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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6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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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偶歸姪家,群盜劫其姪入室,聞常氏聲,咸曰:「常大 姑居此乎?」相率而去。既沒,人呼其墓為常姑塚。

楊進科妻賈氏

按《曲周縣志》:「賈氏,楊進科妻。年十九,夫亡,舅姑老,子 未彌月,躬勤績紡,事舅姑以孝聞。撫遺孤克立,孀居 五十餘年。」

胡一貫妻宋氏

按《曲周縣志》:「朱氏,胡一貫妻。年十九,夫亡,遺孤三歲, 姑年七十,氏事老撫幼,苦節四十餘年。」

馮臣之妻傅氏

按《曲周縣志》:「傅氏,馮臣之妻。少寡,子尚襁褓。氏苦節 五十餘年,送舅姑終,教子成立。」

任俊妻張氏

按《曲周縣志》:「張氏,任俊妻。性端重,寡言笑,年二十七 夫亡,矢志自守,教子成名。年七十餘卒。」

張滕之妻趙氏

按《邯鄲縣志》:「趙氏,張滕之妻。年二十八,夫亡,二子俱 在提抱。姑楊氏亦孀居,家無擔石,卒能養姑以終其 身,育子底於成立。有司旌表。」

冀相妻劉氏

按《邯鄲縣志》:「劉氏,冀相妻。年二十,夫亡,子僅六月,有 田二十畝。或利之,嗾使改嫁,不聽,力教其子讀書成 立。」

王天麟妻許氏

按《邯鄲縣志》:「許氏,王天麟妻。年二十夫亡。翁姑以己 年老家貧,婦無子,母家相去遠,無所倚,欲遣嫁,氏不 從。不得已,令歸母家,使勸諭,母方言未畢,即拂衣返。 翁姑猶欲強之,遂自縊。家人急救,不得死,乃聽其終 守。有司給米布,建坊旌表。」

妻鄭氏

按《邯鄲縣志》,「鄭氏張」妻夫亡,年二十二,子方數月, 氏事繼姑孝,以紡績給薪水,或以言諷其嫁,輒唾其 面。年七十,猶紡績如少壯時,教其兒成孝子。

韓氏女

按《邯鄲縣志》:韓氏女,舊志失傳,第傳御製一詩云:「未 識夫面繼夫亡,不比尋常兒女行。白髮猶然毀晚節, 紅顏何苦棄春光。魂飛天上星辰冷,魄落人間草木 香。朕淚不宜輕易洒,只為萬古振綱常。」

郝子津妻任氏

按《邯鄲縣志》:任氏,郝子津妻。幼有殊色,聰明知大義。 年十九,夫亡。子未數月,家貧甚,與寡姑苦相守,日夕 抱姑泣。久之,自解曰:「第令郝氏有兒,吾姑得終天年, 即可報死者於地下。」乃名其孤曰鮤,鮤烈同聲,明不 二也。事姑極孝,教子極嚴,子卒成進士,為吏部尚書。 氏年八十,受其榮養。

張獻塘妻李氏

按《邯鄲縣志》:李氏,張獻塘妻。平時克修婦道,及塘沒, 絕飲食者數日。既而曰:「吾死如諸孤何,況吾姑老,忍 復遺其憂。」遂守節,事姑育孤。姑病,日夕侍側,藥必親 嘗,經累月不櫛沐,姑每呼為孝婦。諸子下帷,恆恐或 怠。躬勤紡績,以勵其志。備極艱苦,凡四十餘年。

蕭建妻宋氏

按《邯鄲縣志》:宋氏,蕭建妻。年十八夫亡,無子,家貧,常 終日不食。親鄰勸之改嫁,氏忿,毀其面曰:「速死乃所 甘心。」苦守五十餘年,備極艱苦。

翟登進妻蕭氏

按《邯鄲縣志》:「蕭氏,翟登進妻。孀居苦守,年百有五歲, 猶能織紝,越二年卒。」

郝經妻譚氏

按《邯鄲縣志》:「譚氏,郝經妻。年二十四,夫亡。繼姑欲嫁 之,至死不從。執志苦守,撫孤成立,歷艱難六十六年, 年九十卒。」

于敏妻聶氏

按《邯鄲縣志》:「聶氏,于敏妻。年二十一,夫亡,事舅姑,鞠 幼子,生死無憾。歷艱苦四十餘年,年六十七卒。」

李舉妻汲氏

按《邯鄲縣志》:「汲氏,李舉妻。年二十夫亡,苦志守節,始 終不變。」

張玠妻趙氏

按《清河縣志》:趙氏,張玠妻,生員趙昂女。流賊作亂時, 趙年十四,未字,從母走避臨清。途遇數戎服者,恐其 賊也,急就路傍井邊曰:「避亂而復遇亂,天也。脫不虞, 必死於此。」眾愕然。後適張玠。四年,玠卒,趙方十九,矢 志不再嫁。姑念其少,命勿守,氏號泣不從。養親撫孤, 貧苦三十餘年而卒。

劉師寵妻閻氏

按《大名縣志》:「閻氏,劉師寵妻。年二十一寵亡,杜門紡 績,撫三月遺孤勃,苦節六十餘年。奉詔旌表。」

步元妻常氏

按《大名縣志》:「常氏,生員步元妻。夫早亡,無子,誓不改 嫁。姑沒,哀痛盡禮。郡縣旌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