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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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人,而愆期以待所歸之象,正與六三相反。六五, 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按: 《本義》: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尚德而不貴飾,故為 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德之盛,無以加此,故 又為月幾望之象。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 攸利。按:《本義》:上六以陰柔居歸妹之終而無應,約婚 而不終者也。故其象如此。《大全》李氏曰:「古者婦助祭, 必有箱、篚、實、蘋、藻之類,而諸侯、卿、大夫躬割牲,所以 重宗廟之祀,盡繼承之道。今三上無應,承筐無實,刲 羊無血,是夫婦之禮不成,而祭祀無主矣。」

《禮運》:「仕於公曰臣,仕於家曰僕。三年之喪,與新有婚 者期不使。」

《管子形勢解》:「明主之治天下也,必用聖人而後天下 治;婦人之求夫家也,必用媒而後家事成。故治天下 而不用聖人,則天下乖亂而民不親也;求夫家而不 用媒,則醜恥而人不信也。故曰:『自媒之女,醜而不信』。」 《八觀》篇:「昏禮不謹,則民不修廉。」

《小匡篇》:「管仲之政既成,罷士無伍,罷女無家。士三出 妻,逐於境外;女三嫁,入於舂穀。」

《詩小序》:「《桃夭》,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則男女以正,婚 姻以時,國無鰥民也。」

《摽有梅》,男女及時也。召南之國被文王之化,男女得 以及時也。

《何彼穠矣》,美王姬也。雖則王姬亦下嫁於諸侯,車服 不繫其夫,下王后一等,猶執婦道,以成肅雝之德也。 《丰》,刺亂也。婚姻之道缺,陽倡而陰不和,男行而女不 隨。

《綢繆》,刺晉亂也。國亂則婚姻不得其時焉。

《東門之楊》,刺時也。婚姻失時,男女多違,親迎女猶有 不至。

《詩傳》:「野人求婚而不能其禮,女氏拒之,賦《野有死麇》。」 野人強婚不得,而訟女氏。終之賦《行露》。

齊俗,「婚禮不親,君子譏之」,賦著。

鄭世子辭婚於齊,祭仲諫之,賦《有女同車》。

《荀子富國篇》:「男女之合,夫婦之分,婚姻聘納,送逆無 禮。如是則人有失合之憂,而有爭色之禍矣。故知者 為之分也。」

《大略》篇:「《易》之咸見夫婦,夫婦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 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剛 下,聘士之義,親迎之道,重始也。」

《韓非子說林上》:衛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積聚。為 人婦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積聚,其姑以 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反者,倍其所以嫁。其父不 自罪於教子非也,而自知其益富。今人臣之處官者, 皆是類也。

《外儲說》:「秦伯嫁其女於晉公子,令晉為之飾裝從衣 文之媵七十人。至晉,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此可謂 善嫁妾,而未可謂善嫁女也。

《新書時變》篇:「娶婦嫁子,非有權勢,吾不與婚姻。」 胎教雜事:《易》曰:「正其本而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以千 里,故君子慎始也。」《春秋》之元,《詩》之關睢,《禮》之冠婚,《易》 之乾坤,皆慎始敬終云爾。素誠謹為子孫婚妻嫁女, 必擇孝悌,世世有行義者,如是則其子孫慈孝,不敢 淫暴,黨無不善,三族輔之。故曰:「鳳凰生而有仁義之 意,虎」狼生而有貪戾之心,兩者不等,各以其母。嗚呼 戒之哉。無養乳虎,將傷天下,故曰:「素成。」胎教之道,書 之玉版,藏之金櫃,置之宗廟,以為後世戒。

《韓詩外傳傳》曰:「夫行露之人,許嫁矣,然而未往也。見 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守節貞理,守死不往,君子以為 得婦道之宜,故舉而傳之,揚而歌之,以絕無道之求, 防汙道之行乎?《詩》曰:『雖速我訟,亦不爾從』。」

「高子問於孟子曰:『夫嫁娶者,非己所自親也。衛女何 以得編於詩也』?孟子曰:『有衛女之志則可,無衛女之 志則怠。若伊尹於太甲,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 志則篡。夫道二:常之謂經,變之謂權。權懷其常道而 挾其變權,乃得為賢。夫衛女行中孝,慮中聖,權如之 何?《詩》曰:『既不我嘉,不能旋反。視我不臧,我思不遠』』。」 申培《詩說鵲巢》:「諸侯嫁女,其民觀焉」,即其事而賦之 也。

《摽有梅》,「女父擇婿」之詩,興也。

《野麇》,昏婣,惡無禮之詩,賦也。 《行露》強委禽而不受,至於興訟,大夫以禮斷之,而國 史美之。一章比也,二章、三章皆興也。

《何彼穠矣》,齊襄公殺魯桓公,莊王將平之,使榮叔錫 桓公命,因使莊公主婚,以桓王之妹嫁襄公。周人傷 之而作是詩。

「著《齊俗》,廢親迎之禮,君子譏之」,賦也。

《綢繆》,「晉亂民窮,昏婣失時,君子傷之而作是詩」,興也。 《有女同車》,鄭公子忽辭昏於齊,祭仲足諫之而作是 詩,賦也。

《車舝》,宣王中興,士得親迎,其友賀之,而作此詩。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