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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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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博士助教直講,經直律館、算館助教,請皆罷教授 法。學生謁師,贄用腶脩一束,酒一壺,衫布一裁,色如 師所服。師出中門,延入與坐,割脩𣂏酒三爵止,乃發。 篋出經,摳衣前,請師為說經大略,然後就室,朝晡請 益。師二時,堂上,訓授道義,示以文行忠信,孝悌睦友。 旬省月試,時考歲貢,視生徒及第多少為博士,考課 上下,有不率教者,檟楚之國子,移禮部為太學生。太 學又不變,徙之四門;四門不變徙,本州之學復不變, 繇役如初,終身不齒。雖率教九年,學不成者,亦歸之 本州。禮部考試法,請罷帖經,於所習經問大義,「二十 而得十八,《論語》《孝經》十得八為通策三道,以本經對, 通二為及第。其孝行聞鄉里者,舉解具言。試日義闕 一二,許兼收焉。」天下鄉貢如之。習業考試,並以明經 為名,得第授官,與進士同。有詔尚書省集百官議,皆 以習俗久,制度難分明,省禁非外司所宜名。《周官》世 職者稱氏,國學非世官不得名,辟雍,省「太師氏。」大抵 憚改作,故無施行者。按玉海作大曆五年八月奏 大曆十四年改「州府學」官號。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曆十四年十二 月五日。「詔諸州府學博士改為文學。位參軍上。」

德宗貞元三年宇文炫請立鄉學不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貞元三年正月。 右補闕宇文炫請立鄉學。不報。

貞元六年,詔「嚴補兩館生員闕之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貞元六年,時 弘文、崇文生未補者,務取闕員以補,速于登第,而用 廕乖實,至有假市門資,變易昭穆,及假人試藝者。乃 詔「宜據式考試,假代者論如法。」

憲宗元和元年正月詔取有德望學識者教諸館學生四月祭酒馮伉請嚴學規從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元和元年正 月丁卯,詔國子監祭酒、司業及學官,并先取朝廷有 德望學識者充。東都國子監諸館共置學生百員。又 馮伉為國子祭酒,元年四月,伉奏應解補學生等。「國 家崇儒,本於勸學,既居庠序,宜在交修。其有藝業不 勤,遊處非類,樗蒱陸博,酗酒喧爭,凌慢有司,不修法 度,有一於此,並請解退。又有文章帖義,不及格限,頻 經五年,不堪申送者,亦請解退。其禮部所補學生,到 日亦請准格帖試,然後給廚。後每月一度試經年等 第不進者停廚,庶以止姦,示以激勸。又准格,九年不 及第者,即出監。訪聞比來多改名卻入。起今以後,如 有此類,請送法司,准式科處。」《敕旨》從之。

元和二年,定「諸學館生員數及試法。」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元和二年置東 都監生一百員。然自天寶後,學校益廢,生徒流散。永 泰中雖置西監生,而館無定員,于是始定生員。西京 國子館生八十人,太學七十人,四門三百人,廣文六 十人,律館二十人,書算館各十人。東都國子館十人, 太學十五人,四門五十人,廣文十人,律館十人,書館 三」人,筭館二人而己。《明經停口義》,復試墨義十條。《五 經》取通五,《明經》通六。其嘗坐法及為州縣小吏,雖藝 文可采,勿舉。

按《冊府元龜》,元和二年八月,國子監奏:「准敕,今月二 十四日,諸州府鄉貢明經、進士見訪,宜令就國學官 講論,質定疑義,仍令百僚觀禮者。伏恐學官職位稍 卑,未足飾揚盛事,伏請選擇常參官有儒學者三兩 人,與學官有儒學者,庶聖朝盛典,輝映古今。」於是命 兵部郎中蔣武、考功員外郎劉伯芻、著作郎李蕃、太 常博士朱穎、郯王府諮議章庭規同赴國子監講論。 是年十二月,國子監奏:「兩京諸館學生總六百五十 員,請每館定額如後。兩監學生總五百五十員,國子 館八十員,太學館七十員,四門館三百員,廣文館六 十員,律館二十員,書館十員,筭館十員。」又奏:「伏見天 寶以前,監館學生,其數至多,並有員額。至永泰後,西 監置五百五十員,東監近置一百員,未定每館員額。 今謹具定額如後,請下禮部,准額補置。」敕旨:「依奏。」 按韓愈本集《請復國子監生徒疏》:「國家典章,崇重庠 序。近日趨競,未復本原,至使公卿子弟,恥遊太學;工 商凡冗,或處上庠。今聖道大明,儒風復振,恐須革正, 以贊鴻猷。今請國子館並依《六典》,其太學館,量許取 無資蔭有才業人充。如有資蔭不補學生應舉者,請 禮部不在收試限,請牒送法司科罪。緣今年舉期已 近,伏請去上都五百里內,特賜非時收補,其五百里 外,且任鄉貢,至來年春,一時收補。其廚糧度支,先給 二百七十四人,今請准新補人數,量加支給。」又論新 注學官「牒,准今年赦文,委國子祭酒選擇有經藝堪 訓導生徒者,以充學官。近年吏部所注,多循資敘,不 考藝能,至令生徒不自勤勵。伏請非專通經傳,博涉 墳史及進士五經諸色登科人,不以比擬。其新授官 上日必加研試,然後放上,以副聖朝崇儒尚學之意。」 元和十三年,判祭酒事鄭餘慶請捐俸修學,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