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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6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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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嘉善縣志》:「彭氏,歲貢沈鎰後妻,湖廣人。成化間,鎰 為湖廣永明訓導。娶氏,生一子。鎰亡,氏兄弟以家遠 子幼,諭改適之,死不從,變衣飾為輿櫬費,攜孤自永 明跋涉三千餘里,舁柩歸葬,守之終身。」

臧奴子妻倪氏

按《湖州府志》:「倪氏,臧奴子妻,長興人。年二十五,夫死, 生遺腹子福齡,誓不易節。孀居三十三年,奉舅姑以 孝聞。弘治間旌表。」

蔡玉妻沈氏

按《湖州府志》:「沈氏,德清人,蔡玉妻。年二十四,夫死,自 誓不二。卒年八十二。弘治間旌表。」

章文煒妻吳氏

按《孝豐縣志》:「吳氏,移風鄉章文煒妻。年十九而寡,翁 姑憐其少,勸改嫁,氏輒齧指斷髮,誓志不二。侍孀姑, 竭力撫繼子,盡義方,自始至終,足不出廬,鄉黨無不 歎美。有司旌其門。」

許鳴周妻濮陽氏

按《孝豐縣志》:「濮陽氏,天目鄉諸生許鳴周妻,廣德濮 陽洵縣丞女。年二十一,夫亡,絕粒誓死。緣方妊三月, 其姑以存後勸,乃止。有羅姓者以厚資聘,氏即斷髮 截指,抱棺嘔血,竟不能強。其姑疾篤,割股愈之。教子 嘉謨,紡績伴讀,課訓成名。年七十七,謨授臨江府,得 祿養,忽患痰疾而卒。」

張維妻凌氏

按《寧波府志》:「凌氏,慈谿人。弘治壬子舉人張維妻。維 沒,氏年二十五,子四歲而殤。偶歸省其兄,諷改適。凌 不勝憤,哭嚙其唇,噀血灑地,誓終身不復歸寧。舅姑 謂之曰:『已不幸絕嗣,生計無賴。吾二人日逼桑榆,爾 何以自活』?氏曰:『所恥在彼,餓死甘之』。乃出簪珥為舅 納妾,生紹氏喜曰:『張氏不絕矣』。後舅病瘋,臥不起,姑」 目雙瞽,氏紡績以養,凡二十年不衰。邑令葉竦重其 節,置田五畝助之。巡按端廷赦,為之下省,復其家。

張道成妻褚氏孫氏附

按《寧波府志》:「褚氏,鄞人張道成妻。年二十五而寡,守 節終身。子清克孝。褚疾,割右臂肉和藥療之。中貴歐 某,太守鄭珞皆遺以米肉,仍表其閭。褚卒,清廬墓三 年。尋喪,妻孫氏亦守節,撫孤戩戴成人。孫感疾,戩效 父,亦割臂肉作羹進母,孫復愈。主事宗祐題其居曰 『世全節孝』。」

翁祿妻鄭氏

按《寧波府志》:「鄭氏,名惟孝,慈谿人,海豐尹鄭淵女,翁 祿妻。祿輸米攜鄭入京,沒方途,鄭扶櫬歸葬,時年二 十七,無子,翁伯仲議嫁之,鄭曰:『有姑在』。姑亡復議。氏 曰:『有父母』。遂歸母家,織紝自給。及父母俱喪,氏屏處 敝廬,瓦鐺地爐,以供朝夕。年踰六十,出所積治棺衾 而卒。詔旌其門。」

姚銖妻馮氏

按《寧波府志》:「馮氏,慈谿人,舉人姚銖妻。銖沒,馮年二 十四,二孤滸溍俱在襁褓。姑楊垂白,氏奉養三十餘 年,未嘗以貧故缺甘旨。夜督率其子溍學成,舉進士。 事聞,詔旌其閭,封太安人。」

楊孟輝女

按《寧波府志》:鄞人楊孟輝女甫八歲,許字俞氏子。未 幾,俞氏子死,父母請以仲易,孟輝許之。女聞,悒悒不 樂。比婚期,女以死自誓,泣拜父母前曰:「兒死矣。父母 許兒者,非仲也。願父母以男子畜兒,雖白首無悔。」父 母憐而許之,遂閉一閣,絕不與家人相接。年六十四 而卒。

劉氏女

按《寧波府志》:「劉氏女,慈谿人。許聘馮光濟,光濟沒父 宦所,女年十七,聞訃,哀毀如不欲生。櫬歸,請歸。馮治 喪,母不能阻,遂奔赴,命治兩壙,壙啟欲投以殉,馮母 力挽之,遂終身不御粉澤,獨處一室。事績紝,族人舉, 不得見。事聞,詔旌其閭。」

王鎬妻李氏

按《寧波府志》:「李氏,名守徵,慈谿人。適刑部主事王復 之子鎬。鎬為邑諸生,早亡。氏剪爪髮殉葬,以明不二。 時舅姑已沒,惟祖姑張在堂,氏事之甚孝。張憐其貧 乏,戒毋饋食,氏益致甘旨,宗族稱為節孝。撫襁褓三 子,皆克成立。弘治中,縣令和鵬上其事,旌之。」

許福延妻王氏福員妻附

按《寧波府志》:「王氏,許福延妻。年二十一,福延亡,與夫 弟福員妻共相砥礪不變。員妻亦姓王氏,年二十三, 及老先沒,延妻得旌表。」

宋昆妻周氏

按《寧波府志》:「周氏,奉化周若之女,歸宋昆。昆病瘡劇, 氏以口吮其血,嚼土蠱以塗之,瘡愈,尋又中風死。氏 號慟,絕而復蘇,時年二十一。子在襁褓,室如懸磬。越 二年不能營葬,朝夕悲泣,若初喪時。族人宋時輾憐 其義,割地與之。氏自負土葬夫,上事白頭,下哺黃口, 劬勞樵汲,無毫髮怨懟。鞠夫幼弟,以為門戶計。及有