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4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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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詩。或紀其破毀歲月及人姓名禍福,無不驗者,故 以筆仙稱之。年九十二,一日積葦庭中,坐其上,自舉」 火焚之,人見烈焰中乘火雲飛昇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