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9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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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死者魂氣既散,而立主以主之,亦須聚得些子氣 在這裏否?」曰:「『古人自始死,弔魂復魄,立重設主,便是 常要接續他些子精神在這裏。古者釁龜用牲血,便 是覺見那龜久後不靈了,又用些子生氣去接續他。 《史記》上《龜策傳》:『占春將雞子』,就上面開卦』,便也是將 生氣去接他,便是釁龜之意。」又曰:「古人立尸,也是將 生人生氣去接他。」

子善問:「鬼神,范氏解『祭如在』,云:『有其誠則有其神,無 其誠則無其神。虛空中無非氣,死者既不可得而求 矣,子孫盡其誠敬,則祖考即應。其誠還是虛空之氣? 自應吾之誠?還是氣?只是吾身之氣』?」曰:「只是自家之 氣,蓋祖考之氣與己連續。」

問:「齊明盛服以承祭祀,卻如何?」曰:「亦只是此往來屈 伸之氣。古人到祭祀處,便是招呼得來。如天地山川, 先祖皆不可以形求,卻是以此誠意求之,其氣便聚。」 又問:「祖先已死,以何而求?」曰:「其氣亦自在。只是以我 之氣承接其氣。才致精誠以求之,便來格,便有來底 道理。古人於祭祀處極重,直是要求得之。商人求諸」 陽,便先作樂,發散在此之陽氣以求之。《周人》求諸陰, 便焚燎鬱鬯,以陰靜去求之。

《答吳伯豐》

問鬼神之義,來教云:「『只思上蔡祖考精神,便是自家 精神』一句,則可見其苗脈矣。」必大嘗因書以問正淳, 正淳答云:「祖考是有底人,便是有此理。為子孫者能 以祖考之遺體,致其誠敬以饗之,則所謂來格者,蓋 真有此理也。」然必大嘗讀《太極圖義》,有云:「人物之始, 以氣化而生者也。氣聚成形,則形交氣感,遂以形化」 而人物生生變化無窮。是知人物在天地間,其生生 不窮者,固理也;其聚而生、散而死者,則氣也。有是理 則有是氣,氣聚於此則其理亦命於此。今所謂氣者, 既已化而無有矣,則所謂理者,抑於何而寓耶?然吾 之此身即祖考之遺體。祖考之所具以為祖考者,蓋 具於我而未嘗亡也。是其魂升魄降,雖已化而無有, 然理之根於彼者既無止息,氣之具於我者復無間 斷。吾能致精竭誠以求之,此氣既純一而無所雜,則 此理自昭著而不可掩,此其苗脈之較然可睹者也。 上蔡云:「三日齋,七日戒,求諸陰陽上下,只是要集自 家精神。」蓋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在我者既集,即 是祖考之來格也。然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其義精 甚,蓋又是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 則其散者庶乎復聚,此教之至也。故曰:「神不歆非類, 民不祀非族」,必大前書所疑今日之來格者,非前日 之發揚於上者,固非是矣。而正淳之說,言理而不及 氣,若於存亡聚散之故察之不密,則所謂以類而為 感應,「益滉漾而不可識矣。敢再此仰瀆尊聽,欲望更 賜一言,以釋所蔽。」曰:「所諭鬼神之說甚精密,叔權書 中亦說得正當詳悉。大抵人之氣傳於子孫,猶木之 氣傳於實也。此實之傳不泯,則其生木雖枯毀無餘, 而氣之在此者猶自若也。此等處,但就實事上推之, 反復玩味,自見意味真實深長。推說太多,恐反成汨 沒也。」正淳所論,誠為疏略,然恐辭或未盡其意耳。

《雜論祭祀鬼神》

南軒拆廟次第亦未到此。須是使民知信,末梢無疑, 始得。不然,民倚神為主,拆了轉使民信向怨望。舊有 一邑,泥塑一大佛,一方尊信之。後被一無狀宗子斷 其首,民聚哭之,頸上泥木出舍利。泥木豈有此物?只 是人心所致。

或云:鄉間有李三者,死而為厲。鄉曲凡有祭祀佛事, 必設此人一分;或設黃籙大醮,不曾設他一分,齋食 盡為所污。後因為人放爆杖焚其所依之樹,自是遂 絕。曰:「是他枉死,氣未散,被爆杖驚散了。設醮請天地 山川神祇,卻被小鬼污卻。以此見設醮無此理也。」 問:「祭天地山川而用牲幣酒醴者,只是表吾心之誠 耶?抑真有氣來格也?」曰:「若道無物來享時,自家祭甚 底,肅然在上,令人奉承敬畏,是甚物?若道真有雲車 擁從而來,又妄誕。」

說鬼神,舉《明道》「有無」之說,因斷之曰:「有若是無時,古 人不如是。求七日戒,三日齋,或求諸陽,或求諸陰,須 是見得有。如天子祭天地,定是有箇天,有箇地;諸侯 祭境內名山大川,定是有箇名山大川;大夫祭五祀, 定是有箇門行戶竈中霤。今廟宇有靈底,亦是山川 之氣脈聚處,久之被人掘鑿損壞,於是不復有靈,亦」 是這些氣過了。

風俗尚鬼,如新安等處,朝夕如在鬼窟。某一番歸鄉 里,有所謂五通廟,最靈怪,眾人捧擁,謂禍福立見。居 民纔出門,便帶紙片入廟,祈祝而後行。士人之過者, 必以名紙稱「門生。」某人謁廟,某初還,被宗人煎迫,令 去不往。是夜會族人往官司打酒,有灰乍飲,遂動臟 腑終夜。次日,又遇有一蛇在階旁,眾人哄然,以為不 謁廟之故。某告以:「臟腑是食物,不著關他甚事?莫枉 了!」《五通》中有某人是向學之人,亦來勸住云:「亦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