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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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喪,不得嗣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許諾,不敢嫁,禮也。

婿免喪,女父使人請婿不娶而後嫁之,禮也。女之父 母死,婿亦如之。婦人所以有師何?學事人之道也。《詩》 云:「言告師氏,言告言歸。」《禮?昏經》曰:「告於公宮三月。」婦 人學,一時足以成矣。與君無親者,各教於宗廟。婦之 室,國君取大夫之妾,士之妻老無子者,而明於婦道, 又祿之使教宗室五屬之女。大夫士皆有宗族,自於 宗子之室,學事人也。女必有傅姆何?尊之也。《春秋傳》 曰:「傅至矣,姆未至。」婦人學事舅姑,不學事己父母者, 示婦與夫一體也。《禮?內則》曰:「妾事夫人,如事舅姑」,尊 嫡絕妬嫉之原。《禮服傳》曰:「妾事女君,與事舅姑同也。 婦事」夫有四禮焉:雞初鳴,咸盥漱櫛縰,笄總而朝,君 臣之道也;惻隱之恩,父子之道也;會計有無,兄弟之 道也;閨門之內,衽席之上,朋友之道也。聞見異辭,故 設此也。有五:不娶亂家之子,不娶逆家之子。世有刑 人惡疾,喪父長子,此不娶也。出婦之義,必送之,接以 賓客之禮,君子絕,愈於小人之交。《詩》云:「薄送我畿。」天 子妃謂之后何?后,君也,天下尊之,故謂之后,明海內 小人之君也。天下尊之,故繫王言之。《春秋傳》曰:「迎王 后於紀。國君之妻稱之曰夫人何?」明當扶進。夫人,謂 非妾也,國人尊之,故稱君夫人也。自稱小童者,謙也, 言己智能寡少如童蒙也。《論語》曰:「國君之妻,稱之曰 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國」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 邦曰「寡小君。」謂聘問兄弟之國,及臣,他國稱之,謙之 辭也。妻者何謂?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自天子下至庶 人,其義 也。妾者,接也,以時接見也。嫁娶者何謂也? 嫁者,家也,婦人外成,以出適人為家。娶者,取也。男女, 謂男者任也,任功業也。女者,如也,從如人也。在家從 父母,既嫁從夫,夫沒從子也。《傳》曰:「婦人有三從之義 也。」夫婦者,何謂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婦者,服 也,服於家事,事人者也。配匹者何?謂相與偶也。婚姻 者,何謂也?昏時行禮,故謂之婚也。婦人因夫而成,故 曰姻。《詩》云:「不惟舊因。」謂夫也。又曰:「燕爾新婚。」謂婦也。 所以昏時行禮何?示陽下陰也。昏亦陰陽交時也。男 子六十閉房何。所以輔衰也。故重性命也。又曰:「父子 不同。」為亂長幼之序也。《禮·內則》曰:「妾雖老,未滿五 十,必預五日之御。」滿五十不御。俱為助衰也。至七十 大衰。食非肉不飽。寢非人不暖。故七十復開房也。

唐杜佑通典

《男女婚嫁年幾議》

太古男五十而娶,女三十而嫁。中古男三十而室,女 二十而嫁。堯舉舜曰「有鰥在人間,以其二女妻之,二 十而行之。」周文王十五生武王。《地官》媒氏掌萬民之 判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有故則二十三而嫁。 《曲禮》曰:「男子三十曰壯,有室。」周末越王勾踐蕃育庶 人,欲速報吳,使男二十而娶,女十七而嫁。議曰:「鄭元」 據《周禮》《春秋穀梁》《逸禮本命篇》等,男必三十而娶,女 必二十乃嫁。王肅據《孔子家語》《服經》等,以為男十六 可以娶,女十四可以嫁,三十二十,言其極耳。又按《家 語》,「魯哀公問於孔子曰:『男子十六而精通,女子十四 而化育,是則可生人矣。而禮必三十而室,女必二十 而嫁,豈不晚哉』?孔子曰:『夫禮言其極耳,不是過也。男 二十而冠,有為人父之端;女十五許嫁,有適人之道』。」 又曰:「孔子年十九而娶於宋之亓官氏。」又曰:「孔子七 十三而終。伯魚年五十,先孔子而卒。而服。《經》有『為夫 姊之長殤』。」據此,王、鄭之說,義並未明。今按:三十、二十 而娶嫁者,《周官》云:「掌萬民之判」,即眾庶之禮也。故下 云:「于是時也,奔者不」禁。服《經》「為夫姊之長殤」,士大夫 之禮也。《左傳》十五而生子,國君之禮也。且冠有貴賤 之異,而婚得無尊卑之殊乎?則卿士大夫之子,十五 六之後,皆可嫁娶矣。

《嫁娶時月議》

「《夏小正記》曰:『二月,娶妻之時也』。周制,仲春之月,令會 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議曰:「按鄭元嫁娶必以仲 春之月,王肅以為秋冬嫁娶之時也,仲春期盡之時 矣。孫卿云:『霜降迎女,冰泮殺止』。孔子《家語》云:『群生閉 藏於陰而育之始』。故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窮天數。 霜降而婦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農桑起,婚禮殺」 於此焉。又云:「冬合男女,春班爵位。」皆謂順也。按《束晳》 云:「春秋二百四十年,魯女出嫁,夫人來歸;大夫逆女。 天王娶后,自正月至十二月,悉不以得時失時為貶 褒,何限於仲春、季秋以相非哉?」夫《春秋》舉秋毫之善, 貶纖介之惡,故春狩于郎,書時禮也;夏城中丘,書不 時也。此人間小事,猶書得時失時,況婚姻人倫端始, 禮之大者,不譏得時失時,不善者耶?若婚姻季秋期 盡仲春,則隱二年冬十月,夏之八月,未及季秋,「伯姬 歸于紀」,周之季春,夏之正月也;桓九年春,「季姜歸于 京師」,莊二十五年六月,夏之四月也,已過仲春,「伯姬 歸于紀」,或出盛時之前,或在期盡之後,而《經》無貶文, 三《傳》不譏,何哉?凡詩人之興,取義繁廣,或舉譬類,或 稱所見,不必皆可以定時候也。又按《桃夭》篇序,美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