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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7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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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熱上浮,頭面俱腫,咽喉不利者,普濟消毒飲。若時 毒風熱,上聚頭面,宜升散者,犀角升麻湯。若時氣盛 行,宜清火解毒者,「羌活升麻湯。」若時毒血熱煩躁,兼 赤斑者,犀角散、人參白虎湯。若時毒內外俱實,當雙 解者,防風通聖散。若時毒焮腫作痛,脈實便祕,宜下 者,五利大黃湯,或「漏蘆升麻湯」,或「連𧄍消毒散。」若時 毒雖盛,而外實內虛,脈弱神困,凡諸虛證有據者,必 當救裡。內托,宜「參芪托裡散」,或「托裡消毒散。」其有陽 虛假熱而兼嘔惡泄瀉者,如六味回陽飲之類,皆所 必用,不可疑也。若頭項腫甚,疼痛難忍者,宜用清涼 救苦散敷之,或取側柏葉自然汁調蚯蚓泥敷之。

《初感治法》

凡病傷寒瘟疫者,無不發熱。然初感之時,其邪在表, 未經傳裡,未至鬱熱,雖身表有熱,不過膚腠之寒邪, 而內未有火,豈即陽證?斯時也,但用溫散,或兼托散 藥,對其證,無不即愈。奈何時俗之醫,一見發熱,便認 為火,而芩、連、知、蘗,開手便用,不知內無實熱,何以當 此?以寒邪得寒藥,而表裡俱寒,勾連不解,則日以內 傳寒涼。妄用則元陽日敗。凡受斯害。死者多矣。此理 不明。則既不知表裡。又不知先後。終身不省。每至悮 人。而且敢侈口談醫。其心果亦安乎。

飲食宜忌

「凡飲食有宜忌者,有不宜忌者。若病傷寒而食不斷 者,以邪猶在表,未深入也;及其稍深」,而在半表半裡 之間,則食漸減矣;再入胸膈胃口,則全不食矣。邪既 在胃,則胃口不饑,所以傷寒不食者,或十日,或二十 日,皆無足慮者,亦以胃氣不餒,則不敗也。但不欲食 者,不可強食,強食則助邪,或新愈之後,胃氣初醒,尤 不可縱食,縱食則食復,此皆大忌也。至有不宜忌者, 則如勞倦內傷之人,偶感寒邪,亦必發熱,此多以勞 傷中氣,本非真正傷寒,外邪內陷之病,所以外雖發 熱,而內則饑餒,每多思食。奈何?庸昧之輩,但見發熱, 則曰餓不死,《傷寒》不論虛實,一概禁之。常見欲食者 索之不得,而且加以尅伐寒涼之藥,嗟嗟饑腸受剝, 虛者益虛,內外夾攻,苦無所訴,及胃氣既脫,反不欲 食矣,即欲救之,已無可及。予常治此證,每借食為藥, 所活多人,而見禁食受斃者,亦已不少,故詳言之。若 病人時時覺饑而索食者,此其邪不在臟,胃中空虛 而然,必不可禁,但不宜縱耳。且因此可察虛實,關係 非小,不可忽也。

巢氏曰:「凡瘟疫病新瘥,脾胃尚虛,穀氣未復。若作勞 妄動傷力,井食豬、羊、雞、犬、魚膾、炙煿肥膩生果、麪,食 硬澀難消之物,停積腸胃,膈悶腹脹便祕,或大吐大 下,重復發熱,病作不可救矣。」

《避疫法》

瘟疫乃天地之邪氣,若人身正氣內固,則邪不可干, 自不相染。故避之之法,惟在節慾節勞,或於房室勞 倦之後,尤不可近,仍勿忍饑,以受其氣,皆要法也。至 於卻邪之法,則如《刺法》論所云:「天牝從來,復得其往, 氣出於腦,即不干邪。」蓋天牝者,鼻也。鼻受天之氣,故 曰天牝。氣自空虛而來,亦欲其自空虛而去,即天牝 從來復得其往也。正以氣通於鼻,鼻通於腦,毒入腦 中,則流布諸經,令人相染矣。氣出於腦,謂嚏之或張 鼻以泄之,或受氣於室,則泄氣於外,而大吸精氣以 易之,則邪從鼻出而毒氣自散,此卻邪於外之法也。 又如想心如日等法,蓋膽屬少陽,為中正之官,少陽 氣壯,則臟氣賴以俱壯,而邪不能入,此強中禦邪之 法也。凡探親診疾,事有不容已者,但知此諸法,則雖 入最穢之地,自可保其無慮。一方治天行時氣,宅舍 怪異,用降真香燒焚,大解邪穢。小兒帶之,能解諸邪 最驗。一法,以福建香茶餅不時噙口中,大辟傷寒瘴 氣穢惡。

《石室祕籙》
臣陳士鐸著

《瘟疫治法》

「瘟疫之證,其來無方,然而召之,亦有其故。或人事之 錯亂,或天時之乖違,或尸氣之纏染,或毒氣之變蒸, 皆能成瘟疫之病也。」證既不同,治難畫一。然而瘟疫 之人,大多「火熱之氣蘊畜於房戶,則一家俱病;蘊畜 於村落,則一鄉俱病;蘊畜於市廛,則一城俱病;蘊畜 於道路,則千里皆病。」故證雖多,但去其火熱之氣,而 「少加祛邪逐穢之品,未有不奏功效者也。」方用元參 五錢,大黃、麥冬、白芍、滑石、花粉各三錢,石膏二錢,柴 胡、荊芥各一錢,水煎服。此方可通治瘟疫之病,出入 加減,無不奏功。此方之妙,用大黃以蕩滌胸腹之邪, 用荊芥、柴胡以散其半表半裡之邪氣,用天花粉以 消痰去結,用石膏以逐其胃中之火,「用芍藥以平肝 木,不使來尅脾土,則正氣自存而邪氣自出,此方最 妥最神,治瘟疫者以此為枕中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