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1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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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語》:「子張問入官。子曰:『返身修道。故夫女工,必自擇 絲麻。良匠完材,賢君選左右』。」

《呂氏春秋惠子》曰:「使女工化而為絲,不能治絲;大匠 化而為木,不能治木也。」

《淮南子》:「蠶餌絲則商絃絕。」

枚乘《七發》:「龍門之桐,高百尺而無枝,斬以為琴,野繭 之絲以為絃。」

《說苑》:「石稱丈量,徑而寡失;簡絲數米,煩而不察。故大 較易為力,曲辨難為慧。」

《論衡》:「蠶合絲而商絃絕。」按子生而父氣衰,新絲既登, 故休者自壞耳。

《說文》:「蠶眠成繭,繭繰成絲。」

《風俗通》:五月五日,賜五色續命絲。俗說:益人命 陸凱奏事,諸暨、永安出御絲。

《正部》「皎皎練絲,得藍則青,得丹則赤,得蘗則黃,得泥 則黑。」

《七緯》絲俱生於蠶,為繒則賤,為錦則貴。

《博物志》:「君子國民衣野絲,好禮讓。」

《神仙傳》:「仙人用五色絲作續命幡,幡安五色。」

《劉子新論》:「玉屑盈匣,不可琢為珪璋;剉絲滿篋,不可 織為綺綬。」

《學齋呫嗶》聶夷中《傷田家詩》,最得風人之體。但「二月 賣新絲」,恐當作四月。蓋二月則蠶尚未生,戴勝降於 桑,乃三月內節所在,必於此時蠶事方盛。蓋《月令》蠶 事乃在季春之月,而《祭義蠶歲》注亦云:三月月盡以 後,《豳風》「蠶月條桑」,亦指三月二月,安得有新絲耶?當 是「四」字,傳寫者訛耳。其曰「五月糶新穀」,卻有之。 西吳枝乘湖民以蠶為田,故謂「勝意則增饒,失手則 坐困。」綿以兩蠶共作繭者為同功,綿值即倍常。其絲 以三繭抽者為合羅絲,歲以充御服,士庶家不得有 也。

《群碎錄》「織絲織」,音志,今訛為「注」,「絲」又轉訛為「紵絲」,紵 音宁,非注也,見鄭氏《釋文》。

絲部外編

《神仙傳》:「園客者,濟陰人,貌美而良,邑人多欲以女妻 之,客終不娶。常種五色香草,積數十年,服食其實,忽 有五色蛾集香草之上,客收而薦之以布,生華蠶焉。 至蠶時,有一女自來助客養蠶,亦以香草食之,蠶收 得繭百二十枚,繭大如甕,每一繭繰六七日,絲乃盡。 繰訖,此女與園客俱去。」

《瑯嬛記》:沈休文雨夜齋中獨坐,風開竹扉,有一女子 攜絡絲具,入門便坐,風飄細雨如絲,女隨風引絡,絡 繹不斷,斷時亦就口續之,若真絲焉。燭未及跋,得數 兩,起贈沈曰:「此謂冰絲,贈君造以為冰紈」,忽不見。沈 後織成紈,鮮潔明淨,不異於冰製扇。當夏日,甫攜在 手,不搖而自涼。

絨部彙考

《群碎錄》:

《絨》

子氄,北方毛段細軟者,《書》「鳥獸氄毛」是也,今訛為紫 茸。

絨部選句

元虞集詩:「海東之鷙王不驕,錦韝金鏇紅絨絛。」 楊維楨詩:「繡線添來日正遲,香絨倦理一支頤。」卻 嗔昨夜狸奴惡,搔亂金床五色絨。

絨部紀事

《元史·輿服志》:「金輅,紅絨引輅索二,黃絨執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