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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4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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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所處室雖隘,不猶愈于棺乎?」姑笑而慰之。性時方 六歲,始就外傅,日讀書半篇,詩數首。晚歸,必問今日 所讀何書,讀書幾何。性背而記之,氏稍自喜。性少時 多病,瘧痢踵患,氏撫泣曰:「吾之所以不即死者,以有 汝耳。今復如是,得無速予死耶!」性病釋,乃少解。三年 之內,衣不帛,食不甘,足不踰閫,雖伯姒及母家有來 視,無往見。姑沒,哀痛過節,病亦劇。性捧藥以進,命置 藥攜至榻前,哽咽不能言,徐曰:「爾祖母已逝,我益無 可恃。今汝已九歲矣,汝能自成立,善事爾祖,我雖死 亦無恨。此予畢志之日也,安用藥為?」後其姑十日而 死。

羅氏女

按《含山縣志》:羅氏女,名兌,生時值祖喪,父又名之曰 孝女。彌月,父謂女骨相甚奇,顧不宜家室,《易》所謂「承 筐無實」也。稍長,喜讀《列女傳》,每日所聞於父者,寢時 輒娓娓述諸其母。父平居嗃嗃,橫經教子,盛暑不廢。 女拱立揮箑,至乙夜不去側。父乃更喜,謂「鞶絲中乃 有江夏童子。」既而許字蔣氏子。歲戊辰,父死,蔣氏子 旋殤。女痛哭絕粒。母慰諭,彊起骨立。及父服闋,蹇修 踵至,乃泣告母曰:「蔣氏之盟,父命也。父死,蔣生沒,兒 不忍負九原,願長齋奉佛事母,以畢此生。」母知其素 志難奪,許之。或紿之曰:「汝兄已納某氏采,勢不可悔, 奈何?」女夜哭不已,聲寢,排闥入,則已自經氣絕。繩五 尺,環頸作結,觿不易施。鄰里謂以戲言殺女,深咎紿 者。逾二日,喉中忽哽咽有聲,急救復甦。已知向語妄, 泣謂母曰:「兒適死矣,一念不忘母,故復甦,幸成我初 志。」相持而泣。蔣氏故冠衿,族高其意,聞諸當事,巾車 迎歸。留累月,值流寇震𧈅,私語蔣氏諸女曰:「寇且至, 吾儕女子,宜蚤自為地。」既而賊不果來,兄逢日乃奉 母挈妹歸徽,避賊家久,外驟歸,顧反如客。燕幕鳩巢, 母女形影相弔,撠挶女紅,以度朝夕。凡七載,女得疾, 伏枕不能起。會母亡,時兄游東海,含襚諸事,皆從床 褥間辦理就緒,旋以己故衣分散諸侍疾婢。婦曰:「吾 行從侍吾母,惟俟兄一訣耳。」及兄奔喪歸,相慰勉,未 幾而沒,時崇禎十四年。既歿,於遺篋中得白練半幅, 以朱絲刺成字曰:「惟孝死貞,惟烈死節,後有繼者,鑒 此清白。」

唐瑜後妻盛氏

按《含山縣志》:「盛氏,唐瑜後妻。歸三年無出,夫亡,撫前 妻子成立。有司餽以米肉,旌其門。」

唐應祥妻王氏

按《含山縣志》:「王氏,唐應祥妻。夫亡,家貧子幼,守節五 十三年。」

唐九功妻朱氏

按《含山縣志》:「朱氏,唐九功妻。功亡,氏年二十餘,家計 蕭條,撫育幼子,苦節五十年。」

唐應登妻馮氏

按《含山縣志》:「馮氏,唐應登妻。登死,氏年二十三,子維 持方襁褓,氏勤紡績,以養孀姑。子殤,矢志益堅,守節 五十二年。年七十五卒。」

周養貞妻過氏

按《含山縣志》:「過氏,周養貞妻。年二十一,夫亡守節,貧 苦備嘗,年六十有二卒。」

張自俊妻汪氏妾章氏附

按《含山縣志》:「汪氏,諸生張自俊妻。以無子,娶妾章氏, 生子于甲。方襁褓,俊病,汪割股告天,願以身代。及死, 偕章守節,辛苦備嘗,撫弱子,事舅姑,稱慈孝。縣令旌 其門。」

鍾應詔妻潘氏夏氏

按《含山縣志》:「潘氏、夏氏,俱鍾應詔妻。詔,三都人,潘、夏 相繼歸詔。數年,詔亡。潘年二十五,夏年二十三,冰操 自矢,備歷艱辛。撫二子,長世勛入太學,次鳴為諸生。 及二子繼沒,諸孫賴以成立,年皆八十餘。縣令旌之。」

張自正妻任氏

按《含山縣志》:「任氏,諸生張自正妻。正亡,氏年二十,止 一女。礪志守節,敬翁姑,和妯娌恩,撫諸姪于逵、于瑬 輩,數十年如一日,宗族至今稱之。年八十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