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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2 (1700-1725).djvu/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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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友

按《臨江府志》:「張仲友,新淦人。元祐閒,父業醫,早喪,仲 友世其業,事母至孝,常戒其妻馮氏曰:『汝事姑當猶 吾事母』。」馮亦克孝,人呼為「張孝子。」

嚴希孟

按《如皋縣志》:「嚴希孟,沿海鄉人。嗜學能詩。父文式蚤 卒,事母李孝。元祐三年,母病痁,醫禱弗愈,密刲股炊 糜以進,母病遂痊。越六載,母沒,哀毀如禮。居喪三年, 無見齒。鄉人語曰:『嚴家孝子無雙』。」

史聲

按《如皋縣志》:「史聲,沿海鄉人。元祐閒以進士登顯官。 始家貧失母,帶經樵蘇,以給父養,自糲食時抱惄也。 及授官迎養,中途聞父訃,即奔跣四日,至父喪所,慟 幾絕,扶櫬還葬,結廬墓旁,躬負土培墓,成壟如山,遇 弔者惟觸地叩哀而已。」

張汝明

按《安福縣志》:「張汝明,元祐中任司諫,極言蔡京中書 執政,蔡卞樞密秉兵,文武兩權盡出兄弟之手,于社 稷未便。」徽宗時,召拜御史,後知岳州。性至孝,父病瘍, 刺血傅藥而愈。父卒,廬墓居喪,水漿不入口者三日, 病羸,行輒踣。夢父受以服南星法,用之驗。

鄒異

按《福州府志》:「鄒異,長樂人。親終,廬墓六年,有甘泉芝 草之瑞。元祐三年,舉經明行修,有司改其里曰賓賢。」

劉改

按《東陽縣志》:劉改,萬歲鄉人,七世同居。元祐九年,提 刑羅適過其廬,題其譜曰:「人之子孫相聚及七世不 析居同爨而食者,凡五百餘口,無憎愛,無親疏,無怨 不足者,此亦難有也。兄弟不相養,父子有閒言者,聞 之得無媿乎?子孫當守而終之,更能教子孫以道義, 使世學為儒為君子。此善知終者也。」

張恪

按《金壇縣志》:「張恪,字季忱,七歲而孤,事母兄孝友。居 母喪三年,不入私室,既禫,猶不御酒肉,致甘露屢降, 白鵲來巢。兄有奇疾,恪刲股以進。紹興中,官浚漕渠, 兄部役以疾請,未報而歸,主者怒,追逮甚峻,恪往號 泣請代,主者義而釋之。兄子有緣役破家者,復為之 築室以居。又有坐事當沒入產,為贖還之。擇良田數」 頃為義莊,宗族之貧者,日用所須與嫁娶喪葬皆取 具焉。建家塾,延名士,以訓族之子弟。崇寧閒,鄉里疏 其八行,曰「孝、友、慈、儉、睦、婣、任、恤」,上之守令及部使者 以聞於朝。終朝奉郎,屢贈中奉大夫。

孫逵

按《武進縣志》:「孫逵,晉陵人。母周氏刲股起父病。母卒, 逵哀毀盡禮。崇寧閒,郡守李孝節為請旌表。」

孫鎬子

按《武進縣志》:淳祐六年,有孫鎬,年七十餘,病疽,其子 裂肝以療,尋愈。八年,郡守李迪大書刻石,名其所居 里曰「申孝。」

曹清

按《烏程縣志》:曹清,邑之西陽村人。父嘗殺人繫獄,清 自誣曰:「手刃者清也,非父罪。」遂代父刑。其屍泝流至 家,葬本村之原。邑人廟祀,有祈輒應。宣和初,方臘盜 起,將及郡城,清著保障功,因以上聞,錫封賜額。巡按 夏據贊云:「殺人者死,國之常刑。刑及其父,子何以生? 代父之死,全子之情,可死其身,不死其名。」

錢堯卿

按《溫州府志》:「錢堯卿,字熙載,樂清人,居白石,吳越王 裔孫。幼居父喪如成人,廬墓終制。崇寧三舍法行將 貢京師,以母老不復仕,事母及寡嫂盡孝敬,闔族同 居三十載無閒言。歲歉,損穀價以濟飢民,不能償者, 焚其券。紹興閒,詔訪孝廉,郡以名上,未幾卒。王龜齡 製詩輓之。紹熙中,郡守孫懋表其閭。」

陳諤

按《漳州府志》:「陳諤,字昌國,龍溪人。有至性,少游太學, 累試不第,歸以其學教授里人,以孝弟忠信為本,兄 弟友愛不分居。徽宗崇寧初,郡舉八行,諤為首,授岳 州文學。」

孫寶著

按《紹興府志》:「孫寶著,字天休,蕭山人。少孤,事母孝。母 寢疾,思梅及鳩,秋月不可得,仰天祈號,得青梅於樹, 鳩自飛墮,取以奉母。大觀初,行部使者以聞,賜進士 第,任杭、衢二州教授。」

許譚

按《饒州府志》:「許譚,字彥恭,樂平人。性孝義,居親喪有 孝行,芝生墓廬。從兄宗武晚得官,貧病不能赴,譚厚 賑之。季父以疫死,族姻無敢近。譚身任喪紀,又護諸 孤。大觀初,以八行舉,譚薦,甫上而卒。」

李華

按《溧陽縣志》:「李華,字君儀。父沒,居喪哀毀。母以疾廢, 展轉床笫閒,華扶植不倦,衣不解帶者十年。兄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