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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4 (1700-172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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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改適。楊泣對曰:『姑守節為吾夫也。若棄之,他日何 以見夫地下』。」竟事姑終身。

邢祖騰妻許氏

按《高淳縣志》:「許氏,邢祖騰妻。年二十夫亡,子甫三歲, 翁姑相繼沒,氏營兆未吉,竭力他卜,將以三喪合葬, 誓與同歸。有族人盜葬者,氏令子控官得還。」

張氏狄氏

按《江浦縣志》:「張氏,趙思訓妻。狄氏,思化妻。訓化並亡, 妯娌守節如一,建雙節坊。」

汪彭年妻程氏

按《歙縣志》:「程氏,松明山汪彭年妻。汪早亡,無嗣,氏矢 志堅守,艱苦備嘗。族人高其節,歲時祀之。」

吳應孝妻黃氏

按《歙縣志》:「黃氏,莘墟吳應孝妻。夫亡無子。黃年二十 餘,誓不再適,孀居二十年終。」

吳勉訓妻金氏

按《歙縣志》:「金氏,莘墟吳勉訓妻。訓暴死燕都,氏年二 十七,子嘉慶方八齡,氏安貧苦守。迨慶長亦夭,復撫 孫與媳相依。數年,媳又喪,手口拮据,卒成立。其孫三 世賴之。」

程時章妻江氏

按《歙縣志》:「江氏,荷池程時章妻。年十八歸程,越九年 而夫沒,遺一孤,僅三齡,家徒壁立,氏不辭艱苦,晝夜 織作奉養,守節四十四年,年七十一終。崇禎間,邑令 旌其門。」

鄭如金妻程氏

按《歙縣志》:「程氏,鄭村鄭如金妻。夫死,氏年十九,誓以 身殉。姑慰諭之,乃強起,撫二孤,終身不御紈綺,閾以 外罕見其跡。卒年五十二。」

洪氏女

按《歙縣志》:洪氏女,洪源人。父文橋,誤許聘殷宗周子。 周子故奴宗人,以紊泒鳴之官,女諸兄亦主良賤不 婚議。時女父亡久,女不可,曰:「父命也,苟幸得良與得, 從一孰多」已。周子犯盜繫獄,女無行志,誓不嫁終身。 遂斷髮屏紈綺,不御樓居,侍寡母不下者十七年。母 沒,女亦尋死,年三十有三。

畢燧妻黃氏

按《歙縣志》:「黃氏,郡城畢燧妻。年十九,燧賈徐州死,黃 聞訃勺水不入口,舅姑慰之,強起撫遺孤。忽患痘,幾 弗治,黃誓與孤俱殞,持剪自刺,頸骨脫裂,瀕死家人 驚救,復甦,孤亦尋愈。人以為苦節所感,縣令旌之。年 七十二卒。崇祀節烈祠。」

凌守愚妻程氏

按《歙縣志》:「程氏,大川凌守愚妻。歸守愚,裝遣甚盛。守 愚以孽子不得於兄,程悉出裝售之以自給。後守愚 客死,程聞訃,絕粒欲以身殉,母黨多慰之,強起撫孤, 備極勞瘁,苦守四十餘年,卒。邑令旌其門。」

羅長庚妻吳氏

按《歙縣志》:「吳氏,呈坎羅長庚妻。少從母受《列女傳》。既 歸而母病,吳鮮,兄弟請於姑,歸侍母,不解髢者旬餘。 時庚已補邑諸生,病亡,吳觸棺欲死,姑以撫孤勸,乃 強起舞。何子殤,吳扃戶自經,家人覺而救之。其太翁 司徒應鶴尚在,嘉其節,以仲子出孫命嗣庚後。吳坐 臥一小樓,諸娣姒亦罕見其面。年五十五終。」

陳紹祖妻汪氏

按《歙縣志》:「汪氏,邑人陳紹祖妻。祖病,汪刲股救之,弗 治死。汪絕粒願從,宗人以翁姑老,三子幼,力勸之,乃 強起。事親孝謹,訓子三策、三才、三傑,皆補諸生。所居 麗仙樓,嘗產芝六十餘本,郡邑多旌之。崇禎間,恩賜 粟帛。卒年九十二。」

潘弘祖妻汪氏

按《歙縣志》:「汪氏,郡城潘弘祖妻。夫亡,氏年二十五,矢 志從死。家人以其有娠,曲慰之,乃強起襄事。後生子, 撫之成立。」

羅楣妻孫氏

按《歙縣志》:「孫氏,羅楣妻。楣客死潯陽,氏勵節五十二 年,卒年八十三。有司三旌其門。」

方道演妻莊氏

按《歙縣志》:「莊氏,瀹潭方道演妻。早寡,撫孤子婦先後 俱喪兩世,單傳,僅一稚孫,莊勤撫之,備極勞瘁。卒年 六十三。」

程子說妻汪氏

按《歙縣志》:「汪氏,槐塘程子說妻。習《孝經》《內則》諸書,嫺 大義,歸程不宜,子廣置媵,始舉一子。說尋病亡,汪勺 水不入口者七日,感夢,復勵志撫孤。會兒疹作濱危, 汪宵衣跣禱,獲更生,慈誨一如己出。」

汪氏女

按《歙縣志》:「汪氏女,許聘洪堯立。十歲歸養于洪。立年 十五殤,女哭濱死者再。嫂陰囑女覡作鬼狀,敕其必 嫁,女志堅不可奪。洪以仲姒子天玉繼其後,女撫之 有成,補邑諸生。卒年六十有九。有司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