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1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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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曰:魏、晉之世,元學盛行,弼之談元,冠於流輩,故其注《易》亦多元義。晁以道言「弼注《易》亦假《老子》之旨。」 世所行《老子》,分《道德經》為上、下卷。此本《道德經》且無章目,當是古本。

明皇《老子注》二卷,疏一卷。

晁氏曰:唐元宗撰。天寶中加號元邁《道德經》,世不稱焉。又頗增其詞,如「而貴食母」 作「兒,貴求合於母」 之類。「貴食母」 者,嬰兒未孩之義。諸侯之子以大夫妻為食母,增之贅矣。

《三十家注老子》八卷。

晁氏曰:唐蜀郡岷山道士張君相集。河上公嚴遵、王弼、何晏、郭象、鍾會、孫登、羊祜、羅什、盧裕、劉仁會、顧歡、陶隱居、松靈仙人、裴處思、杜弼《節解》、張憑、張嗣、臧元靜、大孟、小孟、竇略、宋文明、褚糅、劉進喜、蔡子晃、成元英、車惠弼等注。君相稱三十家」 ,而列其名止二十有九。蓋君相自以為一家言,井數之耳。君相不知何時人,而謂成元英為皇朝道士,則唐天寶後人也。以「絕學無憂」 一句附「《絕聖棄知章》,末以「惟之與阿」 別為一章,與諸本不同。

《道德經傳》四卷。

《崇文總目》:唐陸希聲撰。傳疏、《道》《德》二經義。

《道德經廣聖義》三十卷。

《崇文總目》:唐杜光庭撰。以明皇《注疏》演其義。

《道德經疏》二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 集河上公、葛仙翁、鄭思遠、唐睿宗、明皇諸家注,序其自疏。

《道德經疏節解》上下各二卷。

《崇文總目》:偽蜀喬諷撰。諷仕偽蜀為諫議大夫、知制誥,奉詔以唐明皇注疏,杜光庭義綴其要,附以己意解釋之。

《道德經小解》二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注解《道德經義》。」

《道德經譜》二卷。

《崇文總目》:「道士扶小明撰,不詳何代人。」 以《道德經章句》略為義訓。

《老子道德經》論著二卷。

晁氏曰:皇朝司馬光撰。光意謂太史公曰:老子著書言道德之意。後人以其篇首之文,名上篇曰道,下篇曰「德。」 夫「道」 「德」 連體,不可偏舉,故廢《道經》《德經》之名,而曰《道德論》。墓誌載其目:「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皆於無與「有」 下斷句,不與先儒同。

王介甫注《老子》二卷,《王雩注》二卷,《呂惠卿注》二卷,《陸 佃注》二卷,《劉仲平注》二卷

晁氏曰:王介甫平生最喜《老子》,故解釋最所致意。首章皆斷「有」 、「無」 作一讀,與溫公同。後其子雩及其徒呂惠卿、陸佃、劉仲平皆有《老子注》。

呂氏《老子注》二卷。

晁氏曰:皇朝呂大臨撰。其意以老氏之學合有無謂之「元」 ,以為道之所由出,蓋至於命矣。其言「道體」 ,非獨智之見,孰能臻此?求之終篇,膠於聖人者蓋寡,但不當以聖智仁義為可絕棄耳。

蘇子由注《老子》二卷。

晁氏曰:皇朝蘇轍子由注。子由謪官筠州,頗與學浮屠者游,而有所得焉,於是解《老子》。嘗曰:「《中庸》云:『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此蓋佛法也。六祖謂:不思善,不思惡,則喜怒哀樂之未發也。蓋中者,佛法之異名,而和者六度萬行之總目。致中極和,而天地萬物生於其間,非佛法何以當之?天下無二道,而所以治人則異。古之聖人,忠信行道,而不毀世法,以此耳。故解《老子》亦時有與佛法合者,其《自序》云耳。其解是謂襲明,以為《釋氏傳燈》之類。

陳氏曰:東坡跋曰:「使戰國有此書,則無商鞅、韓非;使漢初有此書,則孔、老為一;使晉、宋間有此書,則佛、老不為二。」

《朱子雜學辨》曰:「蘇侍郎晚著此書,合吾儒於《老子》以為未足,又并釋氏而彌縫之,可謂舛矣。然其自許甚高,至謂當世無一人可與語此者,而其兄東坡公亦以為不意晚年見此奇特。以予觀之,其可謂無忌憚者與!」 因與之辨。而或者謂蘇氏兄弟以文義贊佛乘,蓋未得其所謂,如《傳燈錄解》之屬,其失又有甚焉。不但此書為可辨也。應之曰:「予之所病,病其學儒之失,而流於異端;不病其學佛未至,而溺於文義也。其不得已而論此,豈好辨哉?誠懼其亂吾學之傳,而失人心之正爾。若求諸彼而不得其說,則予又何暇知焉?」

御注《老子》二卷。

晁氏曰:徽宗御撰。或曰「鄭居中視草。」 未詳。

劉巨濟注《老子》二卷。

晁氏曰:皇朝劉涇巨濟注。涇,蜀人,篤志於學,《文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