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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3 (1700-172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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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瓛

按《常熟縣志》:「王瓛,字宜安。父遵德,年九十餘,臥止一 草樓中,瓛日負以上下,力貧供養。遵德每夜必祝天, 冀生賢孫,以報其孝。後果生二孫,舜耕、舜漁,同科進 士。」

殷庸

按《常熟縣志》:「殷庸,家貧,以治梳為業。凡得新味必奉 母。鄰巷社飲,殽不敢食,必攜以歸奉焉。冬溫夏凊,人 擬之黃香。母患瀉下穢污,必親除滌。他孝行多類此。」

錢體仁

按《常熟縣志》:「錢體仁,字長卿。少孤,無強近可倚,諸魚 肉者奮起排之,從此不敢侮易錢孺子長益自淬礪, 通經史,習書法,端莊果決,以然諾聞。里中修葺祖先 墓廬,置祀田若干。居家敦崇孝友,歲時家祭,伏地哀 哭。所著有《虛窗手鏡》。」

石維城 錢穎遴 邵嗣永

按《吳江縣志》:石維城以孝著,里黨稱「石孝子。」又錢穎 遴為父士元吮癰,父年至九十四,人亦稱「錢孝子。」又 有邵嗣永亦稱孝子云。

曹璋

按《吳江縣志》:「曹璋,字中美,事嗣母陳氏至孝。母暑月 犯背疽,璋日夜摩拭,口吮之而愈。事生母尤盡力奉 養。」

陳鐵三

按《吳江縣志》:陳鐵三,沙洚人。其兄殺人應死,辭連鐵 三。縣訊則曰:「此非兄殺,乃三殺也。」歷上憲,皆無異辭。 讎家堅質其兄,且曰:「三實不在。」三曰:「我不在汝,胡為 告我?」王推官不能決,以誤殺獄上長繫十有五年,遇 赦得釋。

沈忠弟孝

按《吳江縣志》:沈忠與弟孝皆堊人,皆善事其母,常禱 於天,以益母算,每執役奉母。知縣劉時俊潛得其狀 曰:「此潁考叔也。」為請於上官獎之。

徐元植

按《嘉定縣志》:「徐元植,字閑之,庠生也。五歲而孤。後祖 母生二子,元植母陸氏攜歸養於父母家,與元植同 起居,長同學。既成立,析箸,元植受其瘠者,讓腴美於 二叔,脩脯之入,不以自私。迎後祖母養之,致其敬,母 甚慈,元植溫凊問視,必盡其誠。母亡,深墨骨立,三年 不見齒。邑大夫高其誼,達之上臺,臺使交獎。」

封昺

按《嘉定縣志》:「封昺,幼喪母,家貧業醫。父好酒,膳必設 醴,遇鮮羹必購以供。父好遊,邑之紳耆與遊者,昺恒 聚遊資於藥簏中,隨索隨辦,不違親意。里有求診脈 者,或留飲輒辭,但吃一味,歸以奉其父。邑大疫,父病 危急,昺奉侍不解帶者十晝夜。忽有青袍道人自言 能療之,出一草如鳳尾,置水中,飲之立愈。其感神之」 效如此。

張宏原

按《嘉定縣志》:「張宏原事父汝端,母王氏至孝,朝夕問 視,必周必謹,四十年如一日。親飲膳,喜精潔,躬自烹 調,期必當意諸昆,析箸分居,宏原自少至老,獨依戀 二人,不忍一日離膝下。父喜遊,延致二三老友,傾資 備遊具,快所欲往。二人春秋高,諱言附身,乃製木於 蕭寺,父母兄弟不知也。病劇知之,親心大慰。親沒,哀」 毀骨立,躬自負土,廬墓多年。生平力行善事,刻《感應》 《慈化》二書勸世,以祈親壽。司理倪長圩採風,手書「純 孝」二字贈之。臺使交旌,入孝子祠。

陸去邪

按《嘉定縣志》:「陸去邪,字洊。持守家學,志操端方,而事 親尢能竭力。父嘗病蠱,人葠、鬱金之屬劑,千文必備, 每戒家人勿令父知。藥久不效,連宵露禱於天,焚章 愷惻,旬餘而愈。家本清素,自大父以下,六柩未厝,日 為痛心。去邪體親之志,當賦繁歲歉之際,竭蹶經營, 一一禮葬,里人感之,多葬其親者。養生送死,去邪兩」 無愧矣。

金弘祖

按《嘉定縣志》:「金弘祖,歷宋元明世隸儒籍。父應鰲,隱 居教授,家貧,偶貸人麥,見友絕糧,即轉贈之。買外家 田,焚券還之。有旅櫬無主,捐貲以瘞生子弘祖能養 志,以父厭兒啼,移置他所,賈於外,聞親病,馳歸,遇盜 被傷,恐父驚,屬家人勿言,侍湯藥如故。父出讌丙夜 候之,屏立門外。市有甘鮮,父見其貧,止勿購,晚仍得 食。」蓋弘祖市得之也。時年八十,直指請建坊,後入孝 子祠。

車薦

按《嘉定縣志》:「舍人車薦,年十二,父病劇,割左股肉與 姊作羹食之,立愈。」

蘇旻

按《嘉定縣志》:「蘇旻,字舜夫。父卒,哀毀幾絕,躬負土治 墓,結廬其側,日夕臨。一日雨甚,水侵墓,旻荷鍤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