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3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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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一謝,花欲大然。正鬚排七,一鬚爭先,吐三背四, 切忌圈繁。造無盡意,只在精嚴。斯為標格,不可輕傳。」

取象

「梅之有象,由制氣也。花屬陽而象天,木屬陰而象地, 而其故各有五,所以別奇偶而成變化。蔕者,花之所 自出,象以太極,故有一丁。房者,花之所自彰,象以三 才,故有三點。萼者,花之所自出,象以五行,故有五葉。 鬚者,花之所自成,象以七政,故有七莖。謝者,花之所 自究,復以極數,故有九變。」此花之所自出,皆陽而成 數皆奇也。根者,梅之所自始,象以二儀,故有二體。木 者,梅之所自放,象以四時,故有四向。枝者,梅之所自 成,象以六爻,故有六成。梢者,梅之所自備,象以八卦, 故有八結。樹者,梅之所自全,象以足數,故有十種。此 木之所自皆陰,而成數皆偶也。不惟如此,花正開者, 其形規有至員之象;花背開者,其形矩,有至方之象; 枝之向下,其形規俯,有覆器之象;枝之向上,其形矩 仰,有載物之象;於鬚亦然。正開者,有老陽之象,其鬚 七;背開者,有老陰之象,其鬚六;半開者,有少陽之象, 其鬚三。蓓蕾者,有天地未分之象。體鬚未形,其理已 著,故有一丁二點者,而不加三點者,天地未分,而人 極未立也。花萼者,天地始定之象,故有所自而取象, 莫非自然而然也,識者當以類推之。

一丁 其法須是丁香之狀,貼枝而生,一左一右,不 可相並。丁點須要端楷有力,無令其偏,丁偏即花偏 矣。是故《詩》有曰:「丁點須端楷,安排不要偏。丁偏花不 正,難使葉如錢。」

二體 謂梅根也。其法根不獨生,須分為二,一大一 小,以別陰陽;一左一右,以分向背。陰不可加陽,小不 可加大,然後為得體。故《詩》曰:「根莫與獨發,獨發則成 孤。二體強同勢,開源有放殊。」

三點 其法貴如一字,上闊下狹,兩邊者,連丁之狀, 向兩角中間者,據中而起。蔕萼相接,不可不相接,接 不可斷續也。故《詩》曰:「三點加丁上舉房,自此全落毛 衝,斷卻,蔕萼不相連。」

《四向》: 其法有自上而下者,有自下而上者,有自右 而左者,有自左而右者,須布左右,上下取焉。

五出 其法,須是不尖不員,隨筆而偏分折。如花開 七分,則全露,如半開則見其半,正開則見其全,不可 無分別也。

《五萼》 「其法須分別,員尖要識中。隨花成上下,掩映 莫相同。」

六枝, 其法有偃仰枝、覆枝、從枝、分枝、折枝。凡作枝 之際,須是遠近上下相間而發,庶有生意也。故《詩》曰: 「六位須分別,毋令寫處同。有人能識此,何必覓春工。」 七鬚 其法須是勁,其中勁長而無英,側六莖短而 不齊。長者乃結子之鬚,故不加英,噉之味酸。短者乃 從者之鬚,故加英點,噉之味苦。《詩》曰:「舉鬚如虎鬚,七 莖有」等殊,中莖結青子,六短就成虛。

《八結》: 其法有長梢、短梢、嫩梢、疊梢、交梢、孤梢、分梢、 怪梢等。須是用木而成,隨枝而結。若任意而成,無體 格也。

九變, 其法,一丁而蓓蕾,蓓蕾而萼,萼而漸開,漸開 而半折,半折而正放,正放而爛熳,爛熳而半謝,半謝 而薦酸。《詩》曰:「九變如終始,從丁次第開。正開還識謝, 飄落委蒼苔。」

十種, 其法有枯梅、新梅、繁梅、山梅、疏梅、野梅、官梅、 江梅、園梅、盤梅,其木不同,不可無別也。《詩》曰:「十種梅 花木,須憑墨色分。莫令無辨別,寫作一般春。」

「《三十六》病。 枝成指撚,筆落再填。停筆作節,起筆不 顛。枝無生意,枝無後先。枝老無刺,枝嫩刺連。落花多 片,畫月取員。樹老花繁,曲枝重疊。花無向背,枝無南 北。雪花全露,參差積雪。寫景無景,有煙有月。老榦墨 濃,新枝墨輕。過枝無花,枯枝無蘚。挑處捲雖,圈花太 員。陰陽不分,賓主無情。花大如桃,花小如李。棄條寫 花」,當枒起蕊,樹輕枝重,花併犯忌陽花,犯少陰花過 取如花並生,二本並舉。

《畫梅總論》 「木清而花瘦,梢嫩而花肥,交枝而花繁 纍纍,分梢而萼疏蕊疏。一為樹,二為體,三為梢,長如 箭,短如㦸,宇宙高而結頂,地步窄而無盡。若作臨崖 傍數枝,枝怪花疏,只欲半開。若作疏風洗雨,枝閑花 茂,只看離披爛漫。若作披煙帶霧,枝嫩花茂,只要含 笑盈枝。若作臨風帶雪,榦老枝稀,只要墨潑,淡蕩花 閑。」若作停霜映日,森空峭直,只要花細香舒。學者須 要審此。「梅有數家之格,或有疏而嬌,或有繁而勁,或 有老而媚,或有清而健,豈有類哉?有生山岑者,有生 山谷者,有生籬落者,有生江湖者,其枝疏密長短有 異,不可不推。」

《花光指迷》: 「凡作花萼,必須丁點端楷。丁欲長而點 欲短,鬚欲勁而萼欲尖。丁正則花正,丁偏則花偏。枝 不可對發,花不可並生,多而不繁,少而不虧。枝枯則 欲其意稠,枝曲則欲其意舒。花須相合,枝須相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