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5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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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傳者徒為篋笥之藏,未有能舉而行之者也。殊不 知《禮書》之文雖多,而身親試之,或不過於頃刻,其物 雖博,而亦有所謂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者。今乃以 安於驕佚而逆憚其難,以小不備之故而反就於大 不備,豈不誤哉!故某嘗欲因司馬氏之書,參考諸家 之說,裁訂增損,舉綱張目,以附其後,使覽之者得提 其要,以及其詳,而不憚其難;行之者雖貧且賤,亦得 以具其大節,略其繁文,而不失其本意也。顧以病衰, 不能及已。今感邵君之意,輒復書以識焉。

《民臣禮議》
前人

「禮不難行於上,而欲其行於下者難也。」蓋朝廷之上, 典章明具,又自尚書省置禮部尚書、侍郎以下至郎 吏數十人,太常寺置卿、少以下至博士、掌故又數十 人,每一舉事,則按故事施行之,而此數十人又相與 聚而謀之,於其器幣牢醴,共之受之,皆有常制。其降 登執事之人,於其容節又皆習熟見聞,無所違失,一 有不當,則又有諫官、御史援據古今而質正之,此所 謂不難行於上者也。惟州縣之間,士大夫庶民之家, 禮之不可已而欲行之,則其勢可謂難矣。總之,得其 所以不合者五,必欲舉而正之,則亦有五說焉。蓋今 上下所共承用者,《政和五禮》也。其書雖嘗班布,然與 律令同藏於禮,官吏之從事於法理「之間者多,一切 俗吏不足以知其說,長民者又不能以時布宣,使通 於下,甚者至或并其書而亡之。此禮之所以不合者 一也。《書》脫幸而存者,亦以上下相承,沿習苟簡,平時 既莫之習,臨事則驟而學焉,是以設張多所謬盭,朝 廷又無以督察繩糾之。此禮之所以不合者二也。祭 器常經政和改制,盡取古器物之存於今者以為法, 今郊廟所用,則其制也,而州縣專取聶氏《三禮》制度, 醜怪不經,非復古制,而政和所定,未常頒降。此禮之 所以不合者三也。州縣惟三獻官有祭服,其分獻執 事陪位者皆常服也。古今雜糅,雅俗不辨,而縣邑直 用常服,不應禮典。此禮之所以不合者四也。」又《五禮》 之書,當時修纂,出於眾手,其間亦有前後自相矛盾 及疏略不備處,是以其事難盡從。此禮之所以不合 者五也。禮之所以不合者五,必將舉而正之,則亦有 五說焉:曰:「禮之施於朝廷者,州縣士民無以與知為 也,而盡頒之,則傳者苦其多,習者患其博而莫能窮 也。故莫若取自州縣官民所應用者,參以近制,別加 纂錄,號曰《紹興纂次政和民臣禮略》」,鋟板模印而頒 行之,州縣各為三通,皆櫝藏之,守視司察,體如詔書。 而民庶所用,則又使州縣自鋟之板,正歲則摹而揭 之市井村落,使通知之,則可以永久矣。此一說也。禮 書既頒,則又當使州縣擇士人之篤厚好禮者,講讀 其說,習其頒禮,州縣各為若干人,廩之於學,名曰「治 禮」,每將舉事,則使教焉。又詔監司如提學司者,察其 奉行不如法者,舉繩治之。此二說也。祭器不一,郡縣 所用至廣,難以悉從朝廷給也。但每事給一以為準 式,付之州縣,櫝藏於太守廳事,使以其制為之,以給 州用,以賦諸縣。其器物用者,自為一庫,別置主典與 所櫝藏者。守令到罷,舉以相付,書之印紙,以重其事。 此三說也。祭服則當準《政和禮》州縣三獻分獻執事、 贊祝、陪位之服,舉其所有者,議其所無者補之,使皆 為古禮服製造,頒降如祭器法。此四說也。禮書之不 備者,更加詳考而正之,仍為圖其班序陳設、行事升 降之所,事為一圖,與書通頒之,則見者曉然矣。此五 說也。夫禮之所以不合者如此,必將舉而正之,其說 又如此,亦可謂明白而易知矣。而世未有議之者,則 以苟簡之俗勝,而莫致意焉故也,是其所以每難也。 愚故曰:「禮不難於行上,而欲其行於下者難也。」故述 斯議,以為有能舉而行之,則庶乎其有補焉爾。

《天子之禮》
前人

如此者數段,先生初欲以入禮書,後又謂:「若如此,卻是自己著書也。」 遂除去不用。今惟見此一段,豈禘《祫議》之類皆是歟?

天子之禮,至尊無上。其居處則內有六寢、六宮,外有 三朝、五門。其嬪御、侍衛、飲食、衣服、貨賄之官,皆領於 冢宰。其冕弁、車旗、宗祝、巫史、卜筮、瞽侑之官,皆領於 宗伯。有師以道之教訓,有傅以傅其德義,有保以保 其身體。有師氏以媺詔之,有保氏以諫其惡。「前有凝, 後有丞,左有輔,右有弼。其侍御、僕從,罔匪正人,以旦」 夕承弼厥辟,出入起居,罔有不欽;發號施令,罔有不 臧。在輿有旅賁之規,位宁有官師之典,倚几有訓誦 之諫,居寢有暬御之箴,臨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工 師之誦。史為書,瞽為《詩》,工又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 言,庶人謗。商旅於市,百工獻藝。動則左史書之,言則 右史書之。御瞽幾聲之上下,不幸而至於有過,則又 有爭臣七人,面列廷爭,以正捄之。蓋所以養之之備 至於如此。是以恭己南面,中心無為,以守至正。而貌 之恭足以作肅,言之從足以作乂,視之明足以作哲, 聽之聰足以作謀,思之睿足以作聖,然後能以八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