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芻也;飢狗盈窖,嗼然未見骨也。見骨與芻,動不可 禁。」
《明理》篇:「至亂之化,犬彘乃連,有豕生狗。」
《孔叢子執節篇》:申叔問曰:「犬馬之名,皆因其形色而 名焉,惟韓盧宋鵲獨否,何也?」子順答曰:「盧,黑色;鵲,白 色。非色而何?」
《漢書東方朔傳》:「朔為隱。」〈隱語也〉口無毛者。狗竇也。 《易》林中夜犬吠。盜在牆外。
三年生狗,以成戌母。
載金販狗,利棄我走。
《王喬》無病,狗頭不痛。亡跛失履,乏我送從。
狡兔趯趯,犬良逐咋。
「狗無前足。」「陰雄叛北,為身害賊。」
羊子逐兔,犬踦不得。
狗逐兔走,俱入谷口。與虎逢之,迫不得去。
「雄犬夜鳴」,家擾不寧。
「狗生龍馬」,公勞嫗苦。
狗冠雞步,君失其所。
犬吠不休,行者稽留。
三犬俱走,鬥於谷口。白者不勝,死於坂下。 兩犬爭鬥,股瘡無處。不成仇讎,行解卻去。
《淮南子原道訓》:「鞭噬狗,策蹄馬,而欲教之,雖伊尹、造 父弗能化。」
《說山訓》揮梲而呼,狗欲致之顧反走。
保者不敢畜噬狗。
《說林訓》:「狡兔得而獵犬烹,高鳥盡而強弩藏。」
「盜賊之輩」醜吠狗,
《猘狗》不自投於河。
以兔之走,使犬如馬,則逮日「追風」;及其為馬,則又不 能走矣。
《泰族訓》人主有伐國之志。「邑犬群嗥。」〈注〉「伐國」,逆天之 行,則時必有大禍。
《京房易傳》:「君子危陷,則狗生角。」
《說苑善說篇》:「周氏之嚳,韓氏之盧,天下疾狗也。見兔 而指屬,則無失兔矣;望見而放狗也,則累世不能得 兔矣。狗非不能屬之者,罪也。」
《後漢書岑彭傳》:「狗吠不驚,足下生氂。」〈注〉氂,長毛也。犬 無追吠,故「足下生氂。」
《鹽鐵論》:「今食必趣時狗。」�馬朘 《論衡定賢篇》:「彭蠡之濱,以魚食犬豕。」
《雷虛篇》:「人聞犬聲於外,莫不驚駭,竦身側耳,以審聽 之。」
《論死》篇:「禽獸之死也,其肉盡索,皮毛尚在,制以為裘, 人望見之,似禽獸之形。故世有衣狗裘為狗盜者,人 不覺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
《風俗通俗說》:「狗別賓主,善守禦,故著四門,以辟盜賊 也。」
謹按《月令》:「九門磔禳,以畢春氣。」蓋天子之城,十有二 門,東方三門,生氣之門也。不欲使死物見於生門,故 獨於九門殺犬磔禳。犬者金畜,禳者卻也,抑金使不 害春之時所生,令萬物遂成其性,火當受而長之,故 曰:「以畢春氣。」功成而退,木行終也。
《太史公記》:「秦德公始殺狗磔邑四門,以禦蠱菑。」今人 殺白犬,以血題門戶。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於 此也。
《博物志》:「婦人妊身,不欲令食白犬肉。」
人食冬葵,為狗所齧,瘡不瘥,或致死。
《抱朴子登涉篇》:「山中寅日有自稱虞吏者,虎也;戌日 稱人姓字者,犬也。但知其物名,則不能為害。」
《廣譬篇》:「高鳥聚則良弓發,狡兔多則盧鵲走。」
《廣志》:「狗有懸蹄短尾之號。」
《荊楚歲時記》:「『按董勛問禮俗曰,正月二日為狗』。今二 日不殺狗,亦此義也。」
《新論審名篇》謂犬似玃,玃似狙,狙似人,則犬似人矣。 《正賞》篇:「山底行者,視岫虎如犬而亡,犬者不往呼知」, 是望高目亂心惑也。
《酉陽雜俎》:「世人死者,忌狗見屍,令有重喪。」
《雲仙雜記》:「以胡麻麨啖犬,則光黑而駿,使獵必大獲 狐兔,又可得三十歲。」
東坡《志林》:今日廂界有殺狗公事,司法言,近新書不 禁殺狗。問其說出於《禮,鄉飲酒》烹狗於東方不禁。然 則《禮》云「賓客之牛角尺」,亦不當禁殺牛乎?孔子曰:「敝 帷不棄,為埋馬也。敝蓋不棄,為埋狗也。」死猶不忍食 其肉,況可殺乎?
《感應類從志》:「狗肝泥竈,婦妾孝順。」 《談苑》:「偷能禁犬使不吠,惟牝犬不可禁也。」或云:「紋如 虎斑,亦難禁。」
《演繁露》:東坡上神宗萬言書曰:「畜犬本以防姦,不可 以無姦而養不吠之犬。」《北史·宋游道傳》:畢義雲奏劾 游道,楊遵彥曰:「譬之畜狗,本取其吠,今以數吠殺之, 恐將來無復吠犬。」詔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