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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3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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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年侍膝下,竊剽緒餘,已有敘次意。嘗疑某事與世俗之言殊,某事與國史之論異。他日過庭,質之先子,出曾大父,大父手澤數十大帙示之曰:「某事然也。」 又出外大父《目錄》及諸老雜書示之曰:「某事與若祖所記同然也。其世俗之言殊,傳譌也;國史之論異,私意也,小子識之。」 又曰:「定哀多微詞,有所避也;牛、李有異議,有所黨也。愛憎一衰,論議乃公。國史凡幾修,是非凡幾易,而吾家乘不可刪也。小子識之。」 洊遭多故,遺編鉅帙,悉皆散亡。老病日至,忽忽漫不省憶,為大恨。閒居追念,得一二於十百,懼復墜逸,為先人羞。迺參之史傳諸書,博以近聞脞說,務求事之實,不計言之野也。異時展余卷者,噱曰:「野哉言乎!子真齊人也。」 余對曰:「客知言哉?余故齊,欲不齊不可。雖然,余何言哉?何言亦言也,無所言也,無所不言。烏乎言!」 客大笑。「吾因以名其書。」 歷山周密公謹父書。

邵伯溫「《聞見錄》二十卷。」

宋邵伯溫撰。自序曰:《易》曰:「『君子多識前言往行,以蓄其德』。孟子曰:『則聞而知之,則見而知之』。」 伯溫以先君子之故,親接前輩,與夫侍家庭,居鄉黨,遊宦學,得前言往行為多,以蓄其德,則不敢當。而老景侵尋,偶負後死者之責,類之為書曰《聞見錄》,尚庶幾焉。紹興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甲子書。

《聞見後錄》三十卷。

宋邵博撰。自序曰:先人蚤接昔之君子,著其見聞於篇甚嚴。博不肖,外繼有得,在前例為合間,後出他記不避也。或以司馬遷之書,曰:「太史公猶其談云爾。」 《曷緒》之篇下,亦不失為遷也。嗟夫,筆四十年獲麟已絕續,明年又明年孔丘卒,非是,但云《聞見。後錄》云:紹興二十七年三月一日丙寅。

張唐英《蜀檮杌》十卷。

宋張唐英撰。《自序》曰:「唐英嘗觀自古奸雄竊㨿成都者,皆因中原多故,而閉關恃險,以苟偷一時之安。譬夫穿窬之人,利於昏暝之夕,至於白晝皎然,則無能為也。且韋皋守蜀二十餘年,其材智機權,過於王孟遠矣,止欲求兼兩蜀節鉞而不能得。劉闢惑術士之言,自謂材過項羽,不數月已就檻車之縛。蓋是時朝」 廷清明,刑政修舉,賢智在位,紀綱整葺,彼雖欲不臣,勢不能為也。使皋、闢在五代時,其為惡必有過於王、孟者,以此知朝廷治則蜀不能亂,朝廷不治,則不惟蜀為不順,其四方藩鎮之不順,亦有不下於蜀者。當王衍之入洛也,三蜀之人盡喜中國之有聖人,而莊宗總制失馭,中外繼叛。蒲禹卿慟哭曰:「觀天下事勢如此,蜀人安有安泰之期耶?必重不幸耳!」 洎知祥入蜀之後,明宗頗以蜀人為疑,凡高貲有力者,盡令東徙。張中立嘆曰:「蜀中之叛,非蜀人為之也,皆朝廷委用之臣所為也。」 其言蓋有激而云爾。善乎田游龍之論曰:「僭偽之主,改廳堂為宮殿,改紫綬為赭袍,改僚佐為卿相,改前驅為」 警蹕,改妻妾為后妃,何如常稱成都尹永無族滅之禍邪?茲可謂藥石切至之言也。王、孟父子四世凡八十年,比之公孫述輩,最為久遠,其閒善惡之跡,亦可為世之監戒。然編錄者如《耆舊傳》《鑑戒錄》《野人閑話》之類,皆本末顛倒,鄙俗無取。真宗時,知制誥潞公振修《九國書》,有《前蜀》《後蜀世家》《列傳》,然而煩𥳑失當,尚多疏略,如張扶、馮治、張士喬、段融、蒲禹卿、張雲、陳友、田淳之徒,諫諍章疏,皆有益於名教,盡棄而不錄,此觀者所以惜其有未備也。予家舊藏《前蜀開國記》《後蜀實錄》凡一百三十卷,嘗欲焚棄而不忍。今因檢閱,始終削去煩冗,編年敘事,分為十卷。其間事實未顯,如「髯須、肥遺」 、「遠望績」 長、《禹橦》《蒲騷》之類,各為解其失誤。凡《五代史》及皇朝日曆所載者,皆略而不書,名曰《蜀檮杌》。蓋取楚史之名,以為記惡之戒。非徒衍其小說,蓋亦使亂臣賊子觀而恐懼耳。

宋敏求《春明退朝錄》三卷。

宋宋敏求撰。自序曰:「熙寧三年,予以諫議大夫奉朝請。每退食,觀唐人洎本朝名輩撰著,以補史遺者,因纂所聞見,繼之先廬在春明里,題為《春明退朝錄》云。十一月晦,常山宋敏求述。」

周必大「《玉堂雜記》三卷」

宋周必大撰。《自序》曰:必大試館職時,太上稱其文諭宰執陳公康伯、朱公倬,云他日令掌制。今上受禪兩月,自六察擢左史,初對玉音云:「向在王邸,見卿詞科擬制,雅宜代言,不旋踵,遂兼三字。」 其後兩入翰苑,首尾十年,自權直院至學士承旨,皆遍為之。其荷兩朝知遇至矣。歲月既久,凡涉典故及見聞可紀者,輒筆之。淳熙庚子,進位二府,蘇易𥳑玉堂之思,每切於中。因命小子綸裒為一編,略加訂其閒,多涉幾微,非止溫木,或刪或留,僅得百五十餘條。前後脞錄,辭無詮次,釐為三卷,或可附洪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