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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4 (1700-1725).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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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巢拮据,卒瘏成孤完節。其姒魏氏,進士錢默妻,年 二十六,默逃方外,有十年約。未幾,默亡,魏不之信。又 二十餘年,招魂歸葬,慟絕而死。魏無子。」

程武魁妻張氏

按《嘉善縣志》:「張氏,程武魁妻。年二十五,武魁歿,遺孤 光祖甫五齡,氏哀慟幾死,念舅姑春秋高,膝下無人, 力止其悲。未幾,舅姑歿,殯殮如禮,年七十八終。都諫 許譽卿誌其墓。」

胡士毅妻張氏

按《嘉善縣志》:張氏,胡士毅妻。年二十,適士毅,甫四載, 毅出遠賈,五年不歸。氏以女紅自活,不累舅姑。繼而 毅兄之遇之憲遊江湖數年,遍訪弟蹤不獲。一日,氏 顧左右曰:「夫歸矣。」頃之杳然,遂一慟氣絕。所撫姪應 宸哭而祀之。

許可遂妻吳氏

按《嘉善縣志》:「吳氏,許可遂妻。年二十二適遂。遂性至 孝,母病,割股和藥不愈。繼母陵虐非常,遂夫婦事之 益虔。後為繼母子紿浴於河,溺死。氏撫屍慟哭,絕食 七日不死,旋服滷而歿。其甥胡璣傷無知之者,託伯 父明經乞邑令為立傳。」

江寅妻顧氏

按《嘉善縣志》:「顧氏,江寅妻。年二十七,夫亡,痛撫幼孤, 辛勤家計。崇禎十二年,邑令李陳玉旌其閭。年七十 六終。」

卞璵妻唐氏

按《嘉善縣志》:「唐氏,諸生卞璵妻。早歲喪夫,苦節自守。 年九十,梁溪高忠憲作詩壽之,子洪載力請旌表,又 九年而卒。」

陸律妻毛氏

按《嘉善縣志》:「毛氏,諸生陸律妻,吏部郎中毛汝賢孫 女。適律,年十八,律亡,遺孤二歲,辛勤撫育,教以詩書, 事姑極孝,能得姑歡心。年七十八卒。」

許氏女

按《嘉善縣志》:許氏女,受陳志道聘,未娶。志道亡,女年 十六,以祖母沈氏節行為法。沈泣諭云:「吾有子待老, 汝何所依?」女答曰:「聞陳有三歲弟,可為吾待老地也。」 及志道父歿,女即往奠,留侍道母,撫其弟為嗣,以壽 終。

錢吾孝妻岳氏

按《嘉善縣志》:岳氏,錢吾孝妻。年十九,夫亡,欲以身殉。 鄰嫗止之曰:「以六尺軀殉,何如撫三尺孤耶?」氏感悟, 強延視息,撫子成人,五十年足不一踐戶外。歿之日, 有五色雲繞其廬。寧州守錢吾德為立傳。

沈文沼妻宋氏

按《嘉善縣志》:「宋氏,贈君沈文沼妻,華亭人。年二十三 寡,子泓甫五月,父母以貧困諷之,氏刺血報父書,執 志有死無二。煢煢母子,紡織治炊,親授句讀。泓長能 文,宋年五十四病革,不服藥而終。泓字臨秋,尋登崇 禎癸未進士,疏請旌表,贈宋孺人。」

吳志逵妻陸氏

按《嘉善縣志》:「陸氏,生員吳志逵妻,廩生陸虯川女也。 年二十七,夫亡,誓死無二,苦守三十八年,撫教嗣子 亮中成進士,贈安人。崇禎初,敕建貞節坊。」

錢繼仍妻朱氏

按《嘉善縣志》:「朱氏,錢繼仍妻,明經朱廷旦妹也。年二 十七,夫亡,哭踊欲死,翁姑嚴諭為立嗣以慰之。氏強 抑哀毀容,鍵戶煢煢苦守。歲時,必擇夫所嗜以薦翁 姑。取衣飾質斗米,歡然無吝色。自紡織取贖以為常。 年六十四終。相國錢士升為立傳。」

周宗侯妻顧氏

按《嘉善縣志》:「顧氏,周宗侯妻。夫亡,氏年十九,家貧無 子,依叔孝廉丕顯終身。崇禎間,邑令李陳玉表其門, 年六十一卒。」

朱伯嚴妻王氏

按《海鹽縣志》:「王氏,朱伯嚴妻。髫年歸朱,事舅姑,克勤 婦職。年二十四,伯嚴以攻苦遘疾死,王守志,訓其子 朝珌成立。又撫幼叔如鸞為諸生。及翁姑相繼沒,喪 葬盡禮。教孫鳳質,亦以弱冠補弟子員,年六十卒。」

朱穎顯妻陳氏

按《海鹽縣志》:陳氏,朱穎顯妻。顯為孝廉朝笏孫,中翰 士遷子,早亡,遺孤曾培尚襁褓,陳號慟幾絕。或勸曰: 「兩世惟此一線,若縱不欲生,其如死者何?」乃強起鞠 育,親耕織以延師。曾培弱冠,補弟子員,三娶三失偶, 生子復高,又幼失恃。陳撫孫如子,年七十四卒,苦節 四十七年。

張廷錄妻莊氏

按《海鹽縣志》:「莊氏,生員莊國貞女。年十六,適張廷錄, 六年而夫亡。教子源成。源思讀書有成,身操家事,歷 凶歲,拮据如常。崇禎四年,源思成進士,御史劉自楨 疏聞,旌表。」

吳棟妻蔣氏戴氏沈氏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