必在外朝之左者,卑之而示其辱焉;肺石必在外朝之右者,佑之而欲其伸也。」

帥其屬而以鞭呼趨且辟,禁慢朝錯立族談者。

鄭康成曰:「趨朝,辟行人執鞭以威之。慢朝,謂臨朝不肅敬也。錯立族談違其位,僔語也 。」 王氏曰:「以鞭呼,趨則呼朝者,使趨戒以肅也,辟則使人避焉。」

《鄭鍔》曰:「野眾庶群,至於外朝之地,則有路塞而。」

不知避所尊者矣;「必示以威」 ,乃知畏也。彼其生長於田野之間,不知有朝儀,則慢而不敬矣;未嘗有班序之列,不知所當立之地,則錯而不定矣。未嘗識朝廷之人,則就其族類相與私語而談時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