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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4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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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鍼灸

《千金方》曰:「凡春夏初交,犬多發狂,但見其尾直下不 捲,口中流涎,舌黑者,即是狂犬。若被其傷,乃九死一 生之患。急用鍼刺去血,以人小便洗淨,用桃核殼半 邊,以人糞填滿,掩其瘡上,著艾灸之,殼焦糞乾則易 之。灸至百壯,次日又灸百壯,灸至三五百壯為住。 被狂犬咬者,只就咬牙跡上灸之,一日三壯,灸至一 百」二十日乃止。常食韭菜。永不再發。

凡猘犬所囓未盡,其惡血毒者,灸上一百壯,已後當 日灸一壯,若不血出,刺出其血,百日灸乃止。禁飲酒 及豬犬肉。

凡眾蛇螫,灸上三七壯。無艾,以火頭稱瘡孔大小爇 之。

《丹溪心法》曰:「凡蛇虺、蜈蚣、毒蛇咬傷,於傷處灸五壯 或七壯即愈。」

《資生方》曰:「狂犬咬人,當先鍼刺去惡血,仍灸瘡中十 壯,自後日灸一壯,至百日乃止。忌飲酒,常飲韭菜自 然汁,以滓封灸瘡,永不再發。」

《醫學綱目》曰:「猘犬傷毒不出,發寒熱,速以艾灸外丘 穴二壯,又灸所咬之處七壯,立愈。」

治風狗咬用桃核殼半將野地乾人糞填滿,以榆 皮蓋定,罨於傷處,又用艾於桃核上灸十四壯,即愈, 永不再發。或用野犬糞,如前法灸之。

又方:「艾灸傷處五七壯。」

《本草綱目》曰:「諸蟲蛇傷人,艾灸患處數壯,甚良。 射工溪毒,獨頭蒜切三分厚貼之,上用艾灸,令蒜氣 射入,即瘥。」

被毒蛇螫。即貼蛇皮於螫處,艾火灸其上。引出毒氣。

醫案

《夷堅志》曰:「毒蛇傷螫,臨川有人被蝮蛇咬傷,即昏死, 一臂如股,少頃,遍身皮脹,黃黑色,一道人以新汲水 調香白芷末一斤灌之,覺臍中汨汨然,黃水自口出, 腥穢逆人,良久消縮如故。云以麥門冬湯調尤妙,仍 以末搽之。」

徑山寺僧為蛇傷,一腳潰爛,百藥不愈。一遊僧以新 水數洗淨,腐敗見白筋,挹乾,以白芷末入膽礬、麝香 少許摻之,惡水涌出,日日如此,一月平復。

薛己《醫按》曰:「陳鎰居庸關,人蠍螫手,疼痛徹心,頃刻 焮痛至脅,寒熱拘急,頭痛惡心,此邪正二氣相搏而 然。以飛龍奪命丹塗患處,及服止痛之藥,俱不應,乃 以隔蒜灸法灸之,遂愈。余母及余皆嘗被螫,如前灸 之,痛即止。余母又嘗為蜈蚣傷指,亦用前法而愈。凡 蛇毒之類所傷,依此療之並效。《本草》謂蒜療瘡毒,有」 回生之功,信哉。

一獵戶腿被狼咬,痛甚,治以「乳香定痛散」不應。余思 至陰之下,氣血凝結,藥力難達,令隔蒜灸至五十餘 壯,疼痛悉去,仍以托裡藥及膏藥貼之而愈。

王生被鬥犬傷腿,頃間焮痛至股,翊日牙關緊急,以 「玉真散」治之不應,亦隔蒜灸三十餘壯而蘇,仍以「玉 真散」及托裡消毒藥而愈。

《醫學綱目》曰:張薦昔在劍南為張延賞判官,忽被斑 蜘蛛咬項上,一宿,咬處有二道赤色,粗細如筯,繞頂 上,從胸前至心經,二宿頭面腫疼如數升盌大,肚漸 腫,幾至不救。張相素重薦,因出家財五百千,并薦家 財五百千,募能療者。忽一人應召云「可治。」張相初不 甚信,欲驗其方,遂令目前合藥。其人云:「不惜方,當療 人性命耳。」遂取大藍汁一磁碗,取蜘蛛投入藍汁,良 久方出,甚困不能動。又別搗藍汁,復加麝香、雄黃和 之,更取一蜘蛛投汁中,隨化為水。張相及諸人甚異 之,遂令點於咬處,兩日內悉愈。但咬處作小瘡,痂落 如舊。

有人被毒蛇所傷已昏困,有老僧以酒調藥二錢灌 之,遂甦。及以藥滓塗患處,良久復灌二錢,其苦皆去。 問之,乃五靈脂一兩,雄黃半兩,同為末,止此耳。後有 中毒者,用之,無不效驗。

《萬病回春》曰:「一人夏月收麥,被騾踢倒,又咬傷二三 處。至五七日,膿潰臭惡,蛆蠅極盛,藥不能救。一道人 見之,傳以蟬花散方,修合服之,蛆皆化水而出,蠅亦 不敢近,旬日良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