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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4 (1700-1725).djvu/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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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至此而足,而實人所不知也。但此等胎氣,亦有陰 陽盛衰之辨。如母氣壯盛,蔭胎有餘,而血之溢者,其 血雖漏,而生子仍不弱,此陰之強也,不必治之。若父 氣薄弱,胎有不能全受,而血之漏者,乃以精血俱虧, 而生子必痿小,此陽之衰也,而亦人所不知也。凡此 皆先天之由,若無可以為力者,然栽培根本,豈果無 斡旋之道乎?但見有於無之日,及轉強於弱之手,為 不易得,是烏可以尋常語也。至若因病而漏者,亦不 過因病治之而已耳。如血熱而漏者,保陰煎、清化飲 擇之而用。怒動肝火漏血者,保陰煎,甚者,化肝煎主 之。脾虛不能攝血者,壽脾煎、四君子之類主之。脾虛 血熱氣滯者,四聖散主之。脾腎兼虛者,五陰煎主之。 三焦氣血俱虛者,五福飲、七福飲之類主之。勞倦傷 而動血者,壽脾煎、歸脾湯主之。偶因傷觸動血者,五 福飲、安胎散主之。衝任氣虛,不能約制,血滑易動者, 固陰煎、祕元煎主之。

卒然下血

妊娠忽然下血者,其證有四:「或因火熱迫血則妄行, 或因鬱怒氣逆則動血,或因損觸胎氣,胞宮受傷而 下血,或因脾腎氣陷,命門不固而脫血,凡此皆動血 之最者也,不速為調理,則必致墮胎矣。」然治此者,必 先察其血去之多少,及於血去之後,尤當察其邪之 微甚。如火猶未清,仍當清火;氣猶未順,仍當順氣。若 因邪而動血,血去而榮虛,則速當專顧元氣,以防脫 陷。此中或當治標,或當救本,或當兼標本而調理之。 倘不知先後緩急,將恐治標未已,而救本無暇也,當 詳察之。若火盛迫血妄行者,當察其火之微甚,微者 涼胎飲,稍甚者徙薪飲,甚極者保陰煎、子芩散。若肝 經有風熱而血下者,宜防風黃芩丸。若怒氣傷肝,氣 逆血動而暴至者,宜保陰煎。氣有未順而脹滿者,四 七湯、二陳湯,或加芎、歸之類。兼肝火者,宜化肝煎。若 觸損胎氣,胞宮受傷而血下者,宜安胎散、膠艾湯。去 血多者,倍加人參。若從高墮下,傷動胎氣而下血者, 宜益母地黃湯、安胎散。因驚氣虛而陷者,仍加人參。 若脾胃素弱,或偶因「傷脾下血者,宜壽脾煎、歸脾湯。 或中氣下陷者,補中益氣湯。若血虛微熱,漏血尿血 者,續斷湯。」以上諸動血證。若去血未多,血無所積,胎 未至傷而不止者,宜涼則涼,宜補則補,惟以安之固 之為主治。若血已離位,畜積胞宮,為脹為痛,而餘血 未出者,欲與留之,有不可得。欲去其血而不傷營氣, 則惟「四物湯大加當歸為最宜也。若察其胎氣已動, 勢有難留,則五物煎、決津煎,皆切要之藥。」

胎動欲墮

妊娠胎氣傷動者,輕則轉動不安,或微見血,察其不 甚,速宜安之,用前安胎及卒然下血等法。若腹痛血 多,腰痠下墜,勢有難留者,無如決津煎、五物煎,助其 血而落之,最為妥當。若其勢甚而舌青面赤,脹滿嘔 惡,或冷氣上逼者,兒已死矣,當速去其胎,以救其母。 氣血虛者,惟用決津煎最妙。如不應而脹痛上逼,勢 不容緩者,急用平胃散一兩,酒水各半煎,投𥐚硝五 錢熱服之。或用𥐚硝一兩,以童便調服,則逐而下矣。 下後隨證調補之。如無腹急,則但用決津煎加𥐚硝, 則死胎自下。

數墮胎

夫胎以陽生陰長,氣行血隨,營衛調和,則及期而產。 若或滋養之機少有間斷,則源流不繼,而胎不固。譬 之種植者,津液一有不到,則枯槁而剝落矣。故《五常 政大論》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根於外 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正此謂也。凡妊娠之數見 墮胎者,必以氣脈虧損而然。而虧損之由,有稟質之 「素弱者,有年力之衰殘者,有憂怒勞苦而困其精力 者,有色慾不慎而損其生氣者。此外如跌蹼,飲食皆 能傷其氣脈,氣脈有傷而胎可無恙者,非先天之最 完固者不能,而常人則未之有也。」且懷胎十月,經養 各有所主,所以屢見小產墮胎者,多在三箇月及五 月七月之間,而下次之墮,必如期復然正以先次傷 此一經,再值此經,則遇闕不能過矣。況婦人腎以繫 胞,而腰為腎之腑,故胎孕之婦,最慮腰痛,痛甚則墜, 不可不防。故凡畏墮胎者,必當察此所傷之由,而切 為戒慎。凡治墮胎者,必當察此養胎之源,而預培其 損。保胎之法,無出於此。若待臨期,恐無及也。

凡胎不固,無非氣血損傷之病。蓋氣虛則提攝不固, 血虛則灌溉不周,所以多致小產。故善保胎者,必當 專顧血虛,宜以胎元飲為主而加減用之。其次則芍 藥芎歸湯,再次則泰山磐石散,或《千金》保孕丸,皆有 奪造化之功,所當酌用者也。

又凡胎熱者血易動,血動者胎不安。故墮於內熱而 虛者,亦常有之。若脾氣虛而血熱者,宜四聖散。肝腎 虛而血熱者,宜涼胎飲。肝脾虛而血熱者,宜固胎煎。 此外凡有他證而胎不安者,當於「安胎」條中酌而治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