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06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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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七日還。

《採蘭雜志》:一婦人有隱病,不敢告人,苦甚。平日奉觀 世音像甚謹,正病時,見一尼持藥一函至曰:「煎此洗 之,即愈矣。」尼忽不見,啟視之,乃蛇床子、吳茱萸、苦參 也。

《輟耕錄》:程公鵬舉在宋季被虜於興元版橋張萬戶 家為奴,張以擄到宦家女某氏妻之。既婚之三日,即 竊謂其夫曰:「觀君之才貌,非久在人後者。何不為去 計,而甘心於此乎?」夫疑其試己也,訴於張,張命箠之。 越三日復告曰:「君若去,必可成大器,否則終為人奴 耳。」夫愈疑之,又訴於張,張命出之,遂粥於市人家。妻 臨行,以所寄繡鞋一易程一履,泣告曰:「期執此相見 矣。」程感悟奔歸宋,時年十七八,以廕補入官。迨國朝 統一海宇,程為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自與妻別已三 十餘年,義其為人,未嘗再娶。至是遣人㩦向之鞋履, 往興元訪求之市家云:「此婦到吾家,執作甚勤,遇夜 未嘗解衣以寢。每訪績達旦,毅然莫」可犯。吾妻異之, 視如己女。將半載,以所成布匹償元粥鏹物,乞身為 尼。吾妻施貲,以成其志。見居城南某菴中,所遣人即 往尋,見以曝衣為由,故遺鞋履在地。尼見之,詢其所 從來,曰:「吾主翁程參政,使尋其偶耳。」尼出鞋履示之, 所遣人亟拜曰:「主母也。」尼曰:「鞋履復全,吾之願畢矣。」 歸見程相公與夫人,為道致意,竟不再出,告以參政 未嘗娶,終不出。旋報,程移文本省,遣使檄興元路,官 為具禮,委幕屬李克復防護其車輿至陜西,重為夫 婦焉。

中書平章闊闊歹之側室高麗氏,有賢行,平章死,誓 弗貳。適正室子拜馬朵兒赤說其色,欲妻之而不可 得,乃以其父所有大答納環子獻于太師伯顏,此物 蓋伯顏所屬意者。伯顏喜問所欲,遂白前事。伯顏特 為奏聞,奉旨:命拜馬朵兒赤收繼小母高麗氏。高麗 氏夜與親母踰垣而出,削髮為尼。伯顏怒,以為故違 聖旨,拜奏命省、臺洎侍正府官鞫問。諸官奉命惟謹, 鍛鍊備極慘酷。時國公闊里吉思于鞫問官中,獨秉 權力,侍正府都事帖木兒不花數致語曰:「誰無妻子, 安能相守至死?得有如此守節者,莫大之幸,而反坐 以罪,恐非我治朝之盛典也。」國公悟,為言于伯顏之 前,宛曲解釋,其事遂已。

《明會典》。「洪武六年,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 為尼姑。」

篷,櫳夜話休。邑有智尼,擁高貲與貴室往還,深垣密 扄,雖白晝莫能窺也。曾一罹暴客,鄰人集炬捍之。既 散,尼割一書冊給眾,令明旦相質取酬金。自是歲每 一二發,率割質如故。一少尼廉其非盜,實鄰者偽張 以取酬,因欲相訐,尼曰:「不可,吾歲捐所餘以養若曹, 令遠近知盜終不勝捍,猶樹兵意也。訐之是自撤備」 而樹怨。吾不復安枕矣。

《珍珠船》孝宗廢皇后馮氏,貞謹有節操,遂號「練行尼。」

尼部雜錄

《竹坡詩話》:樞密張公稽仲喜談兵論邊事,面目極嚴 冷,而作小詩有風味。岐王宮有侍兒出家為比丘尼 者,公賦詩云:「六尺輕羅染麴塵,金蓮步穩襯湘裙。從 今不入襄王夢,翦盡巫山一朵雲。」殊可喜也。

《事鈔:尼眾篇》云:「善見佛初不度女人出家,為滅正法 五百年後為說八敬聽出家,依教行故,還得千年。今 時不行,隨處法滅。」

《學佛考訓》:「政和三年,詔尼慧光入內庭,對御陞座說 法,賜號淨智大師。尼說法且對御,非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