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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8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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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十六年,敕孔穎達、趙乾葉等以《毛詩正義》覆更 詳正。」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藝文志》,趙乾葉、賈普曜、 趙弘智等覆正。

按孔穎達毛詩正義序奉敕「與朝散大夫行太學博 士臣王德韶、徵事郎守四門博士臣齊威等對共討 論,辨詳得失。」至十六年,又奉敕與前修「《疏》人及給事 郎守太學助教雲騎尉臣趙乾葉、登仕郎守四門助 教雲騎尉臣賈普曜等對敕使趙弘智覆更詳正」,凡 為四十卷。

按崇文總目毛詩正義唐國子祭酒孔穎達撰。太尉 長孫無忌同諸儒刊定。

貞觀 年,許叔牙獻《詩纂義》十篇。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許叔牙貞觀中遷 弘文館直學士,獻《詩纂義》十篇,太子寫付司經局。御 史大夫高智周見之曰:「欲明詩者,宜先讀此。」

高宗永徽四年頒孔穎達詩經正義于天下明經依此考試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永徽 四年三月壬子朔,頒孔穎達《五經正義》于天下。每年 明經令依此考試。」

按會要永徽四年三月一日進之,頒于天下,以為定 式。凡《詩》四十卷。

按正義表永徽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上。

代宗大曆八年歸崇敬請以毛詩為中經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歸崇敬傳》:「大曆八年,崇 敬建議曰:近世明經,不課其義,先取帖經,顓門廢業, 傳授義絕。請以《禮記》《左氏春秋》為大經,《周官》《儀禮》《毛 詩》為中經,各置博士一員,依章疏講解。德行純潔、文 詞雅正、形容莊重可為師表者,委四品以上各舉所 知,在外給傳,七十者安車蒲輪敦遣。」

憲宗元和十五年三月穆宗召侍講學士講毛詩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憲宗 元和十五年三月壬子,召侍講學士韋處厚、路隨於 太液亭講《毛詩關雎》《尚書洪範》等篇,既罷,並賜緋魚。」 一作緋魚袋

按玉海穆宗即位,以韋處厚與路隨充翰林侍講學 士,召入太液亭,分講《毛詩》《尚書洪範》等篇,訪以理體, 賜茶果。

文宗太和 年召程修己修毛詩圖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名賢畫錄》:「太和中,文宗 好古重道,以晉明帝朝衛協畫《毛詩圖》,草木鳥獸、古 賢君臣之像,不得其真,召程修己圖之,皆據經定名, 任意採掇。由是冠冕之製,生植之姿,遠無不詳,幽無 不顯。」按此條太和中命修開成中修成

開成 年命修毛詩草木蟲魚圖成上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藝文志》:「《毛詩草木蟲魚 圖》二十卷。開成中,文宗命集賢院修撰,并繪物象,大 學士楊嗣復、學士張次宗上之。」

昭宗乾寧元年擢朱朴國子毛詩博士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朱朴傳》,「乾寧初,擢國子 《毛詩》博士。」

乾寧三年,以國子《毛詩》博士朱朴同平章事。

按《唐書昭宗本紀》:「乾寧三年八月乙丑,以國子《毛詩》 博士朱朴為左諫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太宗端拱元年詔孔維等是正毛詩正義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崇文總目毛詩正義孔 穎達撰。端拱初,國子司業孔維等奉詔是正。

淳化三年孔維等校勘詩經正義板成以獻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端拱元年孔維等 奉敕校勘《五經正義》。詔國子監鏤板行之。《詩經》則李 覺等五人再校。畢道昇等五人詳勘。孔維等五人校 勘。淳化三年四月板成以獻。

至道二年邢昺等奏言皇太子召於府內講毛詩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至道二年三月癸 卯。諸王府侍講邢昺等上言。「皇太子召臣於府內講 《毛詩》。久之。賓客李至、李沆皆列坐共聽。」

真宗大中祥符七年九月甲申作毛詩詩三章以是月重刻詩經板本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七年六 月庚辰,上作《周易》詩三章,賜群臣和。至是遍詠,經史, 百僚並賦。九月甲申,作《毛詩》詩三章。 又云:「大中祥 符七年九月,《易》《詩》二經重刻板本,仍命陳彭年、馮元 校定。自後《九經》及《釋文》有訛缺者,皆重校刻本。」

仁宗天聖八年重刻詩經釋文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聖八年九月三 日重刻《詩》《書二經釋文》。

皇祐元年九月所石室十三經工畢毛詩張紹文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石室十三經》孟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