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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7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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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我辭,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樂。」曰:「子其行乎?」太 子曰:「君實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誰納我?」十二 月戊申,縊於新城。姬遂譖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 蒲,夷吾奔屈。

十五年,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 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剨》曰:「千 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 貞,風也,其悔山也。歲云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 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三敗?」及韓,遂失秦伯,秦 獲晉侯以歸。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墙 之暌☶墙。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 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暌》, 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 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歸妹》暌孤,寇 張之弧,姪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 年其死於高梁之虛。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 之占,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 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 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

十七年夏,晉太子圉為質於秦,秦歸河東而妻之。惠 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過期。卜招父與其子 卜之。其子曰:「將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為人臣,女為 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質,妾為宦女焉。 十九年秋,衛人伐邢,以報菟圃之役,於是衛大旱,卜 有事於山川,不吉。《甯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 邢方無道,諸侯無伯,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從之, 師興而雨。

《國語》:懷公自秦迯歸,秦伯召公子重耳於楚,公子親 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 曰:『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易》, 皆利建侯。不有晉國,以輔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 『尚有晉國』。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國之務也。吉孰大焉? 震,車也,坎,水也,坤上也,屯,厚也;豫,樂也。車班外內,順』」 以訓之,泉源以資之。土厚而樂其實,不有晉國,何以 當之?震,雷也,車也;坎,勞也,水也,眾也。主雷與車,而尚 水與眾。車有震,武也;眾而順,文也;文武具,厚之至也, 故曰「屯。」其繇曰:「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主震 雷,長也,故曰:「元眾而順」,嘉也,故曰「亨。」內有震雷,故「利 貞。」車上水下,必伯小事不濟,壅也,故曰:「勿用有攸往。」 一夫之行也。眾順而有武威,故曰:「利建侯。」坤,母也;《震》, 長男也。母老子強,故曰《豫》。其繇曰:「利建侯行師」,居樂 出威之謂也。是二者,得國之卦也。十月,惠公卒。十二 月,秦伯納公子及河,子犯授公子載璧,曰:「臣從君還, 軫巡於天下,惡其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不忍其 死,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河水。 沈璧以質。」董因迎公於河。公問焉,曰:「吾其濟乎?」對曰: 「歲在大梁,將集天行元年,始受實沈之星也。實沈之 虛,晉人是居,所以興也。今君當之,無不濟矣。君之行 也,歲在大火。大火,閼伯之星也,是謂大辰。辰以成善, 后稷是相,唐叔以封瞽。《史記》曰:『嗣續其祖,如穀之滋, 必有晉國』。」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 大來』。今及之矣,何不濟之有?且以辰出而以參入,皆 晉祥也,而天之大紀也。濟且秉成,必霸諸侯,子孫賴 之,君無懼矣。」公子濟河,召令狐、白衰、桑泉,皆降。晉人 懼,懷公奔高梁。呂甥、冀苪帥師。甲午,軍於廬柳。秦伯 使公子縶如師,師退,次於郇。辛丑,狐偃及秦、晉大夫 盟於郇。壬寅,公入於晉師。甲辰,秦伯還。丙午,入於曲 沃。丁未,入於絳,即位於武宮。戊申,刺懷公於高梁。 《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師於河上,將納王。狐偃言 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 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 遇黃帝戰於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對曰:「《周禮》未 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遇《大有》之《暌》,曰『吉』。遇 公用享於天子』之卦,戰克而王饗,吉孰大焉?且是卦 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 去《暌》而復,亦其所也。」晉侯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 於陽樊。右師圍溫,左師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於王 城,取大叔於溫,殺之於隰城。戊午,晉侯朝王。王饗醴, 命之宥。請隧,弗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 叔父之所惡也。」與之陽樊、溫、原、攢茅之田,晉於是始 啟南陽。

《詩經鄘風定之方中章》:「卜云其吉,終焉允臧。」建國 必卜之。《正義》曰:地勢美而卜又吉,故衛文公徙居 楚丘而建國焉。此卜云「終吉。」而僖公三十一年又遷 于帝丘,而言終善者,卜所以決疑。衛為狄人所滅,國 人分散,文公徙居楚丘,興復祖業,國家殷富,吉莫如 之。後自更以時事,不便而遷,何害終焉。允,臧也。 《左傳》僖公三十一年冬,狄圍衛,衛遷於帝丘,卜曰「三 百年。」

文公十三年,邾文公卜遷於繹。史曰:「利於民而不利 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