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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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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已,見諸父,各就其寢。

此一節論《昏禮》婦見舅姑之事。婦來明日而見舅姑之時,兄弟姑姊妹皆立於舅姑之堂下,東邊西鄉,以北為上,近堂為尊也。婦自南門而入,入則從於夫之兄弟姑姊妹前度以因是即為相見,不復更別詣其室見之,故云「是已見也。」諸父謂夫之伯叔婦於明日各往其寢見之,不與舅姑同日也。陳注「立于堂下」,則婦之入也已過其前,此即是見之矣,不復各特見之也。諸父旁尊,故明日各詣其寢而見之。

《爾雅》

《釋詁》

嫁,往也。

《方言》云:「自家而出謂之嫁。」

釋親

「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 為婚姻。」「婦之黨為婚兄弟,婿之黨為姻兄弟。」

《劉熙釋名》

《釋親屬》

「婦之父曰婚。」言婿親迎用昏,又恆以昏夜成禮也。「婿 之父曰姻。」姻,因也,女往因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