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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6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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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志苦守,家貧,日惟紡績教子為務,五十餘年,足跡 未嘗一履戶外。子璣,後為福建長泰縣令。」

方嚴稜妻王氏

按《嚴州府志》:「王氏,方嚴稜妻,淳安人。年二十,生子輔 而寡。母家欲奪其志,王謝絕之。或強焉,則唾其面。有 司上其事,旌表子為兵科給事中,封太孺人。」

柴文顯妻余氏

按《嚴州府志》:「余氏,柴文顯妻,建德人。年十七,歸文顯。 時顯為福建巡按監察御史,歿,弟文義亦物故。余時 年二十三,並舉二喪,孀居四十五載。教顯前妻子曦、 遺腹子晟,俱成立。弘治四年,郡守上其事旌表。年七 十一卒。後曦為政和縣丞。」

何四姑

按《嚴州府志》:「何盈女四姑,許字某,未嫁而某亡,誓不 再適,年二十四終。」

徐惟東妻陳氏

按《溫州府志》:「陳氏,徐惟東妻,永嘉人。年二十八,夫亡, 終身縞素,紡績以養舅姑。詔旌其門。」

周朝敬妻伍氏

按《溫州府志》:「伍氏,周朝敬妻,平陽人。年十九孀居,奉 姑教子,苦節自誓,以壽終。」

陳復陽妻朱氏

按《溫州府志》:「朱氏,陳復陽妻,名廉,平陽人。年二十九, 夫歿。子良釧方四歲,剪髮誓志撫孤及夫之幼弟,咸 克成立。壽八十一終。」

杜秉廉妻林氏

按《溫州府志》:「林氏,杜秉廉妻,平陽人。年十九夫亡,遺 腹生子,守志養姑,以孝聞。弘治五年旌表。」

周見妻鄭氏

按《溫州府志》:「鄭氏,周見妻,樂清人。年二十四,夫亡,撫 孤守節。縣令表之。」

章維初妻陳氏   柳孔釋妻郭氏

方文廣妻林氏   ,周埏妻孔氏。

黃文仲妻葉氏   ,張思惠妻孫氏。

按《溫州府志》:已上六婦,俱平陽人,夫亡守節,無事蹟 可考。

王封妻周氏

按《溫州府志》:「周氏,王封妻,永嘉人。封亡,子鉦輩孤弱, 周茹苦貞守,庭有兩松,時綴甘露。迨其孫祭酒激舉 於鄉,尚及見之。年九十二卒。」

陳氏女

按《溫州府志》:「陳氏女,名盼,瑞安陳德升。女幼許配鄰 家子。既而鄰子有盜行,女不肯嫁,父母欲改適,復不 從。鄰子死,家人委曲勸諭,終不聽。獨居一室,室後有 一井,朝夕自汲,不飲他水,蓋示志也。弘治間,纂修《實 錄》,事聞,史氏論曰:『知夫之無行而不嫁者,守身之義 也;夫死而終不嫁者,愛夫之仁也』。」

王楫妻陳氏

按《溫州府志》:「陳氏,王楫妻,永嘉人。年三十夫亡,子儼 僅七日,親族覬其產,逼令改適,陳以死自誓。乃扃其 門,與老嫗一二人居,用小奚佐薪水。後子長,娶婦薛 備極孝敬,人謂有德之報。」

朱元斗妻陳氏

按《溫州府志》:「陳氏,朱元斗妻,樂清人。夫亡,年二十五, 誓不改適。茅屋二間,不蔽風雨。里人欲強娶,賄其夫 之兄弟。伺夜大風雨,以肩輿偵門外,將劫之。陳覺,匿 鄰家豕圈中,事乃已。御史端、兵備張咸給粟帛卹之。」

林敘妻葉氏

按《溫州府志》:「葉氏,林敘妻,樂清人。生子統僅二歲。夫 亡,苦節自守。有司以聞,詔旌之。」

葉希周妻王氏

按《溫州府志》:「王氏,葉希周妻,永嘉人。及笄歸周,尋寡, 堅守志節,訓子挺學為儒。縣令表之於旌善亭。」

葉式繼妻諸氏

按《溫州府志》:「諸氏,修撰葉式繼妻,封孺人,永嘉人。年 二十七,式亡,終身清約,不御鉛華。二子嘉善、嘉運方 幼,嚴督之。每辟纑伴讀,夜分乃輟。年九十,嘉運授海 寧教諭。」

黃景逸妻周氏

按《溫州府志》:「周氏,黃景逸妻,樂清人。年十九,逸死,遺 孤甫百日,舅姑欲嫁之,周以死誓,炊煙時絕,有司每 卹之。」

張宗惠妻孫氏

按《溫州府志》:「孫氏,張宗惠妻,平陽人。知書能文。年二 十四,宗惠疾篤,謂孫曰:『有異志乎』?孫哽咽嚙指出血 以誓。夫歿,侍姑疾,經年靡間。有讒於姑者,終不自辨, 第刺臂焚香以自訟,姑亦感悟,嘗有詩曰:『良人夢入 九泉深,妾在清河守至今。夜雨青燈孤枕淚,秋風素 節百年心。不圖寵錫邀虛譽,但作哀詞苦自吟。白玉 無慚冰雪冷,愁看明月幾升沈』。」後與黃叔度妻、周朝 宰妻,並有詔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