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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1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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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不能行也。」予專以浮中沉三脈候而治之,察其 陰陽表裡虛實,如見其肺肝然,無所逃其情矣。原夫 傷寒因寒邪自外入內而傷之,其入則有淺深次第, 自表達裡,先入皮膚肌肉,次入筋骨腸胃,以此推之 不難也。且風寒初入,或先在太陽寒水之經,此經本 寒標熱,便有惡風惡寒,頭疼發熱之證見矣。蓋寒鬱 皮毛,是為表證,若在他經,則無此證矣。脈若浮緊無 汗,為傷寒,當發表,得汗為解。脈若浮緩有汗,為傷風, 當實表散邪,汗止為解。若無頭疼惡寒,脈又不浮,此 表證罷而在中。中者何也?即半表半裡之間,乃陽明 少陽之分脈,不浮不沉,在乎肌肉之間,即皮膚之下。 然亦有二焉:若脈微「洪而長,陽明脈也,其證則目痛 鼻乾,不眠,微惡寒,微頭疼,用解肌便宜和解表裡。若 脈弦數,少陽經脈也。其證胸脅痛而耳聾,寒熱,嘔而 口苦,頭角微痛。如見此證,此脈便宜和解表裡。蓋陽 明、少陽二經,不從標本,從乎中治,過此邪傳入裡為 熱,脈不浮而沉,沉則按至筋骨之間而得者方是。若 脈來」沉實有力,外證不惡風寒而反惡熱,讝語躁熱, 燥渴,或潮熱自汗,或腹滿硬痛喘急,或揭去衣被,揚 手擲足,五六日不通大便,明其熱入於裡,腸胃燥實, 宜下之。大便既通,其熱自愈。若脈來沉遲無力,此為 直中陰經真寒也。其證無頭疼,無身熱,初病起怕寒, 手足厥冷,或戰慄踡臥不渴,或兼腹痛,嘔「吐瀉痢,或 口吐涎沫,面如刀刮者,乃陰經自中之寒,不從陽經 傳入,故不在傳經熱證治例」,更當量輕重以溫之。若 脈沉足冷,面赤微熱,此皆夾陰傷寒也。又有脈沉足 冷,面青,小腹絞痛無熱者,此皆夾陰中寒也,重則舌 捲囊縮。蓋此二者,先因慾事勞傷,腎經虛損,復感寒 邪,急宜溫經散寒為當也。其中緊要關節,吾再表而 出之。太陽者,陽證之表;陽明者,陽證之裡;少陽者,二 陽三陰之間,太陰、少陰、厥陰又居於裡,總而謂之陰 證。然三陰但是沉脈,妙在指下有力無力中分有力 者,為陽、為實、為熱,無力者,為陰、為虛、為寒,最為心妙。 其三陽經證,前既已言,不再多錄。若夫三陰傳經熱 證,脈雖開明,證猶未決,重言發明。如腹滿咽乾屬太 陰,舌乾口燥屬少陰,「煩悶滿囊拳」屬厥陰,此三者,俱 從陽經傳入。陰經之熱證,脈見沉實有力,但當攻裡 下之。如下後利不止,身疼痛,脈反無力者,又當救裡 溫之。三陰傳經熱證,與三陰直中寒證,脈沉雖同,有 力無力則異,證有異而治各不同,是其大法也。如其 「正陽明胃腑病,本風蹙氣實,見潮熱自汗,讝語發渴, 手足乍溫乍冷,脈見沉數有力,大便不通者,亦當攻 裡下之。乃因陽經邪熱,傳入胃腑,而有燥屎,此指腑 病,亦屬裡而言也。」實證治之奇功,指法之元妙,祕之 不與俗人言可也。今將持脈手法,并將浮中沉三圖 圖下,就註證治之法,使因脈以知證。緣證以明治。比 此達彼。由粗入精。永為後人之宗驗也。

《辨內外傷》

內傷外感,俱有寒熱,醫家不能明脈得證,呼作「傷寒」, 妄施汗、下、吐、溫之法,輕變重而死者多矣。夫外傷有 餘者,則寒熱齊作而無間。外傷惡寒,雖近烈火不除; 外傷惡風,乃禁一切之風。外傷顯在鼻,故鼻氣不利, 擁盛有力;外傷則邪氣有餘,發言壯厲,且先輕後重。 外傷則手背熱而手心不熱,左手脈來緊盛,而右手 平和,此是外感傷寒證也,當作正傷寒治之必矣。內 傷不足者,則寒熱間作而不齊。內傷惡寒,得溫煖即 解;內傷惡風,微惡些少諸風;內傷顯在口,故口不知 味而腹中不和;內傷則元氣不足,出言懶怯,且先重 後輕;內傷則手心熱而手背不熱,右手脈來空大無 力,而左手寸口或微或濇,此是內傷「不足之證,當用 補中益氣法例治之必矣。」大抵有內傷而無外感者, 有外感而無內傷者,以此別之,則其證判然,免致重 實重虛醫殺之患也。苟或內傷外感兼病而相挾出 者,則脈證必並見而難辨。若顯內證多者,則是內傷 重外感輕,當以補養為先,微以解表為次。若顯外證 多者,則外感重而內傷輕,當以發散為先,補養為次。 凡此外感夾內傷者甚多。《經》云:「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脈來左手必緊盛,右手雖數大無力」,只因勞力辛苦, 內傷血氣,又兼外感寒邪,其證骨腿痠疼,脅痛,微汗 惡寒,身熱頭疼,微渴,倦臥懶言,此是勞力傷寒,必以 溫補元氣,兼發散藥中求之。有下證者,宜緩下之。有 痰挾外感者,左寸緊盛,右關洪滑,其證喘欬,身熱惡 寒,頭疼骨節痛,即是夾痰傷寒,必以痰藥兼發散藥 中求之,後以消痰降火之劑。有食鬱夾外感者,其脈 左右俱緊盛有力,其證必噫,氣作酸,惡聞食臭,或胃 口作痛,心下痞滿,惡心,或欲吐不吐,或吐之不盡,必 身熱頭疼惡寒,即是夾食傷寒,必以解表「藥為先,後 以消食藥為次。其夾陰傷寒,伏陰傷寒,真陰傷寒,備 開前條」不錄。凡此數者,醫家之心妙也。

《察色》

「凡看《傷寒》,察其色為先,觀其形為次,切脈審證參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