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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4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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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情性,皆願賢己,而疾不及人。至於學問,則隨情 逐物,墮於事業,詎肯專一推求至理,莫不虛棄光陰, 沒齒無益。夫婚姻養育者,人倫之本,王化之基。聖人 設教,備論厥旨,後生莫能精曉,臨事之日,惛爾若愚, 是則徒願賢己而疾不及人之謬也。斯實不達賢己 之趣,而妄徇虛聲,以終無用。今具述求子之法,以貽 後嗣,同志之士或可覽焉

夫欲求子者,當先知夫妻本命五行相生,及與德合 并,本命不在於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必得。若其本 命五行相尅,及與刑殺衝破,并在於休廢死墓中者, 則求子了不可得,慎無措意,縱或得者,於後終亦累 人。若其相生并遇福德者,仍須依法如方,避諸禁忌, 則所誕兒子盡善盡美,難以具陳。

凡人無子,當為夫妻俱有五勞七傷,虛羸百病所致, 故有絕嗣之患。夫治之之法,男服「七子散,女服紫石 門冬圓,及坐藥盪胞湯」,無不有子也。

古者求子,多用「慶雲散」、「承澤圓」,今代人絕不用此,雖 未試驗,其法可重,故述之。

種子法

「進火之時,當至陰節間而止,不爾則過子宮矣。」蓋深 則少陰之分,肅殺之方,何以生化;淺則厥陰之分,融 和之方,故能發生。所以受胎之處,在淺而不在深也。 非月經來後,皆不可用事。惟經後一日男,二日女,三 日男,此外皆不成胎。大風、大雨、大寒、大暑、陰晦、日月 蝕,皆不可交接,所生男女癡聾,四體不完矣。

《宋陳自明婦人良方》

求男論

建平孝王妃姬皆麗無子,擇民家未笄女子入御,又 無子。問曰:「求男有道乎?」澄對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 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 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而孕,孕而育,育而 子堅壯強壽。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 早洩,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 育而子脆不壽,此王之所以無子也。然婦人有所產 皆女者,有所產皆男者,大王誠能訪求多男婦人至 宮中,有男之道也。」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夫老陽遇 少陰,老陰遇少陽,亦有子之道也。

有夫婦則有父子,婚姻之後,必求嗣續。故古人謂「不 孝有三,無後為大」者,言嗣續之至重也。凡欲求子,當 先察夫婦有無勞傷痼疾,而依方調治,使內外和平, 則有子矣。

按丹溪先生云:「人之育胎者,陽精之施也,陰血能攝之。精成其子,血成其胞,胎孕乃成。」今婦人無子者,率由血少不足以攝精也。血之少也,固非一端,然欲得子者,必須補其精血,使無虧欠,乃可以成胎孕。竊謂婦人之不孕,亦有因六淫七情之邪有傷衝任,或宿疾淹留,傳遺臟腑;或子宮虛冷,或氣旺血衰,或血中「伏熱,又有脾胃虛損,不能榮養衝任。審此,更當察其男子之形氣虛實何如,有腎虛精弱,不能融育成胎者;有稟賦原弱,氣血虛損者;有嗜慾無度,陰精衰憊者。各當求其原而治之。」至於大要,則當審男女之尺脈,若左尺微細,或虛大無力者,用八味丸;左尺洪大,按之無力者,用六味丸;兩尺俱微細,或浮大者。用十補丸。又巢氏謂夫妻年命制尅。墳墓不利者。理或有之。若誤用辛熱燥血。不惟無益。反受其害。

無子論

夫無子者,其因有三:墳墓風水不利;二夫婦年命 相尅;三夫婦疾病。墳墓不利,年命相尅,此非藥力可 致。若夫婦疾病,必須藥餌。然婦人無子,或勞傷氣血, 或月經閉澀,或崩漏帶下。右尺浮則為陽絕,或尺微 濇,或少陰脈浮緊,或尺寸俱微弱者,皆致絕產。若調 攝失宜,飲食不節,乘風襲冷,結於子臟,亦令無子也。

交會禁忌

凡求子,宜吉良日交會,當避丙丁及弦朢晦朔,大風 雨霧寒暑雷電霹靂,天地昏冥,日月無光,虹蜺地動, 日月薄蝕,及日月火光,星辰神廟井竈圊厠冢墓屍 柩之旁。若交會受胎多損,父母生子,殘疾夭枉,愚頑 不孝。若交會如法,則生子福德智慧,驗如影響,可不 慎哉!

男女受胎時日法

凡男女受胎,皆以婦人經絕一日三日五日為男,仍 遇月宿在貴宿日。若以經絕後二日、四日六日瀉精 者,皆女。過六日皆不成胎。又遇旺相日尤吉,夜半入 房生子者,賢明貴壽,餘時皆凶。

推支干旺相日法

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春寅卯,夏巳午,秋申 酉,冬亥子。

推每月宿日

正月, 初一、初六、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四、二十一、 二十四,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