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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6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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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孝事舅姑,敬順夫子。生子宗泰甫三歲,勝老疾亟, 呼遠娘與之訣曰:「我病必死,第願汝為我孝養二親, 撫育孤兒,即瞑目無憾。」言畢而逝。遠娘年二十,撫屍 慟哭幾絕,杜門自守,矢志無他。卒年八十有四。弘治 間旌表。

馮經妻余玉娘

按《沙縣志》:「余玉娘,儀奉團人,馮經妻也。年十七,經死, 玉矢志不二,媒者過問,即厲色拒之,後無敢復言。歸 寧母家,兩被山寇,俱夜夢神人令早避,皆得免患,人 咸謂其貞志通神明云。」

滕奎妻趙富

按《建安縣志》:「趙富,邑庠生滕奎妻。奎早亡,趙年三十 餘,引帛自縊,家人驚救獲免。乃躬紡績,甘淡薄,撫二 女皆遣嫁,育夫從子禋為後。弘治間,奏請旌表。」

楊士倫妻張閏

按《建安縣志》:「張閏,楊士倫妻。倫遘疾,張求禱不效,乃 割股和粥以進,疾瘳已,復作,不起,泣曰:『君脫不諱,妾 當從。但姑老子幼,姑留以終事,必不相負也』。」倫亡,年 二十餘,悲痛幾絕,矢志不二,事姑盡禮,撫二孤昂、昺, 皆成立。弘治間,奏請旌表。

楊仕儀妻周氏

按《建安縣志》:周氏,楊仕儀妻,兵部員外郎周炫女。讀 書通大義,年十九歸儀,踰年而儀病亟,顧謂周曰:「吾 死數也,汝年少,宜自為計。」周泣曰:「身為君身,不能改 也。且方妊,倘得男,可為他人有耶?」儀亡五閱月,生子 旦。長登進士第,累官吏部尚書。弘治間,奏請旌表。

陳琦妻蘇貴娘

按《建安縣志》:「蘇貴娘,貢生陳琦妻。琦廷試沒於京師, 貴娘聞訃哭絕,復甦者再。或勸改適,泣曰:『吾不忍辱 吾夫』。」時姑垂白在堂,貴娘奉養得其懽心,撫幼子底 於成立,孀居三十餘年。弘治間,奏請旌表。

吳翹妻李氏

按《廣東通志》:「李氏,順德吳翹妻。年二十三而夫歿,子 鎮都甫歲餘,矢志撫孤,奉翁姑甚謹。姑老久病,李旦 夕不離側。姑曰:『願而婦若爾,庶報今日。不然,豈天道 哉』!巡撫及學使遣官周卹,表其閭。」

李道妻何氏

按《廣東通志》:「何氏,順德李道妻。年二十一,生子標,月 餘而道沒。孀姑溫氏頻病,何侍藥,晝夜不離寢所,焚 香祝天祈代。溫病不起,何罄簪珥營葬。弘治五年旌 表,復其家。」

吳貫之妻鍾氏

按《廣東通志》:鍾氏,吳貫之妻,南海鍾佛成女也。年十 九而嫁,未十月有身。貫之病革,語曰:「予死不恨第二 喪未舉。汝年少,異日尚儷他人,縱得生子,又安能保?」 鍾涕泣曰:「君平生好善,天道必祐。萬一若此,妾安有 二心?」及亡,鍾哀毀逾禮,營葬三喪。既而產子昕,惟紡 績自給,守之成人。弘治間旌表。

趙不疆妻梁氏

按《廣東通志》:「梁氏,新會人。母死,育於諸母。年十九而 嫁,為趙不疆妻。年二十一,不疆死於非命,父母謂之 曰:『將擇勝家,別為汝圖』。梁歸而哭於室,翁姑怒曰:『服 已從吉,何以悲亂我心』?梁不能發聲,氣咽絕半餉,自 是不歸寧五六年,自少律身,甚謹如老成人。一女已 適人,聞其行不修,絕不與見。童僕稍輕佻者,皆遣去」 之。常戒其子以「務學力勤」,示以為父復仇意。縣令丁 積時致胙焉。

李宗妻蕭氏

按《廣東通志》:「蕭氏,番禺李宗妻。生子綱二歲而夫亡, 氏年二十八,或勸改適,不從,惟以紡績為事。綱長,領 鄉薦,氏孀居三十餘年。弘治八年旌表。」

陳雍妻鍾氏程富妻附

按《廣東通志》:「鍾氏,新會人,庠生陳雍妻。年二十七,生 一子,禘未總角,雍亡。鍾哀毀,垢面弗飭,殯葬如禮,苦 守二十餘年,始終惟一。弘治間旌表。廣州指揮程富 妻鍾氏,亦少寡矢志,年未四十。同時旌表。」

王鑾妻吳氏

按《廣東通志》:「吳氏,前所吳昇女,中所生員王鑾妻。年 二十六,寡居守節。弘治癸亥旌表。」

黃藎妻鄭氏

按《廣東通志》:「鄭氏,番禺黃藎妻。歸四年而藎亡。氏年 二十三,撫遺腹子,苦節終老,畢生不一歸寧。弘治十 年旌表。」

何福餘妻周氏譚氏附

按《廣東通志》:「周氏,順德何福餘妻。年二十七,生一子。 越二年,夫亡,守節不二。積五喪,氏竭力殯之。孀居四 十年。詔旌表。族孫應黼妻譚氏,亦守節終身。」

陳滿妻何氏

按《廣東通志》:「何氏,新會陳滿妻。有賢行。年二十四,滿 沒,一子亦殤。何每哭必絕。越年餘,富民爭求婚,姑憐 其少,語之曰:『毋以我為新婦累』。何泣曰:『我所以不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