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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0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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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歲焉。立春之後,則用陽木三十六日,艮土分野,丙 戊長生。驚蟄後六日,則用陰木三十六日,癸水寄生。 清明後十二日,則用戊土十八日,陽水歸庫,陰水返」 魂,夏秋冬亦如此。淵源淵海,則以立春之後,己土餘 氣幾日?艮土分野幾日?丙戊長生,先後各得幾日,卯 月癸水寄生幾日?辰月陽水歸庫,陰水返魂亦各幾 日,殊不思丑月之用既足,春後又何餘哉?分野者,聚 一方之旺氣;長生者,歸母成孕;先後者,蓋有寅而後 生丙,有丙而後生戊,寄生者,徒有虛名,乃無實位,歸 庫者,絕其生氣而收藏,返魂者,續其死氣而變化,此 五行生死進退之元機,豈可以幾日為限哉?且春之 用木,秋之用金,固一定之理也。若雜揉寓處之神,占 用幾日,則本宮主氣之數,未嘗不缺而虧矣,則何以 見春木夏火,一氣流行,各旺七十二日之數耶?以四 季配五行之用,乃主「有納客之數,客無勝主之理。但 主氣之司權,自有初中末三氣之淺深,用之者特宜 較量輕重言耳,又豈可以三五七日為限哉?」其說足 以破淵源之誤。又支中所藏,止以月論年日時不論 人,命重提綱,厥有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