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1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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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梁社稷壇 在太廟西。其初蓋晉元帝建武元年所創,有太社、帝 社、太稷凡三壇。至大同初,又加官社、官稷,并前為五 壇焉。」

北魏

太祖天興元年始立社稷

按:《魏書太祖本紀》:「天興元年七月,遷都平城,始建宗 廟,立社稷。」

天興二年。置太社太稷帝社。以勾龍周棄配祀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興二年冬十月。 置太社太稷帝社于宗廟之右。為方壇四陛。祀以二 月八月。用戊。皆太牢。勾龍配社。周棄配稷。皆有司侍 祀。

北齊

北齊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壇,以仲春仲秋祭之。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壇于國方, 每仲春、仲秋月之元辰及臘,各以一太牢祭焉。皇帝 親祭,則司農卿省牲進熟,司空亞獻,司農終獻。」

北周

孝閔帝元年春正月甲辰祠太社二月戊寅祠太社八月戊辰祠太社

按:《周書孝閔帝本紀》云云。

明帝元年冬十月甲午祠太社

按:《周書明帝本紀》云云。

武帝保定元年春正月乙卯祠太社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高祖開皇三年秋八月戊子上有事于太社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煬帝大業七年築社稷二壇于薊城南行宜社禮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大業七年,征遼 東。煬帝遣諸將于薊城南桑乾河上。築社稷二壇,設 方壝,行宜社禮。」

唐制,「仲春仲秋祭社稷,以勾龍、后稷配祀。」

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貞觀之制,仲春、仲秋二時戈 日,祭大社、大稷。社以勾龍配,稷以后稷配。社稷各用 太牢一,牲色並黑,籩豆簠簋各二,鈃俎各三。季冬蜡 之明日,又祭社稷于社宮,如春秋二仲之禮。」

高祖武德九年二月戊寅親祠社稷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祖本紀》云云。

元宗開元十九年停帝稷祀神農于壇上以后稷配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云云

開元二十年,以社稷、帝社為「中祀。」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起居舍 人王仲丘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用, 以社稷、帝社為中祀。」

天寶元年詔祭官祀社稷宜加精潔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會要》,天寶元年十月戊 寅九日詔。「社為九土之尊,稷乃五穀之長。祭官宜加 精潔,其社壇側禁樵牧。」

天寶三載二月戊寅,詔社稷升為「大祀。」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會要》云云。

肅宗至德二載九月復京師遣尚書左僕射裴冕告社稷

按:《唐書肅宗本紀》云云。

宋制,「京師州縣皆祀社稷,京師以春秋及臘日為大 祀,州縣則春秋二祭如小祀。」

按:《宋史禮志》:「社稷自京師至州縣皆有其祀,歲以春 秋二仲月及臘日祭太社、太稷,州縣則春秋二祭。又 大祀,春秋二仲兩臘日祭太社、太稷,州縣祭社稷如 小祀。」

太宗淳化三年十二月將郊常奏告外又告太社太稷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云云。

至道二年三月戊辰命宰臣祀社稷禱雨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真宗乾興元年仁宗即位九月壬申告大行皇帝諡於天地宗廟社稷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仁宗至和元年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用牲於社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嘉祐元年正月帝不豫辛未命輔臣禱於社稷二月帝豫壬申遣官謝社稷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嘉祐四年正月丙申朔,日有食之,用牲於社。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五月戊辰,以疾未平,命宰臣祈 福於天地、宗廟、社稷。

按:《宋史英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