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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3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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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若泰顛,有若南宮括。武王惟茲四人,尚迪有祿。後暨武王,誕將天威,咸劉厥敵。惟茲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單稱德。」 向使太公主柄伐商,身為大將,周公其遺之乎?《六韜》不知出何時,其屑屑共議以家取國,以國取天下,殆以丹徒布衣,太原宮監所經營者。《史記》載君臣各把鉞斷首懸旗,以後人臆記,非實也。歸賂免囚,好事為之,而此書因著文伐十二節,「陰賂左右,輔其淫樂,養其亂臣」 ,與韓非所云「納費仲,奉玉版」 共為一論,蓋文、武、周、召之一厄也。《管子》書載湯結女華以為陰,事曲逆以為陽。戰國諸子,窺測古聖,妄誕率類此。太公舉賢尚功,周公知其有篡弒之臣,亦是後人妄以見事附合。而諸子因記殺華士,謂周公馳往救之,疏謬可笑。此書有《上賢篇》,則六賦七害,指抗志高節,輕爵位,賤有司,語無為言,無欲虛論高議,窮居靜處,條居大半,全與暴亂同科。按武王既定天下,其詩曰「日靖四方」 ,其書曰「無有作惡。」 夫當丕、單稱德之世,而紛然懸賞罰,募功名,不知將何出也。此書並緣吳起漁獵其詞,而綴緝以近代軍政之浮談淺駁,無可施用。蓋吳起武侯《真答問》也。故問者當其形,對者應其實。至於料六國形勢所當出百代之下,猶可想像,而此書問答,徒效之也。故務廣不務精,語脈皆不相應,讀者宜熟察也。

陳氏曰:「其辭鄙俚,世俗依託也。」

水心葉氏曰:「『自《龍韜》以後四十三篇,條畫變故,預設方禦,皆為兵者所當講習。《孫子》之論,至深不可測,而此四十三篇繁悉備舉,似為《孫子》義疏也。其書言避正殿』,乃戰國後事,固當後於《孫子》。論將有十過,近於五危戰車十死戰騎十敗,與行軍九地相出入。其勵軍言禮將力將,欲練士,各聚卒教,戰成三軍,又本於」 吳起,然則孫、吳固兵家所師用,至莊周亦稱《九徵》,則真以為太公所言矣。然周嫚侮為方術者,而不悟《六韜》之非偽,何也?蓋當時學術無統,諸子或妄相詆訾,或偶相崇,出於率爾,豈足據哉?

《司馬法》三卷。

晁氏曰:齊司馬穰苴撰。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司馬兵法》。司馬遷謂其書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近亦少褒矣。穰苴為區區小國行師,何暇及《司馬兵法》之揖讓乎?

陳后山《擬御試武舉策》曰:「臣聞齊威王使其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附以先齊大司馬田穰苴之說,號曰《司馬穰苴兵法》。夫所謂古者司馬兵法,周之政典也;所謂穰苴兵法,太史遷之所論,今博士弟子之所誦說者也。昔周公作政典,司馬守之,以佐天子平邦國,而正百官、均萬民,故征伐出於天子.。及上廢其典」 ,下失其職,而周衰矣。故征伐出於諸侯,典之用舍興壞係焉。遷徒見七國、楚、漢之戰以詐勝,而身固未嘗行道也,遂以仁義為虛名,而疑三代以文具,可謂不學矣。史稱遷博極群書,而其論如此,所謂雖多奚為者也。臣謹按傳記所載《司馬法》之文,今書皆無之,則亦非齊之全書也。然其書曰:「禮與法表裡,文與武左右。」 又曰:「殺人以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去戰,雖戰可也。」 又曰:「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民。」 此先王之政,何所難乎?至其說曰:「擊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襲其規。」 此穰苴之所知也。漢之所行,遷之所見,而謂先王為之乎?

孫子:

按通考孫子八條今入孫子部

《吳子》三卷。

晁氏曰:魏吳起撰。言兵家機權法制之說,唐陸希聲類次為之說,料敵、治兵、論將、變化、勵士,凡六篇。高氏《子略》曰:「讀《吳子》,其說蓋與孫武截然其不相侔也。」 起之書幾乎正,武之書一乎奇。吳之書尚禮義,明教訓,或有得於《司馬法》者,武則一切戰國馳騁戰爭,奪謀逞詐之術耳。武侯浮西河,下中流,喟然嘆曰:「美哉,山河之固,魏之寶也。」 起言之曰:「在德不在險。德之不修,舟中之人盡敵國也。」 斯言之善,質於《經》,求之古,奚慚焉?反覆此編,則所教在禮,所貴在禮。夫以湯武仁義律之,起誠有間。求之齊、魯、晉、衛、秦、楚之論兵者,起庶幾乎!

《黃石公三略》三卷。

晁氏曰:題曰《黃石公上中下三略》。其書論用兵機權之妙,嚴明之決,明妙審決,軍可以死易生,可以存易亡。《經籍志》云「下邳神人撰。」 世傳此即圯上老人以一編書授張良者。

陳氏曰:「其《書》傅會依託也。」

西山真氏序曰:「《三略》,先秦書,雖非鷹揚翁自作,要必其遺法。」 予嘗深味之,其言治國養民法度與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