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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3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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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獄則于刑無遺也。以至《睽》之六三,言「其人天且 劓」者,居離體之上而用以刑人者也。此又見于互體 者然也。是五卦者,雖正體,互體成象不同,其所以象 刑,則主于離而已。蓋刑獄之道,人命繫焉。殺害非辜 則有亢旱之災;淹禁踰時則致淫雨之變。必欲上當 天心,下得民情,有淑問之仁,而不失片言之智,則在 察與決而已。然非內柔不足以有察,非外剛不足以 有夬。《乾》之剛足以決矣,而無柔以濟之,則失之猛而 傷恩;《坤》之柔足以察矣,而無剛以輔之,則失之懦而 無斷。《震》失于起也,《艮》失于止也,《坎》太險而《兌》太易也。 風之去來,不可以為實體也,施之于人皆不足以察 其情而得其實歟求其非險非易,能起能止,寬猛得 中、剛柔合體,復有善于離者乎?後人刑之,必欲措天 下于無冤,如《書》所謂「乃大明服」,則捨夫離將焉取哉。

《論伐篇》
第六

立德以順,立威以明,非順不足以合眾,非明不足以 加兵,威德並滅,而能用師行伐者,未之有也。是故《易》 象之中,凡言師者必取諸坤,言伐者必取諸離。蓋坤 為眾,于勢為順,于象為地。用得其道則有磐石之安, 用失其道則有土崩之危。此言師所以必取諸坤也。 離為干戈,于色為明,于象為火。用得其道則人望而 「畏之;用失其道,則有自焚之禍。」此言伐所以必取諸 《離》也。如地水師以容民畜眾,雷地《豫》以建侯行師。地 中有山《謙》,而《謙》之上六曰「利用行師。」此皆取諸《坤》而 言之者也。如《既濟》之九三言「高宗伐鬼方」,《未濟》之九 四「震用伐鬼方」,「重明《離》」,而《離》之上九曰「王用出征,有 嘉折首。」此皆取諸《離》而言之者也。至于《明夷》之九三, 以離體在下,而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則雖不言 伐而伐在其中矣。《比》之九五,以坤體在下,而曰「王用 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則雖不言師,而師在其中 矣。雖然坤信為師矣,苟非得其時,亦不可用,非得其 道,亦不可行。如《泰》之上六,《泰》道已窮,言「城復于隍,勿 用行師」,則非其時故也。如《復》之上六,復勢已凶,而言 「用行師」,終有大敗,則失其道故也。離信為「伐」矣。然攻 其勝己,則有升陵之患,加之同類,則有伐邑之譏。攻 其勝己,《同人》之九三是也。加之同類,《晉》之上九是也。 此九三之戎所以不興,而上九之道所以未光也。必 欲攻非勝己,伐非同類,時可則行,道違則止,莫如《豫》 之順而《謙》之光乎。此《豫》之卦所以首言「利用行師」,而 《謙》之五所以獨言「利用侵伐」也。案:《謙》之為象,有坤而 無離,有德而無威,適足以合眾,未足以加兵,而乃驟 以侵伐言之,又不止言伐,且以侵人,則知謙順之至, 無所施而不可也。然《謙》以一陽承于上卦之下,其勢 未足,故必得五然後利也。《豫》以一陽為主,而據于下 卦之上,其勢有餘,故不待五然後「利」也。順以為威,則 逆者可除,謙以為德,則暴者可誅。聖人不得已而用 之者,順之謂也。不敢為主而為客者,謙之謂也。以謙 順行師,則非佳兵之謂也。為人君者,將用師行伐,而 每以謙順行之,何所往而不利哉。

《辨聖篇》
第七

象有淺深,旨有同異,不大過人,焉足為貴?故「六十四 變成于自然」者,天也。「見其象而配之名,使各當焉」者, 聖人也。「因其名之當而不復擬議焉」者,天下後世也。 然不擬議則無以見聖人,不見聖人則無以盡《易》。蓋 《易》之道無窮,一物之中或有數象,則聖人舉其大而 略其小;一象之中或兼數用,則聖人捨其近而取其 遠。常人之情,安于近小,驟而見《易》,則不能無疑,安于 疑而不加之擬議,則不能見其遠者大者,終于疑聖 人而已。是故曰「乾而乾」,曰「坤而坤」,未可也。必曰「如之 何而為乾,如之何而為坤?」反覆思之,乾不得不謂之 乾,坤不得不謂之《坤》,然後可又推而廣之。水在天上 何以為《需》?在地何以為《比》?曰「《需》如此。」曰《訟》如何?曰《比》 如此、曰《師》如何?在《坎》者如此,在《離》者如何?反覆思之, 既無不宜,然後知其「以佃以漁」,取諸《離》也,而《離》之卦 未嘗言此,所象者「繼明照四方」而已。「重門擊柝」,取諸 《豫》也,而《豫》之卦未嘗言此,所象者「作樂崇德,薦之上 帝」而已。凡如此類,豈非舉其大而略其小乎?長男長 女交謂之《益》,不交謂之《恆》,少男少女交謂之《咸》,不交 謂之《損》。聖人於《咸》《恆》則明夫婦以順男女之情;于《損》 《益》則違男女之情以明天下之理。凡如此類,豈非捨 其近而取其遠乎?如使《離》《豫》之卦止取佃漁擊柝,《損》 《益》之卦併象男女情實,聖人之意,何其近且小也?故 不推《咸》《恆》,則不知《損》《益》之卦本于男女之情;不觀《繫 辭》,則不知十有三卦之中別有取法也。又不止此。如 地中之木可謂卑矣,乃不謂之卑而謂之升,則明其 勢當升也。澤上之水可謂盈矣,乃不謂之盈而謂之 節,則明其理當節也。至于頤養之時,可以飲食宴樂 矣,乃曰「謹言語,節飲食」,而于《需》言飲食宴樂萃聚之 時,可以享帝立廟矣,乃曰「除戎器,戒不虞」,而於《渙》言 享帝立廟如此,豈不遠于常人之情乎?以至「裒多益 寡」,所以為「益」,乃不施于益而施于《謙》;「思患豫防」,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