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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3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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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趙提舉》

慕向之久。往歲雖辱寵臨,而空傯卒迫,不能少款,每 以為恨。近乃竊窺所著《易》《論語》書,又歎其得之之晚, 而不獲親扣名理也。間因虞君轉請所疑,初未敢以 姓名自通,而高明不鄙遠辱貽書,所以傾倒之意甚 厚。三復以還,感慰亡量,不敢無以報也。蓋道體之大 無窮,而于其間文理密察,有不可以毫釐差者。此聖 賢之語。道,所以既言「發育萬物,峻極于天」,以形容其 至大,而又必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以該悉其至微。 而其指示學者修德凝道之功,所以既曰「致其廣大」, 而又必曰「盡其精微」也。近世之言道者則不然,其論 大抵樂渾全而忌剖析,喜高妙而略細微,其于所謂 廣大者則似之,而于精微有不察;則其所謂廣大者, 亦未易以議其全體之真也。今且以《經》言論之,其所 發明,固不外乎一理,然其所指,則不能無異同之別, 而就其所同之中,蓋亦不無賓主親疏遠近之差焉。 如卦之所以八者,以奇偶之三加而成也;而爻之所 以三,則取諸三才之象,而非奇偶所能與。此理之一 而所指之不同者也。四象之說,本為畫卦,則當以康 節之說為主,而七八、九、六,東西、南北、水火、金木之類 為客。得其主,則客之親疏遠近,皆即此而可定;不得 其主,而曰「是皆一說」,則我欲同而彼自異,終有不可 得而同者矣。此所指之同,而不能無賓主之分者也, 是皆樂渾全而忌剖析之過也。至於乾坤之純而不 雜者,聖人所以形容天地之德,而為六十四卦之綱 也。《乾》之純于剛健而不雜,又聖人所以形容天理自 然之全體,而為《坤》之綱也。所以贊其剛健柔順之全 德,以明聖人體道之妙,學者入德之方者,亦云備矣, 未嘗以其偏而少貶之也。至于諸爻,雖或不免于有 戒,然《乾》九三之危,以其失中也;其「得無咎」,以其健而 健也。《坤》六五之「元吉」,以其居尊而能下也。上六之「龍 戰」,以其太盛而亢陽也。是豈惡乾之剛而欲其柔,惡 坤之柔而欲其剛哉?今未察乎其精微之蘊,而遽指 其偏以為當戒,意若有所未足于乾坤而陿小之者, 是不亦喜高妙而略細微之過乎?至于用九、用六,乃 為戒其剛柔之偏者,然亦因其陰變為陽,陽變為陰 之象,而有此戒。如歐陽子之云者,非聖人創意立說 而強為之也。大抵《易》之書本為卜筮而作,故其辭必 根于象數,而非聖人己意之所為;其所勸戒,亦以施 諸筮得此卦此爻之人,而非反以戒夫卦爻者。近世 言《易》者,殊不知此,所以其說雖有義理,而無情意,雖 大儒先生有所不免。比因玩索,偶幸及此,私竊自慶, 以為天啟其衷而以語人,人亦未見有深曉者,不知 高明以為何如?舊亦草筆其說,今謾錄二卦上呈。其 他文義未瑩者,多未能卒業,姑以俟後世之子雲耳。 近又嘗編一小書,略論象數梗概,并以為獻。妄。竊自 謂學《易》而有意于象數之說者,于此不可不知,外此 則不必知也。心之精微。言不能盡。臨風引領。馳想增 劇。

《易》學未蒙指教,乃有簡易之褒,令人踧踖。其書草略, 何足以當此。然此二字在《易》數中,真不可易之妙。近 世說《易》者愈多,而此理愈晦,非見之明,孰能以一言 盡之哉?歎服亡已。近嘗略修數處,尋別寄呈。但圖書 錯綜縱橫,無不脗合,終有不可得而盡者。信乎天地 之文,非人之私智所能及也。

《與陳丞相書》

竊聞侍祠之詔,至于再三,此蓋聖主思見故老,有所 咨詢,非獨循常備禮之所為。而得林擇之書,側聞丞 相亦有行意,伏惟久去闕庭,不勝忠戀。且以向來嘗 欲有言,因循未果,乃復有此機會,誠不可失。計程今 或已在道矣。敵中事不足言,今日之憂,正在精銳銷 耎,慣習燕安,廟堂無經遠之謀,近列無盡規之義,阿 「諛朋黨,賢知伏藏,軍政弄於刑臣,邦憲出於豪吏,民 窮兵怨,久不自聊,季孫之憂,恐不在于顓臾也。不審 尊意以為如何?」井伯書云:「廉夫有學《易》之意」,甚善。然 此書難讀。今之說者,多是不得聖人本來作經立言 之意,而緣文生義,硬說道理。故雖說得行,而揆以人 情,終無意味。頃來蓋常極意研索,亦僅得其一二,而 所未曉者尚多。竊意莫若且讀《詩》《書》《論》《孟》之屬,言近 指遠,而切於學者日用功夫也。抑嘗聞之元城劉忠 定公有言:「子弟寧可終歲不讀書,而不可一日近小 人。」此言極有味。大抵諸郎為學,正當以得師為急,擇 友為難耳。

《答李侍郎椿書》

某竊嘗聞之,侍郎知《易》學之妙,深造理窟,每恨不得 執經請業。茲辱誨諭,警省多矣。《麻衣易說》,某舊見之, 嘗疑其文字言語不類五代、國初時體製,而其義理 尤多淺俗。意恐只是近三五十年以來人,收拾佛老 術數緒餘所造,嘗題數語于其後,以俟知者。及去年 至此,見一戴主簿者,名師愈,即今印本卷後跋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