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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4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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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子,撫姪為後,教養倍至,苦守四十年終。」

何尚仁妻陳氏

按《上海縣志》:「陳氏,何尚仁妻。生一子一女。夫亡,家甚 貧。陳晝耕夜績,連舉舅姑及夫三喪,娶婦嫁女,課孫 士璿,力學為諸生,苦節四十七載,年七十三卒。」

陳肇元妻汪氏

按《上海縣志》:「汪氏,孝廉陳肇元妻。肇元蒙外祖姓領 鄉薦,外祖張姓也,因入都疏復。張氏聞之怒甚,立逐 汪出,僦別館以居,而汪待張益厚,張亦感悟。未幾,肇 元歿,汪奉姑撫孤,晝夜辟績為生苦節四十餘年。子 裕為諸生,有孝行,多著述,遠近稱賢。沒後,里人私諡 曰『孝介』」,蓋聖善之故也。

葉光龍妻閔氏

按《上海縣志》:「閔氏,文學葉光龍妻。年二十八而寡,上 侍翁姑,下教諸子,言動以禮。年八十五卒。郡邑並旌 其門。」

諸振兮妻潘氏

按《上海縣志》:「潘氏年十六,歸諸振兮。逾年夫歿。舅姑 憐其少而無子,命改適,不從,矢志堅守,三十七年,年 五十餘終。」

徐維生妻施氏

按《上海縣志》:施氏,歸徐維生,甫二載,夫亡。翁姑貧且 老,族人謀奪其志,氏截髮剔面,斷一指,以死自誓。竭 力紡繡,教子成立。葬三世喪,有數白鶴遶墓悲鳴三 晝夜。季世亂,民焚劫,指氏廬曰:「此節婦居也。」輒引去。 年六十三。臨歿,命止以麻衣殮,邑令旌之。

吳炳文妻毛氏

按《武進縣志》:毛氏,吳炳文妻。年十九,炳文病將死,因 無子,謂氏曰:「善擇所從,毋徒自苦。」既終喪,舅姑微以 夫語探之,氏怒,剪髮擲地曰:「良人正恐我不能自苦, 反言以堅我志耳。」因以伯子為後。氏故讀書識字,子 能言,即自教之,子懵不受教。又為延明師,終不慧。及 壯,更狎匪人,挫其產,氏鬱憤成疾而歿。

宋之垣妻莊氏

按《武進縣志》:「莊氏,宋之垣妻也。垣早亡,一子兆桂,幼 而多病,憐愛最深。及長就塾,督課甚嚴,不啻孟母之 斷織。伯叔敬其端方,妯娌親其柔順,聲不聞于戶外。 始終苦節,歷五十年終。」

鄒之義妻張氏

按《武進縣志》:「張氏,鄒之義妻。自幼喜讀書,精通綱鑑 性理。年十七適鄒,家貧,針黹紡績,以供翁姑甘旨。越 二年,翁姑相繼歿,夫以哀毀成疾死。氏年十九,痛絕 數四,以孤兒在,強起撫之。其父暮年得子甚幼,父母 並亡,無所依,氏乃挈子歸母家,經理其家事,兼撫幼 弟,親自授書,皆得成立。弟既娶,乃以家付氏,素手而」 歸。而鄒家業已為叔輩廢盡,氏亦不問,乃更創立焉。 崇禎十五年「旌表。」

王湘妻李氏

按《武進縣志》:「李氏,王湘妻。年十七,歸王,二年夫亡,守 節五十四年。崇禎間,奉詔建坊旌表。」

胡氏女

按《武進縣志》:胡氏女,父世定,幼許字宜興吳雲。世定 客死,未幾,雲患癩疾亦亡。女聞,欲奔喪,或阻之曰:「古 節烈婦如某某,皆已嫁者,不聞未嫁者也。」女曰:「存亡 易心,與禽獸無異。」取向所製合婚枕,藏其一於笥,持 其一赴吳,親納於棺,拊櫬長號。殮畢,留事雲母及雲 庶祖母,朝夕織紝,給膳羞,數十年如一日。

葉芸妻鄒氏

按《武進縣志》:鄒氏年二十,歸葉芸,僅五十餘日而芸 歿。鄒氏指寢門曰:「誓不出此。」姑曰:「媳志則然,爾奈火 盜疾病何?」曰:「不惜死,無難也。」竟坐臥一室,以紡織自 遣,歷四十餘年,一如所誓。疾既革,謂老婦曰:「吾生處 此房,死殯於此,勿容弔者入,以畢我志。」

曹明良妻錢氏   王有教繼妻吳氏

按《武進縣志》已上二婦俱崇禎間旌表貞節,事實無 考。

諸氏女

按《武進縣志》:「諸氏女,鄧莊諸士萃女也,許字陳謙。崇 禎甲戌,謙行賈遇盜浦口,縛謙投之港。訃聞,氏痛哭 絕,復甦,告母兄往。陳成服歸,守不嫁。叔為其非人情, 微探之,女即引刀自刺,急救免。亡何,母亡。會歲饑,恐 累兄別居資織紝自活,三十年麻髻草屨,衣男子衣, 雖比閭不一至也。」

陸卿鵠女

按《武進縣志》:陸卿鵠女,大司馬完學女孫。幼知書,許 字同邑庠生趙燭遠。燭遠年十七,病殀,女聞絕食數 日。父母慰之,女曰:「『小斂而服,古制也,已遲矣』。卿鵠曰: 『女也婦耶』?」女慟哭,必往,趙乃生。鵠不許,佯謂:「吾再遣 僕走京師,姑待汝。」大父命女怏怏。月餘,司馬札歸勸 諭,女答大父書,灑灑千言,矢不移貳里中求締姻者 踵至,女長跪父母前曰:「刎頸割鼻,毋謂兒孱弱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