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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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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君使某含」 ,則諸侯含以𤩹。

《小宰》之職,以官府之六聯合邦治,三曰「喪荒之聯事。」

王昭禹曰:「大喪,大宰贊贈玉、含玉,而大司徒大喪,則率六鄉之眾庶屬其六引而治其政令。」

喪荒,受其含襚幣玉之事。

賈氏曰:「喪謂王喪,諸侯諸臣有致含襚、幣玉之事。」

鄭康成曰:「《春秋傳》曰:『口實曰含,衣服曰襚』。」

《宰夫》之職,「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治之。 三公、六卿之喪與職喪,帥官有司而治之。凡諸大夫 之喪,使其旅帥有司而治之。」

鄭康成曰:「大喪,王后、世子也;小喪,夫人以下,小官士;其大官則冢宰掌其戒令 。」 賈氏曰:「三公、六卿喪尊,故宰夫與《春官》職喪帥其喪家有事之官有司治之;大夫喪卑,故宰夫不自為使在己之旅下士帥有事於喪家之有司而治之。」

《宮正》大喪,「則授廬舍,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鄭康成曰:「廬,倚廬也。舍,堊室也。親者貴者居倚廬,疏者賤者居堊室。《雜記》曰:『大夫居廬,士居堊室』。」

《膳夫》:「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大喪則不舉。」

鄭康成曰:「殺牲盛饌曰舉,王日一舉以朝食也。鼎十有二,牢鼎九、陪鼎三也。」

庖人共喪紀之庶羞。

鄭康成曰:「《喪紀》、喪事之祭,謂虞祔 。」 賈氏曰:「凡喪未葬以前,朝夕奠、大奠,皆無薦羞之法。今言喪紀、庶羞,故知謂虞祔也。」

《外饔》:「凡小喪紀,陳其鼎俎而實之。」

史氏曰:「《小喪紀》者,一介之士,以死勤事者之死喪,陳其鼎俎如是。為王之臣,孰不知以死為上乎?」 賈氏曰:「謂夫人已下之喪,則陳其殷奠及虞祔之鼎俎。」

《甸師喪事》,代王受眚烖。

史氏曰:「人過曰眚,天降曰烖。國有眚烖,王當祗畏以修德,引咎以歸己,故曰受 。」 鄭景望曰:「國有大變,毋乃粢盛不蠲,鬼神弗享歟?夫何使至於斯?於是時也,新王在疚,欲請命於神祇而身受譴罰,有不可得也,故使甸師代行焉。非謂使甸師受眚烖於己。甸師掌耕,王藉共齍盛者也,故司其事 。」 鄭康成曰:「太祝作禱辭,授甸人,使以禱藉田之神,受眚烖,弭後殃。」

獸「人喪紀,共其死獸生獸。」

鄭康成曰:「共其完者 。」 賈氏曰:「以下文獸入於腊人,是不完者,故知此為完者。」 凡此所共者,於庖人,以供王之膳。

《䱷人》「喪紀,共其魚之鱻薧。」

鄭康成曰:「鮮,生也。薧,乾也 。」 賈氏曰:「共王膳羞者,共於膳夫以供王也。喪紀所共者,共於內外饔也。」

腊人「喪紀,共其脯腊」,凡乾肉之事。

賈氏曰:「所共,共內外饔也。」

凌人「大喪,共夷槃冰。」

鄭康成曰:「夷之言尸也,實冰於夷槃中,置之尸床之下,所以寒尸 。」 王昭禹曰:「死必腐臭,故用冰以寒之。夷之言傷也,冰槃曰夷槃,移尸於堂曰夷堂,床曰夷床,衾曰夷衾,皆以哀傷為主。」

《籩人》喪事,共其薦籩羞籩。

鄭康成曰:「喪事謂殷奠時 。」 賈氏曰:「殷,大也。大奠,朔月、月半、薦新、祖奠、遣奠之類。」

《醢人》:「凡祭祀,共薦羞之豆實。喪紀亦如之。」

幕人:「大喪,共帷幕帟綬。」

鄭康成曰:「為賓客飾也。帷以帷堂,或與幕張之於庭,帟在柩上 。」 王氏曰:「大喪共帷幕帟綬而不共幄,則王方宅喪,無事於幄,以帷幕帟綬共張喪柩而已。」

三公及卿大夫之喪,共其帟。

鄭康成曰:「惟士無帟,王有惠則賜之。」 《檀弓》曰:「君於士有賜帟。」

《掌次》:「凡喪,王則張帟三重,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

鄭康成曰:「張帟柩上承塵 。」 劉執中曰:「諸侯再,謂朝覲會同而卒者,所以優賓,故不用幕,人之共者。」

大府山澤之賦,以待喪紀。

王氏曰:「喪紀所用。葦,蒲,蜃物;荼,葛,木材之屬,出於山澤為多,故山澤之賦以待喪紀 。」 薛氏曰:「若《委人》,喪紀共薪蒸木材,《澤虞》共蒲葦之事。《稻人》共葦事,掌荼共荼」 ,皆山澤之所出。

玉府大喪共含玉,復衣裳角枕角柶。

鄭司農曰:「復,招魂也。衣裳生時服,招魂復魄於太廟至四郊。角柶,角匕也,以楔齒。《士喪禮》曰:『楔齒用角柶,楔齒令可飯含 』。」 王昭禹曰:「『夏采以冕服復於太祖。冕服則司服之所,掌《玉府》言復衣裳』者,冕服掌於司服,而藏於玉府 。」 鄭康成曰:「角枕以枕尸。」

《司裘》:「大喪,廞裘飾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