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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9 (1700-1725).djv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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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如孫叔敖,不如自殺。」 因歌云云。莊王乃召孫叔敖子而封之寢丘。

山居耕田,苦,難以得食。起而為吏,食鄙者餘財,不顧 恥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贓枉法為姦,觸大罪,身死 而家滅,貪吏安可為也!念為廉吏,奉法守職,竟死不 敢為非,廉吏安可為也?

《風雅逸篇》曰:「按此無音韻章句,而史以為歌者,不可曉。豈當時檃括轉換,借歌聲以成之歟?史不能述其音,但記其義也。」

《忼慨歌》

《文章流別:孫叔敖碑》曰:叔敖臨卒,將無棺槨,令其子曰:「優孟曾許千金貸,吾孟故楚之樂長與相君相善,雖言千金,實不貸也。」 卒後數年,莊王置酒以為樂,優孟乃言孫君相楚之功,即忼慨高歌,涕泣數行下,若投首王。王心感動,覺悟問孟,孟具列對,即求其子而加封焉。

貪吏而可為而不可為,廉吏而可為而不可為。貪吏 而不可為者,當時有污名而可為者,子孫以家成;廉 吏而可為者,當時有清名而不可為者,子孫困窮被 褐而負薪。貪吏常苦富,廉吏常苦貧。獨不見楚相孫 叔敖,廉潔不受錢。

清介部紀事一

《史記伯夷傳》: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 齊,及父卒,叔齊讓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 亦不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於是伯夷、叔齊聞西 伯昌善養老,盍往歸焉。及至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 為文王,東伐紂。伯夷、叔齊叩馬而諫曰:「父死不葬,爰 及干戈,可謂孝乎?以臣弒君,可謂仁乎?」左右欲兵之, 太公曰:「此義人也。」扶而去之。武王已平殷亂,天下宗 周,而伯夷、叔齊恥之,義不食周粟,隱于首陽山,采薇 而食之。及餓且死,作歌。其辭曰:「登彼西山兮,採其薇 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農、虞、夏,忽焉沒兮,我 安適歸矣?吁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餓死於首陽山。 賈氏《說林》:「子產沒,家無餘財,子不能葬」,國人哀之。丈 夫舍玦珮,婦人舍珠玉以賻之,金銀珍寶不可勝計。 其子不受,自負土葬於邢山。國人悉輦以沈之河,因 名「金水」,至今水上時有金氣。

《貧士傳》:黔婁先生者,魯人也。修身清節,不求進於諸 侯。魯公以鍾粟辟為相,齊王以黃金聘為卿,俱辭不 就。著書四篇,抱潔而死。曾子與門人往弔之,上堂見 先生之尸在牖下,枕塹席槁,縕袍不表,覆以布被,手 足不盡斂,覆頭則足見,覆足則頭見。曾子曰:「斜引其 被則斂矣。」妻曰:「斜而有餘,不如正而不足也。先生以 不斜之故至于此,生而不斜,死而斜之,非先生意也。」 曾子不能應。

披裘公者,吳人也。延陵季子出遊,見路有遺金。公當 夏五月,披羊裘負薪而過之,季子呼公取焉。公投鐮 于地,瞑目拂手而言曰:「子何居之高而視之下?貌之 君子而言之野也。吾五月披裘而負薪,豈取遺金者 哉?」

《漢書朱邑傳》:邑為列卿,居處儉節,祿賜以共九族鄉 黨,家亡餘財。神爵元年卒,天子憫惜,下詔稱揚曰:「大 司農邑廉潔守節,退食自公,亡疆外之交,束脩之餽, 可謂淑人君子。遭離凶災,朕甚憫之。其賜邑子黃金 百斤,以奉祭祀。」

賢奕王良為大司徒司直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 布被瓦器時司徒史鮑恢以事到東海過候其家而 良妻布裙曳柴從田中歸恢告曰:「我司徒史也。故來 受書欲見夫人」妻曰:「妾是也。苦掾無書」恢乃下拜歎 息而還。

《後漢書孔奮傳》:「奮與老母幼弟避兵河西。建武五年, 河西大將軍竇融請奮署議曹掾,守姑臧長。八年,賜 爵關內侯。時天下擾亂,唯河西獨安,而姑臧稱為富 邑。通貨羌敵,市日四合。每居縣者,不盈數月,輒至豐 積。奮在職四年,財產無所增。事母孝謹,雖為儉約,奉 養極求珍膳,躬率妻子,同甘菜茹。時天下未定,士多」 不修節操,而奮力行清潔,為眾人所笑,或以為身處 脂膏,不能以自潤,徒益苦辛耳。奮既立節,治貴仁平, 太守梁統深相敬待,不以官屬禮之,常迎于大門,引 入見母。隴、蜀既平,河西守令咸被徵召,財貨連轂,彌 竟川澤。唯奮無資,單車就路。姑臧吏民及羌、敵更相 謂曰:「孔君清廉仁賢,舉縣蒙恩,如何今去,不共報德!」 遂相賦歛牛馬器物,千萬以上,追送數百里,奮謝之 而已,一無所受。

《楊震傳》:「震遷荊州刺史,東萊太守,當之郡,道經昌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