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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0 (1700-1725).djvu/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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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十日,為九醜日。如四仲時占,丑臨日加四仲上發 用,為九醜課。蓋子午卯酉為陰陽易絕之神,有生殺 之道。乙戊己辛壬乃刑殺不正之位,三光不照,此五 干四平,合而為九,醜乃歲終,物必紐結,醜惡同時,故 名九醜。占事多凶,統小過之體,乃上下迍邅之課也。 《象》曰:「剛日男凶,柔日女禍。」重陽害父,重陰害母,婚姻 有災,造葬無補,諸事謀為,徒勞辛苦。如剛日日辰在 天乙前,為重陽害父。柔日日辰在天乙后,為重陰害 母。上乘白虎,決主死亡。當此之時,不可舉兵遠行、移 徙、嫁娶、造葬、求謀,萬事災禍,不出三年三月,更與大 時正月起卯,逆行四仲,小時月建是也。二殺相併,禍 不出月,或神將吉有解,或神將凶,再與大小時殺併, 一切事皆不就,且多殃咎,則應《小過》上六,災眚之凶 象也。

如二月將乙卯日子時占,丑臨支,時加仲,又加卯上 發用,為「九醜課。」

寅乙   午未申酉

丑。亥。酉  子寅   巳  戌。

丑卯   辰  亥亥丑   卯寅丑子

訂訛

九醜、戊子、戊午、壬子、壬午、乙卯、己卯、辛卯、乙酉、己酉、 辛酉,此十日占,丑臨四仲發用是也。不發用而臨支 上者,亦是四仲時占更的。子為冬至,以陽易陰;午為 夏至,以陰易陽。卯為春分,陽盛陰絕;酉為秋分,陰盛 陽絕。此陰陽易絕之辰,有生殺之道焉。乙者雷始震 之日,戊己北辰下降之日,辛者萬物斷絕之日,壬者 三光不照之日,丑者歲功既畢,諸神奏事,會集明堂, 以考善惡。乙戊己辛壬五干,合子午卯酉四支為九, 此等日遇丑臨仲,乃凶禍不美之兆,故名九醜。

占主大禍,臣叛子逆,奴欺妻背,不可舉兵。嫁娶、移徙、起土、出行、埋葬,吉將禍淺,凶將禍深,禍不出三月三年。若與大小時併,不出月內。

觀月經

陽日男凶,陰日女凶。重陽害父,重陰害母。日辰若與 白虎併,主有死亡之事。

四辰連五日,九醜主惡聲。

四辰子午卯酉五日,乙戊己辛壬配子午卯酉是也。

大吉將加仲,天災莫舉兵,遠行人必死,嫁娶犯哀聲, 修造妨家主,遷移人口驚,殯埋妨長幼,買賣不能成, 大小兩時併。

大時者,正卯二子,逆行四仲也。小時者,月建也。

凶神在四平,三年與三月不出大凶生。

「四平」 者,子平卯,卯平午,午平酉,酉平子,皆順行此課,但看占日合此便是也。

心鏡

乙戊己辛壬五日,四仲相併九醜凶。大吉臨其支干 上,值此凶災將及人。大小二時併相際,剛日男凶柔 女迍,重陽害父重陰母。

剛日日在天乙前,為重陽,害父。柔日日辰天乙後,為重陰,害母。

《測禍天官》決事因。

大吉與朱雀併,主官訟口舌,與元武併,主失物或奸淫,與勾陳併鬥訟,白虎併疾病死亡,乃是天官決事因也。

不但納妻併嫁女,最忌遊行及出軍。

鬼墓課

凡日辰墓神及日鬼發用,為鬼墓課。蓋鬼者,賊也,陽 見陽,陰見陰,為鬼。如甲日用申,乙日用酉,丙日用子, 丁日用亥,戊日用寅,己日用卯,庚日用午,辛日用巳, 壬日用辰戌,癸日用丑未,為鬼也。鬼多主事不美,謀 望不成,且災凶及己身。陰鬼,星宿神祇,陽鬼公訟是 非。墓者,蒙昧也。如甲乙寅卯見未,丙丁巳午見戌,戊 己辰戌丑未,壬癸亥子見辰,庚辛申酉見丑。若用起 丑加申、辰加亥、未加寅、戌加巳,為用起《四墓格》。或甲 日未加寅,為墓神覆日,主人口災晦。或丁卯日戌加 卯,為干墓臨支,主宅舍衰廢。為關神尢甚關神,春丑、 夏辰、秋未、冬戌也。或壬寅干上辰,支上未,為干支乘 墓,人如在雲霧中行也,家宅凋弊,凡占皆不亨快。如 申加丑、亥加辰、寅加未、巳加戌,為自坐四墓格,乃人 自招其禍,身心甘受昏迷。家宅願假與人作踐,兌賃 終不能出脫,占病顛狂,行人失路。或甲申日寅加丑、 申加未,為干支互換坐墓,乃彼此各招晦滯,不宜兩 相投奔。蓋鬼主傷殘,墓主閉塞不通,暗昧不振,凡事 逢墓則止。此五行受鬼克賊,又加四墓,故名「鬼墓。」凡 人占鬼入傳及傳墓不吉,非官訟必疾病。辰未為日 墓,暗中有明,及夜墓坐日亦吉。丑戌為夜墓,昏昧自 甚。日墓坐夜亦然。辰戌墓主剛猛急速,丑未墓主事 遲延柔緩。統困之體,乃守己待時課也。

象曰:「五行克賊,死墓之鄉,人丁多耗,家宅不昌,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