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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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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失禮在公,不復在翬,故不復致。不就讙上致者,婦人危重,故据都城乃致也。月者,為夫人至,例危重之。

《穀梁傳》:「公子翬如齊逆女,逆女,親者也;使大夫,非正 也。」

九月,齊侯送姜氏于讙。《禮》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 門,諸母兄弟不出闕門。父戒之曰:「謹慎從爾舅之言。」 母戒之曰:「謹慎從爾姑之言。」諸母般申之曰:「謹慎從 爾父母之言。」送女踰竟,非禮也。

祭門,廟門也。闕,兩觀也,在祭門之外。凡親迎之禮,必在廟也。

「公會齊侯于讙,無譏乎?」曰:為禮也。齊侯來也,公之逆 而會之,可也。

夫人姜氏至自齊。其不言翬之以來,何也?公親受之 于齊侯也。子貢曰:「冕而親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 姓之好,以繼萬世之後,何謂已重乎?」

引之者,以齊侯送女,公親受之,於禮為可,故發冕而親迎之問。

《胡傳》:「娶妻必親迎,禮之正也。若夫邦君,以爵則有尊 卑,以國則有小大,以道途則有遠邇,或迎之於其國, 或迎之於境上,或迎之於所館,禮之節也。魯侯於齊, 以遠邇言,則親之者也。而使公子翬往,是不重大昏 之禮,失其節矣,故書。古者昏禮必親迎則授受,明後 世親迎之禮廢,於是有父母兄弟越境而送其女者」, 以公子翬往逆,則既輕矣。為齊侯來,乃逆而會之於 讙,是公之行,其重在齊侯,而不在姜氏,豈禮也哉?不 言以至者,既得見乎公也,不能防閑,於是乎在。《敝笱》 之刺兆矣。禮者所以別嫌明微,制治於未亂,不可不 謹也。取夫人國之大事,故詳。

《春秋》:冬,齊侯使其弟來聘。

《左傳》:「冬,齊仲年來聘,致夫人也。」

古者女出嫁,又使大夫隨加聘問,存謙敬,序殷勤也。在魯而出則曰「致女」,在他國而來則總曰聘,故《傳》以「致夫人」釋之。

桓公八年

《春、秋》冬,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

「王使魯主昏」,故祭公來受命而迎也。既書其來,又言「遂逆」,是先來見魯君,然後向紀,知王使魯主昏,故祭公來受魯命而往迎也。凡昏姻皆賓主敵體,天子嫁女於諸侯,使諸侯為主,令與夫家為禮。天子聘后於諸侯,亦使諸侯為主,令與后家為禮。嫁女則送女於魯,令魯嫁女與人迎后,則令魯為主。使魯遣使往逆,故祭公受魯命也。嫁王女者,王姬至魯而後至夫家。其王后、昏后不來至魯者,以王姬至魯,待夫家之逆以為禮,故須至魯后,則王命已成,於魯無事,故即歸京師。於逆稱「王后」,舉其得王之命。后禮已成,於歸稱「季姜,申父母之尊。」言子尊不加於父母,從父母之家而將歸於王,據父母之家為文,故於歸申父母之尊也。公不獨行,必有卿從。卿不書,舉重略輕也。《公羊》說:「天子至庶人皆親迎。」《左氏》說:「王者至尊,無敵體之義,不親迎。」鄭康成駁之曰:文王親迎於渭濱,即天子親迎也。天子雖尊,其於后則夫婦也。夫婦判合,禮同一體,所謂無敵,豈施於此哉?《禮記》:哀公問曰:「冕而親迎,不已重乎?」孔子對曰:「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為天地之主,非天子則誰乎?」是鄭以天子當親迎也。此《註》之意,猶以為天子不親迎者,以此時祭公迎后,《傳》言禮也。劉夏逆后,譏卿不行,皆不譏王不親行,明王不當親也。文王之迎太姒,身為公子,迎在殷世,未可據此以為天子禮也。孔子之對哀公,自論魯國之法,魯周公之後,得郊祀上帝,故以先聖天地為言耳,其意非說天子禮也。且鄭康成注《禮》,自以先聖為周公,及駁《異義》則以為天子二三其德,自無定矣。

《左傳》:「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禮也。」

天子取於諸侯,使同姓諸侯為之主。祭公來受命於魯,故曰「禮。」

《公羊傳》:「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何以不稱使?婚禮 不稱主人。遂者何?生事也。大夫無遂事。此其言遂何? 成使乎我也。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為媒可,則因用 是往逆矣。」

婚禮成於五,先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然後親迎。時王者遣祭公來使魯為媒,可,則因用魯往迎之,不復成禮。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將謂海內何哉?故譏之。不言如紀者,辟有外文。

女在其國稱「女」,此其稱王后何?王者無外,其辭成矣。 《穀梁傳》:「其不言使焉,何也?不正,其以宗廟之大事即 謀於我,故弗與使也。」

時天子命祭公就魯共卜,擇紀女可中后者便逆之,不復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