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0 (1700-1725).djvu/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丙貴酉亥酌,丁貴豬雞方,癸貴尋己卯,壬貴兔蛇藏, 六辛逢虎馬,旦暮定陰陽。

凡上一字為「晝貴」 ,以占時遇日出之時用之。下一字為「夜貴」 ,占時遇日入之時用之。貴神加臨之地,自乾亥至震辰為陽順行;自巽己至兌戌為陰逆行。其陰陽順逆,以地盤方位為主。至加臨晝夜貴人之法,則以天盤為主。

貴人: 螣蛇、 朱雀、 六合、 勾陳、 青龍

天空, 白虎, 太常, 元武, 太陰, 天后。

加貴神式

假如亥將甲午日乙丑時占。

午。空未:申酉  占時,係日未出之時,故用日干巳  戌  甲貴未丑。詳之下一字是為夜。辰  亥  貴加於天盤丑上,而地盤卻是卯寅。貴丑子  陽卦方位,故順行十二支。餘倣。

四課起例

《十干寄宮》 「甲課在寅乙課辰,丙戊在巳不須論。丁 己在未庚申位,辛戌壬亥定其真。癸課由來丑上坐, 分明不用四正辰。」

四課式

假如亥將甲午日乙丑時占。

子甲  午未申酉 法:先以占日干支橫排間戌子  巳  戌 書於上,次查占日,甲課在辰午  辰  亥 寅,故以地盤上陰神子書寅辰  卯寅丑子 於甲上為第一課,即順填子於橫排空內。又查子上陰神戌書於子上為第二課。又查占支,午上陰神辰書於午上為第三課,即順排辰於末位。又查辰上陰神寅書於辰上為第四課,餘倣此。

三傳起例九宗門

一克賊 凡上克下曰「克」 ,下克上曰「賊。」

取課先從下賊呼,如無下賊上克初。初傳之上名中 次,中上加臨是末居。

《釋義 》:「一上克下名元首。」 凡取課,先取下克上,如無即取上克下為初傳,初傳本位為中傳,中傳本位為末傳。其斷法以日干為己身、為外主,動為尊長、為君父、為夫;以支辰為宅、為內主,靜為卑幼、為臣子、為妻。卻以五行生克旺相死休囚論之。假令丙日屬火,初傳卯,卯屬木,木能生干火。然干最喜傳生,而惡其來克生我者,為父母爻。中傳申屬金,丙火克之,為財爻。末傳丑屬土,丙火生之為子孫。若正月占春令,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卯木在春,正為有氣,丙火為相氣,又得助,故為吉課。餘倣此。

「一下克上為重審。」 假令甲辰日午時酉將占,以地盤午上起酉將,次第排完十二支,甲辰日干甲,課在寅,寅上見巳,即以巳甲為日之陽神。第一課巳上見申,以申巳為日之陰神。第二課再取支上辰字見未,即以未辰為辰之陽神。第三課未上見戌,乃取戌未為第四課。四課之中取三傳一課四甲不克,二課申巳有克,為下克上,名重審。其三四皆無克不論取。申受克為初傳,申本位見亥,亥為中傳,亥本位見寅,寅為末傳。假令三月主木旺有氣,木有氣,金無氣。初傳申屬金,金能克木,乃囚金克甲木為官鬼爻;中傳亥屬水,水能生木,為父母爻;末傳寅屬木,木見木為比肩,為兄弟爻。三月上占,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但為初傳雖是囚金來克甲,木木被傷終不吉。

二、「比用 」 ,以日干與克賊之神相比也。

下賊或三二四侵,如逢上克亦同云,常將天日比神 用陽,日用陽陰用陰,若遇俱比俱不比,立法別有涉 害。《陳》

《釋義 》:「所謂比用」 者,陽日以陽神為比,陰日以陰神為比。何謂陽日?甲丙戊庚壬是也。何謂陽神?子寅辰午申戌是也。餘五干六支為陰,與日為比者用之。或有三下克上,二下克上,或四下克上,皆以比為用,上克下亦然。假令四月辛酉日卯時申將占,以地盤卯上起申將,辰上坐酉排,至寅上坐未為止。辛酉日辛課在戌,戌上見卯,以戌辛日為日之陽神。第一課卯到本位上見申,以申卯為日之陰神。第二課支辰是酉上見寅,以寅酉為辰之陽神。第三課寅到本位上見未,以未寅為辰之陰神。第四課於內取三傳以涉害為用,蓋三下克上,以涉害論。然卯見辛,辛克卯,到本位又受二克,寅見酉,酉克寅,至本位路上見戌為辛,亦受二克。未見寅,寅克未到本位,路上又遇卯,為二克。辰上又遇乙木為三克,乃未受克,為多取為初傳,未上見子為中傳,子上見巳為末傳。又如正月丁卯日丑時亥將占,以地盤丑時起,亥將寅上坐子,以次排至子上坐戌為止。丁卯日丁巳在未,未上見巳,以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