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
《有語》曰:「斯人有是之不善,非大惡也。」則曰孰無過焉? 知其不能改,改則為君子矣。不改為惡,惡者天惡之, 彼豈無畏耶?烏知其不能改?
〈注〉此亦答言,聞人有過,雖不得見而告勸之,亦當答之以此,冀其或聞而自改也。有心悖理謂之惡,無心失理謂之過。 西山真氏曰:「過雖聖賢不能無,知其為過而速改,則無矣。蓋無心而誤,則謂之過;有心而為,則謂之惡,不待別為不善,乃謂之惡。只知過不改,是有心,便謂之惡。」
《過》
仲由喜聞過。令名無窮焉。今人有過。不喜人規。如護 疾而忌醫。寧滅其身而無悟也噫。
《乾損益動》
「君子乾乾」不息于誠,然必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而後 至。《乾》之用其善是,損益之大莫是過,聖人之旨深哉。
〈注〉朱子曰:「遷善改過,是修德中緊要事。蓋只修德,而不遷善改過,亦不能得長進。『君子乾乾不息于誠』,便是修德底事。下面便是接說遷善改過底事,與《論語》『德之不修』章意正相類。」又曰:「遷善改過又是兩項,遷善便是有六七分是了。遷而就教十分是者,改過則是十分不是,全然要改,此遷善改過之別。 遷善當如風」之速,「改過」當如雷之決
楊龜山集
《改過》
或曰:「『《書》之終《秦誓》,以見聖人之樂人悔過也。故凡過 而能悔者,取其悔而不追其過可也。今有殺人而被 刑者,臨刑而曰:『吾唯殺人』以至此也』。仁者於此亦必 哀而捨之。」曰:「《書》之有《秦》《費》二誓,以誌帝王之誥命。於 《書》之終篇,其大意則言有國者不可廢誓。於誓之中, 其事又有可取者,則如秦之罪己而不責人是也。若」 曰「取其悔」而已,不咎其過,其既悔而有過也,亦不當 罪乎?聖人以恕待人,於人之悔也,嘉之可也。如以悔 為是,而不問其改與不改,則改過者少矣。故君子之 取人也,取其改,不取其悔。且殺人至於被刑,而自狀 其過,蓋傷其死之不善也。使殺人而不必死,其肯悔 乎?崤之戰不敗,則秦自以為功矣。何以知之?以《濟、河》 之師知之也。《濟》《河》之師何義哉?
朱子學的
《改過》
「人須知恥,方能過而改 ;知其不善,則速改以從善。 最要在『速』字上著力。凡有過,若從今日便改,則善可 自此而積。今人只是憚難過了日子。 事之有失,人 以為言,固當即改,然亦更須子細審其本末,然後從 之為善。」 問:「莫是纔遷善,便是改過否?」曰:「不然。遷善 字輕,改過字重。遷善者,但見人做得一事強似我心 有所未安」,即便遷之。若改過,須是大段勇猛始得。 見人之善而尋己之善,見人之惡而尋己之惡。如此 方是有益。 人不可以為惡。一失其身,縱有善,不足 以自贖。 一失其身,人所怨惡。始雖以欲而迷,後必 有時而悟。是以無往而不困耳。士君子立身一敗而 萬事瓦裂。可不戒哉!
朱子全書
《答陳明仲》
苟欲聞過,但當一一容受,不當復計其虛實,則事無 大小,人皆樂告而無隱情矣。若切切計較,必與辯爭, 恐非告以「有過則喜」之意也。
《答杜仁仲》
既知其病,即內自訟而亟改之耳。何暇呫呫誦言,以 咎既往之失而求改過之名哉?今不亟改而徒言之, 又自表其未有改之之實也。則病中生病,名外取名, 不但無益而已。
《答蔡季通》
所諭已悉,但區區方持此戒,不欲輒破之,故不敢承 命,亦為賢者慮之。恐此中甚自愧,便是病根。不若從 此痛自斬絕,毋以此等為愧,而深求可愧之實。不必 更為月攘之計,以俟來年。庶乎於遷善改過有日新 之功,而胸中之浩然者,無所不慊而日充矣。如其不 然,則平日講論,徒為虛語,臨事之際,依舊只是平日 「氣習。」世俗常情。某實懼焉。
又
所謂「一劎兩段」者,改過之勇固當如此。改過貴勇,而 防過貴怯,二者相須,然後真可以修慝辨惑,而成徙 義崇德之功。不然,則向來竊聆悔過之言,非不切至, 而前日之書頓至於此,亦可驗矣。自今以往,設使真 能「一劎兩段」,亦不可以此自恃,而平居無事,常存祗 畏警懼之心,以防其源,則庶乎其可耳。
真西山文集
《聞過則勿憚改》
過,雖聖賢不能無,蓋過者,過誤之謂也,知其為過而 速改,則無過矣。故《論語》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左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