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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6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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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能扶之,生合者能破之。古人云:「日辰能救事,能壞事」 者,此也,故為六爻主宰。且如占文書,卦有財爻發動,是文書壞矣。若得日辰合住財爻,或衝散財爻,或剋制財爻,不使之去傷害父母,故得文書有炁,其事可成,此能救事也。又如占子孫,卦中父母不動,福爻不空,其兆吉矣。若被日辰衝扶父母刑害子孫,則變吉為凶,此能壞事也。日辰扶持用爻則吉,扶持忌爻則凶,剋制忌爻則吉,剋制用爻則凶。假如七月乙未日占兄弟病,得《同人》之《無妄》卦。卦中鬼爻動剋主象,絕爻又動,其凶可知矣。幸得日辰未土剋壞官爻,合起主象,所謂滅項以安劉也。後果應無事。

《月建》乃萬卜之提綱,豈可助桀而為虐。

月建乃龍德之神,故卜卦以是為提綱。須詳其有無刑衝剋害,有無生扶拱合,與世身主象有無干涉,便見吉凶。月建中有,乃是真有,如壞事乃真正壞事也。且如占財,卦中無財,月建是財,向後終須可得。若卦中有財,月建剋財,定多艱阻,須過此一月方可得。如卦中無財,月建又無財,而日辰是財,可許當日便有些財,少受剋則不中矣。蓋月建成得事,日辰即可扶也。且如五月內占小兒病得《大過卦》。卦中無子孫爻,而月建午火正旺為主象,不斷其死,餘倣此。凡看月建與日辰同,亦喜其扶持。用爻剋制忌爻,忌爻旺動而又生扶之,其禍尢甚。

最惡者「歲君,宜靜而不宜動。」

太歲乃天子之爻,若來衝剋世身,主象主災厄不利,一歲中多不寧靜,故此星為最惡,但貴人反宜見之,若帶三刑六害,其禍尢甚,雖貴人亦不宜。若為主事爻入卦,其事必干朝廷,利於求官謀職。常人用事,多凶少吉。然此爻喜安靜,不喜發動,若被日辰動爻衝起,必有災患。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傷。

身,即月卦身也,其法與《訣見全書》一。大抵成卦之後,先看卦身現與不現,與月建日辰動爻有無干涉,則吉凶便見。故卜《易》以身為最要,而不可不看者也。且如占得困卦,身爻在午兌宮,以午火為官鬼,旺則官非,衰則疾病。又如未濟卦,卦身在寅,若日辰是申已衝刑之離宮,以寅木為父母,便知尊長撓括,或文書相干也。又如兄弟爻動與卦身相併,衰則虛詐,旺則口舌怪異也。若出現變動,依五類所主推之。如占人貴賤,身遇財爻化出父母,必是有藝富人。餘倣此。大凡卦身占事為事體,占人為人身,喜扶而不喜傷。凡言扶則生併拱合皆在其中,而曰傷者,則又兼刑衝剋害而言也。世人多以子午持世,身居初之身爻,用之多有不驗,且未曉其義。予見《卜易》元機,「金鎖元關」 ,用卦身之身,甚為得旨,故舍彼而取此焉。

世為己,應為人,大宜契合。

卜卦分世應者,賓主之象。世為己,應為人與事,人事有彼此,所以辨人情之好惡也。求謀用事,須得生合比和,則有成就。若刑衝剋害,必主艱難,此其所以大宜契合也。《海底眼》云:「世應相剋,總然好事,也須費力。」

動為始,變為終,最怕交爭。

交重為動,動則陰變為陽,陽變為陰。卦中遇此,當以動爻為事之始,變爻為事之終。如占人來得《小畜》之乾卦,辛未爻動,變出壬午子孫合,必婦人帶小兒來,他倣此。最怕交爭者,如主事爻臨子水動,變出未土來,剋害于我,乃大凶之兆,縱得用爻旺相,後亦不能稱心遂意,餘倣此。

應位遭傷,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豈宜自己之謀?

應受傷不利代占,蓋代占以應為主也。世受傷不利自占,蓋自占以世為主也。若世應逢凶而遇此者,則勿以此斷之。

世應俱空,人無準實。

世應二爻,不宜在空亡之地。世空為自己不實,應空為他人不實。世應俱空,彼此皆無準實,謀事必有阻節。若安靜卦,世應空合,謂之失約無誠信。若忌爻發動旺相,則宜其落空也。

內外競發,事必翻騰。

卦中一爻二爻發動,則變化有常,生剋不亂,或吉或凶,自有條理。若內外爻象,紛紛競發,則吉凶靡定,人情不常,必主事體反覆,卒無定論。《海底眼》云:「獨發易取,亂動難尋」 是也。

世或交重,兩目顧瞻於馬首,應如發動,一心似托於 猿攀。

世應皆不宜動,動則反變不常。馬首是瞻,或東或西,猿猱攀木,身心靡定,皆言其變遷更改,不能一其思慮也。但世以己言,應以人言,海底眼云「應,動,他人心易變」 ,以應推之,世可知也。

用爻有氣無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傷,凡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