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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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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席之後,別置桌子於席南,注子置其上。婿盛服乘 馬至女氏之門,下馬俟於次。女尊長出迎婿於門外, 揖遜而入,至於廳事,主人升自阼階,立西向。婿升自 西階,北面再拜,主人不答拜。姆奉女出中門,至於廳 事,婿揖之,至婦轎前,舉簾以俟。姆奉婦登車,下簾,婿 揖主人,主人不降送。婿乘馬在前,婦車在後,皆以二 燭前導以行。婿先至廳事,俟婦下車,揖,遂導以入,婦 從之。贊者導婿揖婦而後,婦從之。適其室,婦從者布 席於閫內東方,婿從者布席於西方。婿立於東席,婦 立於西席。婦拜,婿答拜。婿為婦舉蒙頭訖,揖婦坐,婿 東婦西,從者斟酒,婿揖婦同祭酒,舉飲,從者置殽,婿 揖婦同祭殽。食畢,又斟,舉飲饌,不祭,三斟亦如之。此 參酌古人《合牢》之禮,乃徹饌。

《答徐居甫》

問:「㝢向在道院問親迎禮。先生言:『親迎以來從溫公 婦入門以後從伊川云:『廟見不必候三月,只遲之半 月亦可』。蓋少存古人重配著代之義。今婦人入門即 廟見,蓋舉世行之。近見鄉里諸賢頗信《左氏》『先配後 祖之說,豈後世紛紛之言不足據?莫若從古為正否』』?」 曰:「永嘉有《儀禮》之學,合見得此事是非,左氏固難盡」 信,然其後說親迎處,亦有「布几筵,告廟而來」之說,恐 所謂「後祖」者,譏其失此禮耳。

《答李繼善》

問:「孝述議親十年,展轉牽制,尚未成畢。老母欲令今 冬畢親,但先兄几筵未徹,老母乃齊衰三年之服,復 有妨礙。然主婚卻是叔父欲姑從鄉俗就親,不知可 否?若就畢挈歸,凡百從殺,衣服皆從素淡,不知可否?」 曰:「若叔父主婚,即可娶婦無嫌,禮律皆可考也。但母 在而叔父主婚,恐亦未安,可更詳考也。」又問:「『孝述謹 按《禮》,婿將親迎父醮而命之』。今孝述父兄俱沒,上惟 母在旁,尊有叔父。不知往迎之時,當受母命耶?為復 受叔父之命耶?」曰:「當受命於母。然母既有服,又似難 行。記得《春秋》隱二年《公羊傳》有『母命其諸父兄,而諸 父兄以命使者』之說,恐可檢看為叔父稱母之命以 命之否?更詳之,更以上條并考之。」又問:「孝述又按《禮》, 婦盥饋舅姑。若舅已沒,不知可以叔父受盥饋禮否?」 曰:「叔父無盥饋之文,蓋與姑受禮,禮相妨也。母若有 服,則亦難行此禮。要是本領未正,百事俱礙耳。」

荊川稗編

《羅願婚問》

或問:「古嫁娶之年,男必以三十,女必以二十乎?」曰:「然。 聖人為男女之節,弱而後冠,非美其容也,責之成焉; 壯而後婚,非足其欲也,責之代焉。男至於三十,則知 慮周,可以率人;女至於二十,則言容備,可以事人矣。 故取是年以為之節也。」或曰:「《家語》之說,以為三十二 十者,期至於此,而不可過耳。」曰:「不然。古人之言,固有」 大為之期者。若三十二十云者,一定而不易之辭也。 夫少之時,血氣未定,此其當戒之時,然而從之,豈特 傷生伐性而已,將無以責其率人之智,事人之道。故 《記》曰:「女子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聖人知夫 有故者,人事之所不免,寧引而伸之,主於二十有三, 終不先之於二十之前者,此有以知其為一定之辭 也。使是制而猶可進退,宜曰:「男二十以上而娶,毋過 三十;女十四以上而嫁,毋過二十。」豈不明哉。曰:若然, 必以是年,則物有不備,時有不暇及也,奈何?曰:古者 婚禮之費省矣,幣止於緇帛五兩,牲止於魚祭而豚 饋。蓋常人之家,累歲計之,皆足以預辦也。自秋成之 後至於冰未泮之前,「凡百有五十日,不為無暇。案其 年而為之,不難也。」曰:「然則聖人何為十九而娶?」曰:「夫 三十而娶,吾所論者,《禮》之常,親在者之所為也。若孔 子之娶,則孤子當室者之事也。且夫婚禮以代親,故 重。孤子雖未婚,而固已代父矣。室家不備,則祭祀有 所缺。又慮民生之不長,則絕嗣亡世,有不可悔。所以 許其不待年而娶。國君十五而生子,亦為是也。」曰:「仲 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則又安可限 以年?」曰:「此正欲其及是年爾。夫嘉事常在秋,《荀子》曰: 『霜降逆女,冰泮殺內』。《詩》曰:『將子毋怒,秋以為期』。又曰: 『士如歸妻,迨冰未泮』。秋者,歲之成,農蠶之暇也。故自 秋以往,凡男女之至於是年者,各為之嫁娶,至冰泮 之前而止。聖人又懼夫民之不用令,而使男女不得 時,少緩而至來年,則舉趾之後又不復可議,故於來 年仲春之月,司察男女之無夫家者,官為會之,使各 從其所欲,雖奔猶不禁。蓋事迫而其年不及此者,固 不許其奔,使之從禮也。」曰:「若爾,則不待其擇乎?」曰:「古 者方田同井,嫁娶不出其里,又多因其舊,所以隆母 黨,安豐殺且不于非耦也。若諸侯之制,周公、魯公娶 於薛,孝惠娶於商,自威以下娶於齊,一世娶焉,則再 世因之。古者夫之父,婦之父皆謂之舅,其母皆謂之 姑,而兩姓謂之兄弟者,蓋其尊者多己之外親,而其 子多己之同儕故也。此古之制也。」或曰:「六禮孰為重?」 曰:「莫重於納徵。」始則納采,采者,幣之色也。不敢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