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元妙。心神不正,字則攲斜。志氣不和,書必顛覆。其 道同「魯廟之器。虛則攲,滿則覆,中則正。正者,沖和之 謂也。」
大抵腕豎則鋒正,鋒正則四面勢全。次實指,指實則 節力均平。次虛掌,掌虛則運用便易。
「為點必收」,貴緊而重。
為畫必勒,貴澀而遲。
「為撆必掠」,貴險而勁。 「為豎必努」,貴戰而雄。
「為戈必潤」,貴遲疑而右顧。
為環必郁,貴蹙鋒而總轉。
「為波必磔貴」,三折而遣豪。
側不得平其筆。
勒不得臥其筆,須筆鋒先行。
努不宜直,直則失力。
《趯》須「存其筆鋒,得勢而出。」
《策》須仰策而收。
「掠」須筆鋒左出而利。
《啄》須臥筆而疾罨。
「磔」須戰筆,發外得意,徐乃出之。
夫點要作稜角,忌於員平,貴於通變。
合策處,策「年」字是也。
合勒處勒「士」字是也。
凡橫畫並仰上覆收「士」字是也。
《三須解》:磔,上平中仰下覆,春「主」字是也。凡三畫悉用 之。「合掠」即掠「戶」字是也。
「彡」乃形影字右邊不可一向為之,須背下撆之 爻,須上磔衄鋒,下磔放出,不可雙出。
《多字四》撇一縮二,少縮三,亦縮四。須出鋒巧在乎躪 躒,則古秀而意深;拙在乎輕浮,則薄俗而直置。採摭 菁葩,芟薙蕪穢,庶近乎翰墨。脫專執自賢,闕於師授, 則眾病蜂起,衡鑒徒懸於闇矣。
《永字八法》
《禁經》云:「八法起於隸字之始。自崔、張、鍾、王,傳授所用, 該於萬字,墨道之最,不可不明也。」隋僧智永發其旨 趣,授於虞祕監世南,自茲傳授,遂廣彰焉。李陽冰云: 「昔逸少攻書,多載十五年,偏攻永字,以其備八法之 勢,能通一切字也。」八法者,永字八畫是矣。
� 一點為「側。」 � 二「橫為勒。」 � 三豎為努。 � 四「挑為趯。」 � 五、《左上為策》 � 六、左下為掠。 � 《七》右上為「啄。」 � 八、「右下為《磔》。」
《訣一》〈一作顏真卿八法頌〉
側蹲鴟而墜石。 勒緩縱以藏機, 努彎環而勢曲。 趯峻快以如錐。 策依稀而似勒。 掠髣髴以宜肥。 啄騰凌而速進。 《磔抑》�以《遲移》。
《訣二》〈一作柳宗元八法頌〉
「側不愧臥, 勒常患平。」 努過直而力敗, 趯宜存而勢生。 策仰收而暗揭, 掠左出而鋒輕。 啄倉皇而疾掩, 《磔䟐》。�以開撐。
《永字八法詳說》
《側勢第一》
側不得平其筆,當側筆就右為之。《口訣》云:「先右揭其 腕,次輕蹲其鋒。」取勢緊則乘機頓挫,借勢出之,疾則 失中,過又成俗。夫側鋒顧右,借勢而側之,從勁輕揭 潛出,務於勒也。
問曰:「側不言點而言側,何也?」
論曰:謂筆鋒顧右,審其勢險而側之,故名側也。止言 點則不明,顧右無存鋒向背墜墨之勢,若左顧右側, 則橫敵無力,故側不險則失於鈍,鈍則芒角隱,而書 之神格喪矣。《筆訣》云:「側者,側下其筆,使墨精暗墜,徐 乃反揭,則稜利矣。」
《勒勢第二》
勒不得臥其筆,中高兩頭,下以筆心壓之。《口訣》云:「頭 傍鋒仰策,次迅收。若一出,揭筆不趯,而暗收,則薄員 而疏,筆無力矣。」夫勒筆鋒似及於紙,須微進仰策峻 趯。
問曰:「勒不言畫而言勒,何也?」
論曰:勒者,趯筆而行,承其虛畫,取其勁澀,則功成矣。 今止言畫者,慮在不趯,一出便畫,則鋒拳而怯薄也。 夫勒者,藉於豎䟐䟐則筆勁澀,亡其流滑,微可稱工 矣。《筆訣》云:「策筆須勒,仰筆覆收。」準此則形勢自彰矣。
《努勢第三》
努不宜直,其筆直則無力,立筆左偃而下,最須有力。 又云:「須發勢而卷筆,若折骨而爭力。」《口訣》云:「凡傍卷 微曲,蹙筆累走而進之,直則眾勢失力,滯則神氣怯 散。」夫努須側鋒,顧右潛趯,輕挫其揭。
問曰:「畫者,中心聚畫也,今謂之努,何也?」
論曰:努者勢微,努曰努,在乎䟐筆下行。若直置其畫, 則形員勢質,書之病也。《筆訣》云:「努筆之法,豎筆徐行, 近左引勢,勢不欲直,直則無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